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ddman 於 2006-8-26 06:46 發表
其實我覺得只是文化與用詞上的差異
有些大陸翻的還比較傳神
ddman的說法,可以舉個例---大眾牌汽車.
"大眾"就是大家熟知的福斯汽車,這個翻譯與福斯汽車的成立宗旨有關,1933年;希特勒延請他的奧地利同鄉斐迪南.波榭博士成立一家汽車製造公司及車廠,專門製造"國民汽車".這個公司就叫VolksWagen(國民車公司),以實現希特勒的"國民車計劃".
大陸在改革開放引進外資以後,福斯與大陸官方的"上海汽車廠"合作,在大陸合作生產福斯汽車;不過大陸對福斯汽車廠的名稱翻譯,是從其字義翻譯而來.國民車既是適用於不分雅俗的普羅大眾,就叫它"大眾牌".
這樣的翻譯,我們或許會覺得奇怪,但是"大眾"這個譯名其實很切合題旨;顧及了VolksWagen的創立宗旨,也正確無誤的翻譯了其原始字義,更維護了中文字義的雅馴,完全符合"信達雅"的外翻中原則.相較之下,港台兩地把VolksWagen由"Volks"的字音直譯為"福士 (港譯)"及"福斯(台譯)";在字義的翻譯上,已嚴重的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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