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0624 發表於 2012-9-23 10:30:27

不滿未敬禮…中尉懲罰「玩死」小兵 判7年2月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卅桃園縣報導】 2012.09.23 02:33 am
陸軍飛彈勤務廠上兵蘇詠盛兩年前在營區跳樓身亡,法院查出是中尉排長郭景志不滿蘇沒向他敬禮,懲罰蘇抱十一把木槍出操、背六五式步槍掃廁所,蘇不堪羞辱跳樓,高院依凌虐部屬致死罪判郭景志七年二月確定。

蘇詠盛的家人痛斥郭景志「無法無天」,提出國家賠償六百多萬元,桃園地院前天裁定審理。

郭景志(廿八歲)在軍法審理時辯稱,蘇詠盛自殺是蘇自己的情緒造成,與處罰無關;不過多名蘇的同袍作證「是郭景志逼死蘇詠盛」。

軍事法院調查,郭景志在二○一○年四月廿九日擔任值星官,當天上午八點多集合警衛排士兵分配打掃任務,他認為上兵蘇詠盛未理會口令,沒向他敬禮,要求蘇從隊伍中「出入列」四次羞辱,並怒罵「看你什麼時候敬禮」。

郭景志後來要求全員士兵全副武裝,命令蘇詠盛將演習用的十一把木槍(重約近十五公斤)抱在身上,不論吃飯、上廁所,一律「槍不離身,抱一整天」。

蘇詠盛當時向郭討饒表示,他沒辦法抱一整天,如果犯錯,就依規定懲處,「不該惡整我」;郭聞言反嗆「我不會讓你那麼好過!我要玩死你!」隨後下令蘇詠盛全天背六五步槍(重約三點七五公斤)做事。

蘇詠盛認為遭羞辱,痛哭流涕,用右手重搥牆壁致手部皮開肉綻流血,同單位一名中士見狀,勸郭景志「已經出事了,你不要再鬧了」,但郭堅持「該懲罰還是要懲罰」,又令蘇背槍掃廁所,蘇羞憤難耐,下午一點多從營區四樓跳樓身亡。

事發後,郭景志被記二大過,移送軍法偵辦,部隊十多名幹部也連坐處罰。軍事法院認定郭景志無視下屬討饒、哭泣、手傷,一、二審都判七年二月,郭上訴高院被駁回,全案定讞。陸軍司令部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和家屬的訴訟權。

全文網址: 不滿未敬禮…中尉懲罰「玩死」小兵 判7年2月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382054.shtml#ixzz27FkV4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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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聞讓我回想很久之前剛下基層連隊當排長時,那時連上的學長學弟制很重,老兵常會以各種不同的方式給新兵壓力,,新兵剛在下部隊時在懵懵懂懂,戒慎恐懼的心情會以最快速度融入連隊的要求,也許是當時的連隊在這種情形下不管是體能或勤務都有一定水準,因此從營級幹部到連長,都對這種情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時的我只是一個新進排長對連長上這種情形沒有置啄的餘地,但我總會暗地觀察新兵的情形,適時的跟他們聊聊,了解他們的心情跟想法,給新兵一個情緒疏導的出口,除了勤務跟體能上的要求沒有任何讓步外,平常的生活盡可能給新兵方便,勤務安排在考量勤務特性跟個人經驗外,新兵跟老兵是一視同仁,也因此老兵認為我沒有給他們應有的福利,對我有所不滿,但我總認為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在這個環境當兵,大家都只是過客,差別的只是先來後到,待的時間長短不一而已,因此如何完成在這個環境的階段性任務,平安離開才是重點,上述新聞中的軍官作法,我也曾看過,我只覺得要人家的尊重,應該是由內而外,表面制式化的敬禮,少了內心的那份尊重,那他只是屈服你衣服上的階級而已,一點意義也沒有

SmokeyLT 發表於 2012-9-23 11:16:29

回覆 哨長 mp0624 的帖子

報告學長,小弟猶記得當初剛下部隊一個月即進入基地訓練,軍官有個人的寢室,而小弟的寢室總是變成菜兵聚集的場所,很多剛下部隊的二兵,除了利用晚上的燈光做衣服,擦皮鞋,或是得到一點沒有學長釘死的喘息機會外,也會對我抱怨,訴苦一下;我也本著人道的角度,半夜就聽聽,開導一下;講清楚,天一亮,馬上就回復部隊該有的狀況,不要把我當成靠山。

這樣的處置,的確讓很多新進的弟兄有一點宣洩的管道,我也可以更了解他們的想法。等他們資深了,也都多半變成我在連上管理時的助力。

有些軍官,和部屬的距離就取得很遠,我相信這些軍官有他們的一套辦法和理論。不過我深信,帶人要帶心,弟兄要的軍官除了能夠和大家一起接受軍隊的要求外,更要能夠在心理上成為一個值得信賴的兄長。用階級壓人,把一點點階級差別看得比天大的領導者,其實能夠發揮的作用也很有限。

mp0624 發表於 2012-9-23 17:57:07

回覆菸槍排學長的帖子

菸槍排學長你叫我學長是折煞我了,你退伍幾個月後我才剛入伍,論輩份跟期別都是我叫你一聲學長,學長文上所說的跟在部隊的領導統御方式,我都很認同,就如同學長所講的帶人帶心,我還在基層連隊時的想法很簡單,我只希望能完成上級交代的工作前提下,在我的能力範圍內能讓大家平平安安的離開這裡

蘇沙喇叭兵 發表於 2012-9-23 22:52:00

太誇張了
小弟新訓時
雖然白天排長班長對我們鬼吼鬼叫
但是吃完晚飯後的康樂時間卻是跟朋友一樣

老實說這不應該國賠
要讓當事者賠償才對..:chr:

況且搞死人才判7年............法規越來越廉價就對了:lol:

SmokeyLT 發表於 2012-9-23 23:28:31

回覆 4哨 蘇沙喇叭兵 的帖子

我認為該軍官的領導能力太差,判刑加上馬上退伍不必幹了,剛好而已。

如論一罪一罰,該軍官是否有殺人之意圖?其行為是否達到殺人之目的?

