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很贊成獎金制度, 尤其他們的奉獻成果被拿來當成賺錢工具時,
說個故事,
82-83年時候, 海巡弟兄於執勤時, 不管破獲走私還是查到偷渡客, 上級會核發一比可觀的將金, 這是能夠確定的,
剛開始沒有這項制度 (也可能上級暗藏)...後來公佈這項措施, 弟兄有了特別的獎勵,
雖然軍中奉獻是無私的, 也是應該的, 多了這份額外獎金算是慰勞弟兄的加菜金,
還了有鼓勵作用,
當時破獲走私與查到偷渡客, 農委會與內政部都有獎勵制度,
假使這些獎金本來就有, 但因為功勞是軍人 (公務員) 而不給他們, 實在說不過去,
獎金多寡不代表什麼, 但是 (上級) 暗藏獎金或是瓜分獎金就真的對不起辛苦的弟兄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