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少校 前天陞官 昨送軍法 撿到手機不還 勒索少女5萬
資料出處:自由時報憲兵少校 前天陞官 昨送軍法 撿到手機不還 勒索少女5萬
〔記者黃建華、王榮祥卅高雄報導〕在軍中職掌辦案業務的憲兵少校王盈傑,撿到女學生的手機,不思歸還行善,卻利用內有私密照開口勒索五萬元,否則要散佈照片讓她沒臉做人。王盈傑還將憲警合作查案所累積的專業知識,運用於犯罪,與警鬥智周旋,甚至大膽指定在警分局附近交款,但他枉費心機,昨現身取款後竄逃一百公尺就當場落網,國軍形象也再度重挫。
發現私密照 獅子大開口
令人驚訝的是,王盈傑前天剛晉陞為高雄縣鳳山憲兵隊的分隊長,他在前途看好時照幹勒索勾當,宛如集正邪於一身的兩面人,令警方極為詫異,而辦案人員發現逮到憲兵少校時也嚇一大跳,王盈傑當時曾套交情,拜託放他一馬,但警方表示愛莫能助,仍依法通報軍方,只是幹員非常納悶,堂堂憲兵少校怎會為區區五萬元而賠上一生?
廿歲的林姓女學生於八月廿六日凌晨在高雄市遺失手機,當天下午四點歹徒使用這支手機打給她的何姓男友,要求付五萬元贖回,否則要將裡面的私密照散佈網路或林女的學校,讓她沒臉做人。
林女於八月卅日晚上報案,而她前後接到八通勒贖電話,心生畏懼,前天深夜同意付款,警方暗中佈局,打算甕中捉鱉。
挑凌晨取款 見警拔腿跑
昨天凌晨,王盈傑原指定在人潮擁擠的六合夜市出口交款,凌晨三點故意臨時更換地點,指示將錢放在新興警分局斜對面、中山一路騎樓的商家信箱內,似乎奉行「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之處」的犯罪鐵律,警方也指出,當地深夜少有行人,員警埋伏易被識破,且現場沒有監視器,都有利於犯罪。
被逮套交情 哀求放一馬
凌晨三點廿五分,王盈傑穿簡易雨衣、佯裝路人暗中觀察,確定沒有埋伏之後靠近信箱取錢,卻沒料到警方早就佈好局,王剛取款,一旁的高雄捷運美麗島站四號出口就衝出四名員警,王盈傑驚覺中計,馬上狂奔逃竄,但跑了一百多公尺,就在中正二路、南台路口的「功夫」指壓店前被圍捕到案,幹員原以為逮到犯案老手,沒想到一清查,竟是常和警方合作的「友軍」,尤其憲兵是維護軍紀的軍中「司法警察」,卻在本案淪為勒索、敲詐女學生的惡棍,警方也大呼意外。
王盈傑所屬的鳳山憲兵隊昨天非常低調,主官、主管都不願回應任何問題,但基層透露,王盈傑在鳳山憲兵隊有三年多資歷,該隊有三支分隊,分別主管警務、偵防、情報,其中偵防分隊負責辦案,主要以官士兵為目標,凡軍隊內部或軍人在外涉案都屬偵防範疇,故偵防單位和警方、海巡常有合作辦案的機會;此外,憲兵成員素質單純、身家清白,檢察官辦案時亦常運用,以收出奇制勝之效。
主管偵防 為5萬毀前途
王盈傑在偵防分隊代理已久,前天剛正式接任分隊長,是軍旅生涯的重要一步,而他與妻住台南市,育有一對年幼子女,家裡經濟狀況不算差,卻從憲兵軍官淪為罪犯,聞者莫不詫異;王盈傑昨已被依恐嚇取財、侵佔遺失物、妨害秘密等罪,移送軍事檢察署偵辦。
警方說,王盈傑本可拾物不昧、歸還原主,做一件好事,可惜不知為何鬼迷心竅,自毀前程,也重挫國軍形象。
人,不完美,總有缺點。
人,自私自利,愛自己,都能理解。
社會道德觀、價值觀或許和過往有很大的不同,然而,家庭、家族的榮耀、配偶子女的幸福、為人父者努力爭取成就獲得在妻子兒女心中的尊重敬愛......等,這些屬於現階段還仍然是被社會大眾所認同的核心價值,若有存在於一個男子漢心中,那麼那位男子漢就不會在傷了很多人的心的情況下,做出這些自私自利愛自己的犯罪行為。
我個人對這件事感到萬分的心痛與遺憾。 枉為憲兵!
