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431128 發表於 2010-9-3 16:07:02

媒體也真是---------
8/30發生的事
9/3軍人節當天
再打憲兵一大槍

asun 發表於 2010-9-3 16:14:55

原帖由 pcy 於 2010-9-3 15:53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報導錯誤, 就是上面的要求自己來處理. 從警察手上把人弄走.這種心態不是今天才有的. :L

真的是送軍檢, 可能有適法性的問題.不但憲令部有問題, 恐怕連警察也有問題. 萬一監察院發覺恐怕有大包了.
憲兵少校恐嚇取財  觸法移送軍法偵辦
發稿日期:2010/09/03
下載新聞內容
    (軍聞社記者孔繁嘉台北三日電)針對今日媒體報導「憲兵少校移送軍法」乙情,憲兵司令部今天表示,憲兵204指揮部鳳山憲兵隊王姓少校,拾獲民人手機乙只,因一時貪念,觸犯法網,全案已於昨(二)日由高雄憲兵隊依「恐嚇取財罪」移送南部地區高等軍事檢察署偵辦。
     憲兵司令部指出,對於憲兵肇生犯罪行為,深感痛心與遺憾!上午也依相關規定召開人評會核予王員兩大過,以不適服現役汰除;並針對憲兵各級部隊逐級實施軍風紀檢討與再教育,強化官兵知法守法習性,杜絕類案再生,確維軍紀。
   
報導應該沒錯,因為軍聞社也說是移送軍檢。

我的猜測是,這案子無論如何先得由軍方處理,把案情搞清楚。然後軍檢「偵辦」之後,再以無管轄權的理由,發出不起訴書,再移送雄檢。

如果一開始嫌犯就交給檢警,國防部和憲令部根本連案情都搞不清楚,人就被帶走了。

也許這道手續可以叫做「過水」。

313營中尉人事官 發表於 2010-9-3 16:45:12

小弟沒機會看台灣新聞,陳隊長在小弟在役期間是嘉義隊副隊長

現在媳婦熬成婆,又出了狀況,這婁子也統到了天...

小弟以為鳳山隊長這位子一直很燙手......

另外有學長問到鳳山隊編制,應該是乙種憲兵隊(以前為甲種),

設有中校隊長 中校副隊長 及轄下偵防 情報 警務三分隊,各為少校缺,不知

少校情參官裁缺沒?

記憶中這些情治體系佔校級缺的長官很多都快跟指揮官同期,因此

升官更顯難能可貴,這位王姓長官軍旅生涯熬這麼久,為五萬塊

就此打包。

另外要代理偵防分隊長職缺,若是非少校情參官要代理,小弟認為有困難,

憲兵隊情蒐任務非一般軍職缺,要長官放膽給上尉代理,肯定心臟要夠大顆,

而此人也應該頂優秀,因此冠上偵防分隊長、代理極久才升官,我想應該

是因為憲兵隊沒有給新聞媒體答案而杜撰出來。

[ 本帖最後由 313營中尉人事官 於 2010-9-3 18:51 編輯 ]

youeatmejp 發表於 2010-9-3 16:55:04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應該直接撤職移送軍法.
以往憲兵的形象已經毀損殆盡...不想再多說了

pcy 發表於 2010-9-3 17:31:26

回覆 23哨 313營中尉人事官 的帖子

這樣說起來, 此人應該是警務分組長, 那應該是分組憲參官嘍? 跟分隊長差很大咧. :L

理論上應該軍檢沒管轄權, 過水還是有違法的問題. 這跟釐清問題沒有關係.

[ 本帖最後由 pcy 於 2010-9-3 17:46 編輯 ]

a5351446 發表於 2010-9-3 17:59:45

沒錯 憲兵還是有很多光榮而被人遺忘的時刻
引用媒體人 阿達新聞檔案 中的何美能檔案
http://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4230762

何美能事件發生在民國八十七年元月十三日,那一天,正是蔣經國先生的逝世紀念日,不過,各機關都沒有放假,大家都正常上班。
那天下午四點十分左右,四十七歲的婦人何美能,獨身一人提著一只藍色的水桶,走到博愛特區的重慶南路、貴陽街口。那個地點,正好是北一女中和總統府、司法院三棟建築物的交叉點。
這個時間,恰巧是北一女中學生放學的時刻。一群綠衣少女們,正三五成群的背著書包,嘻嘻哈哈的走出校園,她們都沒注意到路邊站著一位神色詭異的婦人。
學生沒注意到她,但她卻睜著眼注視著過往的學生。
突然間,她彎下腰,從水桶裡拿出一只水瓢,再從水桶中杓出一瓢子的液體,對準這群女學生,猛然的朝她們身上潑去。
女學生們冷不提防何美能有此舉動,全都嚇了一跳。緊接著,更令她們驚駭的是,潑灑在身上的液體,竟然有強烈的腐蝕性。女學生們發現皮膚立刻出現紅腫、灼傷,衣服也馬上潰爛。
剎時,博愛特區這條馬路上成了人間地獄。女學生哭著、跑著、躲著,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但何美能卻像抓了狂似的,不但沒有停手,反而更加速從水桶內杓出不明的液體,一瓢一瓢的潑向過往的學生身上。
博愛特區別的不多,便衣警察、憲兵最多。在這個路口上,就有一名便衣憲兵正在值勤。一開始,他也沒有注意到何美能有任何特異的舉動。等他聽到女學生唉叫時,他才驚覺出了事。
這名憲兵眼光一掃,很容易就發現「亂源」是何美能。他馬上採取行動,一掌打飛了何美能手中的水瓢,同時立即擒抱住她,讓她不能動彈,以免再對其他人造成威脅。
在附近值勤的其他憲警們也馬上趕過來,一方面控制現場,指揮交通、疏導車潮,二方面也立即抓起無線電,向警方勤務中心呼救,要求馬上派遣救護車趕到現場救治傷患。至於何美能,她當然當場被捕,扭送派出所偵訊。而那一桶液體,經警方化驗後,也赫然發現,竟然是腐蝕性極高的硫酸。
......有誰記得這位勇敢反應快速的憲兵是誰?比起現在的警察,
這位憲兵的表現好太多了
現在的警察抓違規就不會指揮交通
指揮交通就不能抓犯人...

kirin7300 發表於 2010-9-3 19:21:30

一早看到報紙頭條,還以為報社及
記者誇大報導!等到中午電視一
報導!!!!!唉!真是無法相信!!!

極東之虎 發表於 2010-9-3 20:33:56

國家給的不夠嗎???

為了區區 五萬 捨棄身為軍人的尊嚴!!!!!!!!!

王小兵 發表於 2010-9-3 20:51:40

看到各位前輩學長大大的回應
真的令人感到憂喜參半
喜的是
有那麼多學長認同憲兵還有那麼多好的新聞和典範
憂的是
真的還是有那些破壞憲兵榮譽的少數不肖份子
除了痛心
還是痛心

王小兵 發表於 2010-9-3 21:01:07

憲兵典範楊榮華烈士今入祀忠烈祠

今天雖然有不肖憲兵登上頭版
但別忘了!
還有憲兵楊榮華烈士捨身救人的英勇典範
我們也應該給祂掌聲
更應該踵武前賢
繼志承烈!
相關報導如下網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03/60/2ccp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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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憲兵少校 前天陞官 昨送軍法 撿到手機不還 勒索少女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