其實,並沒有。他號稱說要「玩死他」,這種話語很常聽到,並不能直接作為有殺人意圖之證明。
罰人背負重物出公差,只能說是一個有瑕疵的命令,目的在懲罰部屬,而其結果也並未造成死亡。該士兵是跳樓死的,並不是被重物壓死的。

該軍官並無出手一拳一腳或將該員推下樓摔死。該員想不開可能是因為軍官處罰他;但也可能有別的原因。

誰真的能夠知道該員跳樓的前一刻腦海在想什麼?有自白書嗎?有遺言嗎?有任何客觀證據證明他之想不開是因為軍官處罰他嗎?

我們大家都很聰明,以上的問題其實都是「想當然爾,沒有證據」。很抱歉,今日法律要走上康莊大道,第一要務就是凡事看證據。

沒有證據,就是不存在。檢方要控告軍官,就要提出證據。沒有殺人證據,就沒有用殺人罪定罪的道理。

事實上,要是台灣的司法系統很先進,很理想,那我認為該軍官只要請一個中等的辯護律師,就算是我這種沒打過官司的人,也有百分之八十以上會讓他一天牢都不必坐。因為沒有任何直接證據。

但是,不知道要慶幸還是要慨歎,台灣的法院系統還是恐龍當家,所以這位中尉軍官到底是幸運的不必槍斃?或是不幸的被判七年?要是純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實在是難有定論。

cfp529 發表於 2012-9-23 23:37:53

一條命才判七年二月。
小弟很懷疑的一點,為何連上主官連同調查;是否共謀犯案呢!! 很明顯該軍官不當管教,同單位軍官無人阻止,只有中士勸阻過,很明顯包庇下屬犯罪;搞不好是軍官共謀殺人,這些軍官為何沒判軍法???

[ 本帖最後由 cfp529 於 2012-9-23 23:42 編輯 ]

ARMADISE 發表於 2012-9-24 05:26:14

原帖由 SmokeyLT 於 2012-9-23 23:2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認為該軍官的領導能力太差,判刑加上馬上退伍不必幹了,剛好而已。

如論一罪一罰,該軍官是否有殺人之意圖?其行為是否達到殺人之目的?

其實,並沒有。他號稱說要「玩死他」,這種話語很常聽到,並不能直接 ...
報告,小弟看得懂菸排您的意思,小弟只能說~不對的時間,卻遇到對的人,對的時間,卻遇到不對的人!

也是前兩年,楊梅2x9,志願役上兵毆打義務役下士班長,判是判了,判的很輕,非常輕,超級輕,

很多外力的介入,部隊已經無法正常運作與管理,

訓練誠可貴,軍令價更高,若為人權故,甚麼都可拋!

軍令如山   軍紀似鐵   那都是過去式了!

七年~我想.....始料未及吧!

不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對的時間,遇到不對的人!

wind-r 發表於 2012-9-24 22:17:58

為何我覺得在中心時"玩死你"~這句話幾乎一天到晚都有班長放在嘴巴到處氾濫!4字頭的前半段真的每天壓力都很大

記得第9班(排隊剛好都在我前方)有回早上在長庚前跑步不小心跌倒!結果2個班長+1個排長當場對這個同梯拳打腳踢(當面目賭超過3秒~因怕被報復假裝沒看到)到現在我還記得那個班長說的2句話~"給我起來!你別裝死",接著又是持續的踢打~結果從那天起他杵著拐杖到下部隊(別人出操傷兵們都在連集合長前看我們被操)

cucu 發表於 2012-9-25 12:35:28

關於這個報導....我有不同的看法

這篇報導並非是一個平衡報導,遣詞用字均有所偏頗!

上兵階,有可能是心態上是老鳥,所以會讓排長出入列四次,而還是無法做到基本要求,已可見他無視軍中倫理!

請試想,如果老鳥已經可以無視排長的階級,那排長要如何帶其他菜鳥新兵?

處罰的方式或許有可議之處,畢竟不是新訓中心,但是,根據以前老鳥(學長)有交代...

「不管是在這個封閉的小社會中,還是外面的社會,你不尊重別人,別人同樣也不會尊重你!」

而在受處罰時,又出言只受規定懲處,不該惡整他....那不是一種很白目的自討苦吃嗎?

所以,你既然不尊重排長的官階,你想排長會尊重你應有的上兵老鳥資格嗎?

其實這些當天的處罰在我看來,只是要殺殺這名上兵的銳氣。

再說,這是一天內(AM08:00~PM13:00)發生的事情,並非一個長時間的管教不當,連座處罰那麼多人,也太苛了!

老實說,這樣也會有自殺的念頭,實在是..對自己不智、對父母不孝、對其他長官不仁的瘋狂自我毀滅舉動!

排長沒有適可而止,代價真的很大,殊不知現在帶兵已經不能再用官校那一套了!

時代真的變很多,我對我兩個女兒(高中)的管教方式,也是一直修正我的標準....難啊~~

bmw5568 發表於 2012-9-25 14:56:48

不管是那一方都是輸家,雙方皆留下不名譽的軍旅生涯,中尉因此付出代價,而上兵也成為其家人心中永遠的痛,希望國軍謹記此案例不要再發生了:s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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