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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LT 發表於 2013-7-17 08:11:2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認為什麼赤子之心吐出真言,或是熱心於公為了部隊好而講真話?這些真的是事後諸葛亮。有多少人離營座談指名道姓,目的其實也是報復,只能自由心證。

我離營座談時,指揮官親自出席,大家都是預官排長,也不怕有人挾怨報復,但是發言的內容都是建設性的,要怎樣做才會更好,有什麼制度可以改善,有什麼小角落長官沒看到,前提幾乎都是對事不對人。如果以為自己快要退伍了,天不怕地不怕,當時有誰得罪我全部都要點名讓他好看,這樣子可以說是赤子之心或是為了部隊好嗎?我很懷疑。我自己當兵兩年,幾乎每天都看到奇怪的事情;參謀大爺到處借錢不還,(還欠我五千塊,當時借錢副排長也在旁邊看,來求情叫我不要催債兩三次,也是很多人在場,不是誣陷);部隊常常被奇怪的指揮部士官長天天吹毛求疵搞得雞飛狗跳;參謀功課不會寫來凹我這個預官代寫;參謀去凹管福利社的士兵結果虧空很多;調查官不調查跑去約會還要我們連上緝逃的人員幫忙遮蓋(緝逃人員說的,還給我看過出勤紀錄);某些領導軍官根本無心領導天天只想休假...這些後來有些爆發弊端,有些還是繼續下去。但是我一件也沒有說,不是因為我正義感太低,而是口說無憑,我又不是調查組,豈能信口開河。

我提出的是司令部人事作業線傳的制度缺陷,以及大家預官當得蠻辛苦可不可以放兩天榮譽假,還有測驗造冊的問題,這些都有正面意義;我同學也有很多被連上長官凹到無假可休甚至整整坎坷一年多,但是也沒人說,一方面也是口說無憑,二方面說真的當兩年憲兵排長對於憲兵有真感情,希望部隊更好,不希望部隊大翻天。如果心中不存單位,嘴裡不留餘地,反正老子要退伍,那還不捅個痛快,捅翻天。

在此我並不是說洪員就是信口開河,但是我也不能說就憑媒體這樣報導,就認定洪員頭上頂著光環,死人一定聖潔無比。相反的,事實誰也不知道,他的心態更加無人知,而這些都只在調查訴訟程序,豈能將一些片面的說詞,羅織成一定要法辦某人的證據?反面的論證在哪裡?平衡的報導在哪裡?誰只要幫軍方講一句話,難道就是不客觀,就是幫兇?

更有甚者,洪員當然是死得很冤枉,但是所有那些加在他身上的光環,所有那些描述他的「慘痛無人道」的遭遇,所有那些「立刻認定一定是被凌虐」的第一印象,豈不都是旁觀者內心的縮影,自身的經驗投射,發展出來的故事?他死了沒人知道他所經歷的。這是很令人遺憾,但是卻不必無限上綱。更不必用「想當然耳」的方法去推論這一定是誰的錯。

這世界上的是非,有多少是自己的是非?被長官修理過的人自然會說,一定是不當管教,一定是凌虐士兵。被惡兵惡搞過的,一定會說這死者一定自己做了什麼頑劣不堪的事情,讓幹部頭痛。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當兵經驗,但是每個人都不是洪員,誰也不能憑自己想像就說一定是怎樣。

真要講究人權,就要馬上閉嘴交給司法調查去釐清真相。一天一爆料,一爆料就一堆討論,人家還沒具體證據被定罪就已經認定人有罪,那還講什麼人權。我主張要是認定這些人有罪,公平審判定罪後,該槍斃的就槍斃,那時候就不必客氣了。但是很諷刺的,台灣也有所謂「人權團體」,在這時候竟然也一面倒的根本忽略那些幹部的人權,製造許多輿論壓力,甚至會有讓審判不公平的壓力;等到審判後,如果犯人統統判個死刑槍決,是不是又要來吵鬧說,死刑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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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ec999 發表於 2013-7-17 12:55:33 | 顯示全部樓層
學弟認為目前說再多無用 只能看無能的國防部
如何攻防了 看了再多的新聞與文章不如等待
無能國防部的回應 再來幫忙含扣
其實真的非常寒心 也對這位弟兄感到不捨與憤慨
假設只是希望國防部不肯說真相的話
我們也能幫忙走上街頭
痴人 發表於 2013-7-17 14:10:20 | 顯示全部樓層
在目前的輿論和社會風氣
痴人非常感慨:「當個職業軍人,真是悲哀!!」
洪之死亡是悲劇,也是一連串的錯誤所導致
但是
若依國防部所公布的洪案諸多缺失
能夠「依法行政」者幾稀?
洪BMI過高,不適操課
如果在下午四點多操課,還要注意紅旗訊號
請問這種國軍能打仗嗎?

