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我有另外一層看法
當酒家女可以當眾掌摑警察, 警察還得公開說 ""不追究""
當違法在先的卻帶頭抗爭, 還敢要求這要求那的
當盡忠職守的衛兵按照勤務令規定, 對擅闖營區的百姓開槍, 而遭法辦
當警察帶回一堆飆車族, 卻有不要臉又犯賤的民意代表出面關說
當有人冒犯前總統, 卻有律師對警察大小聲嗆聲時
當有人當眾追打記者, 警察卻視若無睹
還有誰要尊重公權力??
大人都敢這樣, 小孩子有何不敢?
法制底線一再被衝撞, 卻一再的往後退
還有誰相信這法制底限??
是誰讓他後退的?
因為開了槍, 我會有事情, 兵當不完, 所以我不開槍,
湖口雙哨命案與光復橋憲兵命案悲劇就是這樣來的,
以色列迦薩走廊一位下士, 下令對人肉炸彈恐怖份子開槍
而獲得擢升
美軍一位少尉下令對恐怖份子開槍
卻被他的長官送辦,
今天是惡少打人, 這跟漁民包圍安檢所有什麼兩樣??
就是看你不敢, 如此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