如果經查犯罪事實與報載一致,而其犯罪動機又無令人可憐之處,
那麼..應該給予最嚴厲的懲處!..因為,憲兵比其他的軍種,要有更高的道德操守與自我行為規範!
回覆 哨長 Morries 的帖子
人,不完美,總有缺點。固然是沒有錯,但是總應該想想自己的身份吧,身為中華民國憲兵,擁有著軍司法警察的身份,是個執法者,是否應該多想想自己是何等之身分,真的是...............唉∼真的很無言,看到現在的後進,唉∼麻煩你們多想想,您們的背後有多少的先進前輩,背負著憲兵的傳承、憲兵的責任感與使命,及憲兵的榮譽,克盡職責,自我要求,以求不至毀損及得以繼續傳承著如此共享的榮耀與使命啊!這則新聞可是大大的刊登在自由時報的頭版啊
這則新聞可是大大的刊登在自由時報的頭版啊http://img155.imageshack.us/img155/3802/scan201009030815430000.jpg
憲兵司令部沒能在第一時間做出懲處 把這位現行犯記兩大過並免職
有點可惜
讓他"歹戲拖棚"只會傷害所有憲兵的名譽了
而發生在九三軍人節前然後在九三軍人節上了頭條
所有全國的軍人都沒面子了
[ 本帖最後由 a5351446 於 2010-9-3 08:41 編輯 ] 唉....上了頭版頭,這下子司令部又要雞飛狗跳了................
話說蘋果卻是內頁左下方不到1/6的版面。
司馬昭之心啊...................... 唉.........
這種人真的只能對他說" SHE HER".......
不但毀了自己大好前途 還把整個憲兵給跟他陪葬........:Q :Q
之法犯法 罪加一等...........
而且 我真的難以想像一個少校 月薪至少是我們這寫用血和汗拼死拼活的賺的薪水還優渥很多
為了5萬實在不值 人啊!!
貪字誤一生啊............
就讓他到六甲去好好的反省反省吧mp03 在這軍人節看到這新聞 真的相當痛心
一日憲兵終身憲兵的精神那去了
道德觀真的很偏差,這種怎適合待在憲兵
憲兵又被老鼠屎害了,榮譽榮譽榮譽都不見了 原帖由 GVMonkey 於 2010-9-3 09:24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唉.........
這種人真的只能對他說" SHE HER".......
不但毀了自己大好前途 還把整個憲兵給跟他陪葬........:Q :Q
之法犯法 罪加一等...........
而且 我真的難以想像一個少校 月薪至少是我們這寫用血和 ...
這位少校還擔任鳳山憲兵隊偵防分隊長
檢方起訴時實在應該以"知法犯法"來個罪加一等
鳳山憲兵隊想必全隊部現在一定是"士氣低迷"
大門照片被人跟犯罪新聞放在報紙頭版 唉~
一早看報紙就看到這篇新聞,真的很無言。(更是氣的想罵)
每天戴著後憲帽子上班,心中總認為當過憲兵真的很光榮,
維護憲兵的榮譽的心也一直放在心中。
但看到現在後進學弟的行為,讓我真有點想....
(現在說出當憲兵只會被人嘲笑)
以後憲兵這塊招牌還會受人敬重嗎?
這種個人行為真的已經傷害很多學長的心,
也傷害到憲兵的形象。
希望學弟們要以引為戒不要再做出『傷害榮譽』的事! :gun: 執法者,知法犯法,罪不可赦:gun:
嚴重侮辱忠貞軍風,拿納稅人民的錢為非作歹,
此等鼠輩何需再留,就地正法,即刻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