又洪家質疑269呂醫官(北醫畢)處置不當
(Do Nothing,僅轉診)
國防部將呂醫官移送軍法偵辦(個人相信最後一定無罪)
結果一堆鄉民又鼓譟說呂將成代罪羔羊
這是什麼邏輯
我相信,如果呂醫官是國防醫畢業
他今天絕對得不到鄉民的支持
反正志願役就該死!!

在這個國家,仇視軍公教的氛圍愈來愈嚴重
讓人憶起當年的三合一敵人
竟在眼前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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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ard47at 發表於 2013-7-17 14:22: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mokeyLT 於 2013-7-17 08:11 發表
我認為什麼赤子之心吐出真言,或是熱心於公為了部隊好而講真話?這些真的是事後諸葛亮。有多少人離營座談指名道姓,目的其實也是報復,只能自由心證。

我離營座談時,指揮官親自出席,大家都是預官排長,也不怕有 ...


小弟對這件事情的後續發展已經越來越悲觀,軍中既有的積弊惡習是一回事,而國防部等上級主管機關面對這類危機的反應與處置又是另一回事;結果這件事情仍不脫近年國軍出事之後的惡性循環,
沒有勇氣擔當(面對輿論、嘩眾取寵的民代與媒體以及同樣只想自保的政府上級)又不能正確面對是非的國防軍方高層病急亂投醫,反應層級與方式無限上綱加上無限株連,於是每一次出事都讓
國軍受到重創,想把全部責任推給某一個(或某一些)下屬,盡快息事寧人或討好(保住)某些上級,過程衍生的後果對國軍的實質運作造成創傷,但根本的問題(problems behind the problems
)完全無解。例如一個受到不當對待而死的義務役下士,竟然以「追贈中士」來處理,足見軍方以經混亂無錯到匪夷所思的程度。

此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一分證據一分話;外界相關言論(例如該單位退伍人士爆料之類)辜妄聽之,就跟電影羅生門中最後一個版本描述完,聽者嗤之以鼻大笑「好像比較靠譜」。
當然也以經不必整天追逐這類流言,這件案件行政與刑事責任本身都已經追究到該旅副旅長,接下來就靠司法調查與客觀的證據說話,沈浸在坊間各種流言的確會繼續影響了判斷力。
反正我們也只是不相關的third party。

這次至少被整死義務役算是嚴重事件,上次張鳳強事件明明就是公海上國外機艦的無害接近,就可以在台灣海軍內部憑空掀起風暴。這樣在文人鬥爭夾縫中勉強生存的軍隊(與當年北洋水師相當甚至更糟),
士氣與三信心蕩然無存,難以相信有什麼戰鬥力可言。

相關文章:

蘭寧利:不抗壓的國防部
http://blog.udn.com/cptwjp7/7940978

台海網報導:洪仲丘事件为何能大乱台军
http://blog.udn.com/cptwjp7/7945381

軍事微革命:真相需要大白
http://milmicrevolution.blogspot.co.uk/2013/07/blog-post.html
軍事微革命:權力使人腐化
http://milmicrevolution.blogspot.co.uk/2013/07/blog-post_16.html

p.s.國軍已經沒有能力正確地對應外來壓力,馬英九再一副自命清高站在制高點的姿態批判國軍來平眾怒(為自己),沒有實質上的領導風範來穩定軍心
或者至少促使國軍在正確的改革方向(相反地馬英九的招牌就是不可行又瀕臨毀滅的募兵制),這種水平的文人治軍只教人敬謝不敏。

[ 本帖最後由 picard47at 於 2013-7-17 14: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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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auditorkimo 發表於 2013-7-17 20:39:19 | 顯示全部樓層
方才透過電視觀看曾為我憲兵司令、現任陸軍司令李翔宙上將所主持的記者會,內心感受良多。要讓一位現役的軍種大家長面對媒體慷慨激昂地道歉、宣示徹查決心,並表示:"不只是沒有真相、沒有原諒;就算找出真相,我也無法原諒我自己。我向社會各界坦承報告,中間確實發現在案發當初就有以不合法手段掩飾合法的程序"又說:"軍中不是幫派組織,不容流氓敗行,軍隊是有組織、有紀律的作戰單位,絕不容許任何不肖幹部胡作非為。關於仲丘乙案,我一定負起全責,查辦到底。"而政戰主任曾福有中將也對於仲丘下士因攜帶照相手機受禁閉處分之決定很不以為然;同時也坦承,542旅副旅長何江忠上校經查確曾電告269旅禁閉室特別關照洪員,也因此將其移送法辦,乃至於成為軍檢單位據以聲押獲准之第一人。無論最後結果如何,有了李司令今日破天荒的當著全國人民剴切宣示,至少讓本人初步認為,我國國軍還是有希望的。

PS.這場至為罕見的記者會後,是不是又有人要被收押了呢?且拭目以待吧。

[ 本帖最後由 auditorkimo 於 2013-7-17 21:17 編輯 ]
 樓主| auditorkimo 發表於 2013-7-17 22:36:05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場陸軍司令幾乎令人動容卻功敗垂成記者會之最大敗筆

這是學弟方才給  陸軍司令李將軍的信箱留言:

司令您好:

以下是本人初觀看 您記者會內容,在後備憲兵論壇所發表的心得感想摘要:
發表於 2013-7-17 20:39  只看該作者
方才透過電視觀看曾為我憲兵司令、現任陸軍司令李翔宙上將所主持的記者會,內心感受良多。要讓一位現役的軍種大家長面對媒體慷慨激昂地道歉、宣示徹查決心,並表示:"不只是沒有真相、沒有原諒;就算找出真相,我也無法原諒我自己。我向社會各界坦承報告,中間確實發現在案發當初就有以不合法手段掩飾合法的程序"又說:"軍中不是幫派組織,不容流氓敗行,軍隊是有組織、有紀律的作戰單位,絕不容許任何不肖幹部胡作非為。關於仲丘乙案,我一定負起全責,查辦到底。"而政戰主任曾福有中將也對於仲丘下士因攜帶照相手機受禁閉處分之決定很不以為然;同時也坦承,542旅副旅長何江忠上校經查確曾電告269旅禁閉室特別關照洪員,也因此將其移送法辦,乃至於成為軍檢單位據以聲押獲准之第一人。無論最後結果如何,有了李司令今日破天荒的當著全國人民剴切宣示,至少讓本人初步認為,我國國軍還是有希望的。

**************************************************

惟甚為可惜,請看記者會後這篇報導:

洪仲丘因離營座談會惹殺機 軍方:不可能
NOWnews – 2013年7月17日 下午9:38記者呂炯昌卅台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洪仲丘是在6月26日下午的離營座談會中建言部隊缺失,得罪長官而惹上殺機,陸軍政戰主任曾有福表示,542旅早在25日就針對洪仲丘攜帶照相手機與MP3進行士評會,因此就時間點上來看並不可能。

針對民進黨立委質疑,關鍵的80分鐘監視錄影帶早已被269旅政戰主任下令銷毀,曾有福表示,7月3日洪仲丘送醫之後,陳姓政戰主任一直在醫院,洪仲丘往生之後,陳姓政戰主任一直在協助軍檢偵辦,因此並無立委所說之事。對於錄影帶內容是否消失,軍方已將監視器與主機送交調查局鑑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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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未觀看記者會的老百姓會以為離營座談會這段話是將軍您本人或是政戰主任所言,事實上,係督察組長梁上校之語,惟極為不妥,說明如下:
1.6/25士官評議委員會決定後,還須經過人評會、連級主官、副主官、主管、旅級主官、副主官、主管查明簽核,最後決定送禁閉處分肯定在洪仲丘於6月26日下午3時參加旅長主持的該屆退人員離營座談會之後數日吧!今與會說明的督察組長梁上校還要如此自圓其說嗎?關鍵時間點在於洪員送禁閉是否在6/26之後、尤其是否在6/27該旅旅長因而前往該連督導查察之後。
2.關於:"針對民進黨立委質疑,關鍵的80分鐘監視錄影帶早已被269旅政戰主任下令銷毀,曾有福表示,7月3日洪仲丘送醫之後,陳姓政戰主任一直在醫院,洪仲丘往生之後,陳姓政戰主任一直在協助軍檢偵辦,因此並無立委所說之事。對於錄影帶內容是否消失,軍方已將監視器與主機送交調查局鑑識。",司令部何須為陳姓政戰主任背書呢?連542旅的副旅長都能運用關係打電話到非其所轄之269旅禁閉室交代;司令部能確定陳上校不曾打電話回自己所管的269旅下令處理相關事宜嗎?

****************************************************

小民僅是一位小小憲兵預官排長退伍,只因 司令曾為我憲兵司令大家長,且期別又與任新竹憲兵隊時期之隊長嚴上校同期,頗感親切,特發此函聊表關切,請  司令酌予採納部分建言。

[ 本帖最後由 auditorkimo 於 2013-7-17 23:46 編輯 ]
憲兵輔導長 發表於 2013-7-17 23:08:1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人僅代表國軍軍官立埸,向全體國人鞠躬道歉。
全體國軍軍官,即日起,自關禁閉一週,以示道歉
SmokeyLT 發表於 2013-7-17 23:20:5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憲兵輔導長 於 2013/7/17 10:08 AM 發表
本人僅代表國軍軍官立埸,向全體國人鞠躬道歉。
全體國軍軍官,即日起,自關禁閉一週,以示道歉


報告學長,您不代表我。我也是國軍軍官,我覺得沒有必要為了不是我做的事情有任何道歉。

請學長問清楚全國有多少軍官願意被您代表一起道歉,再做這樣的聲明。

如果您說這是開玩笑,我覺得這種事情開玩笑應該不妥吧。
 樓主| auditorkimo 發表於 2013-7-18 00:04:0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mokeyLT 於 2013-7-17 23:20 發表


報告學長,您不代表我。我也是國軍軍官,我覺得沒有必要為了不是我做的事情有任何道歉。

請學長問清楚全國有多少軍官願意被您代表一起道歉,再做這樣的聲明。

如果您說這是開玩笑,我覺得這種事情開玩笑應 ...

懇請學長您就別因華哥學長另類表達對於我國軍弟兄仲丘班長枉死之方式而有所動肝火。其實,在這個論壇裡,最珍貴的就是合憲合法的言論自由抒發,儘管意見各殊卻相互尊重,倘您對華哥學長意見斷難接受,建議您可以在此表明華哥學長所言,不代表您的立場即可,關於用字遣辭,或許委婉溫和些更佳。至於其他人,比如說我如果也不接受,自會抒發己見啦。對了,華哥學長,我知道您的用意,學弟也完全支持國防部傾全力徹查仲丘班長枉死原因並嚴懲相關失職人等,惟畢竟吾等已非軍職,"代表國軍軍官致歉"恐略嫌不妥(應屬現任國防部長、參謀總長的專屬權或已被授權之國防部發言人),幸好學弟我已經不是國軍軍官了,呵呵。

[ 本帖最後由 auditorkimo 於 2013-7-18 00:10 編輯 ]
 樓主| auditorkimo 發表於 2013-7-18 00:26:54 | 顯示全部樓層
目前最新消息是該連連長徐信正少校已被聲押,這幾天新聞頗為紊亂,甚至有說法是徐員本不欲簽准仲丘班長禁閉處分,都是副旅長施壓、副連長、輔導長與兩位士官幹部強烈要求,他才不得不簽核。學弟淺見以為:若果如此,該連長也未免太沒有肩膀,姑不論其為所謂的"少校大連長"(一般陸軍連長頂多官拜上尉、甚至中尉連長也所在皆有,學弟以前在新竹隊時隊長為上校、營長則為少校--應已佔中校缺),怎可以此為違法執行職務之藉口?就算該旅旅長誤信副旅長與政戰主任之意見而受懲處也是法所當然,不容混淆,否則部隊中養這麼多軍官幹部何用?此次軍方如果要真正壓制類似歪風,相關人等經查確符合下列情節者,予以依法處置:
下為今年最新修訂的,
陸海空軍刑法
第 44 條                長官凌虐部屬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長官明知軍人犯前二項之罪,而包庇、縱容或不為舉發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45 條                長官對於部屬明知依法不應懲罰而懲罰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限度以外之懲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46 條                長官以強暴、脅迫、恐嚇、利誘或其他不正方法阻撓部屬請願、訴願、訴訟、陳情或申訴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有審查或轉呈之職責而犯前項之罪者,亦同。

[ 本帖最後由 auditorkimo 於 2013-7-18 00: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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