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轉貼文章]

[複製連結]
奶油 發表於 2013-12-28 07:24:0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3620|回覆: 3
http://tw.news.yahoo.com/軍械管理鬆散-憲兵隊爆不公-221041779.html


〔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鄭淑婷卅綜合報導〕桃園憲兵隊軍械室有2把鑰匙,分由值日官、待命組組長掌管,本報接獲爆料指稱,陳姓上尉值日官想午休,竟將自己掌管的鑰匙硬塞給歐姓下士;經檢舉,2人都被記申誡,憲兵隊同僚痛斥「被拗(欺負)還要被懲處,有天理嗎?」

爆料人士說,若依械彈管制規定懲處,當事人須記過2次,主官也會連帶記過1次,上級長官輕輕放下,應是為了避免自己遭連帶懲處,但下士是迫於長官之令、無奈被「拗」,卻遭相同的懲罰,「部隊實在太黑暗了」。

據指出,桃園憲兵隊待命組勤務槍櫃與彈櫃均有2個鎖,鑰匙分別由待命組長、值日官各自持有,每小時大門正哨與副哨上下哨時,須由值日官前往待命組,會同待命組長,領取準備上哨人員的槍彈,或繳回下哨人員槍彈。

爆料指稱,今年10月4日,陳員為能午休,將勤務槍櫃與彈櫃鑰匙全交給歐員,命歐員獨自處理,歐是部屬,不敢不從,歐員向單位長官反映,卻無下文。同僚不滿部隊官官相護,才見憲兵隊呂姓隊長出面,未料單純以違反規定,將陳員與歐員各記申誡1次,草草了事。

桃園憲兵隊代理隊長呂宗璟昨表示,按規定,開槍彈櫃須由值日官與待命組組長共同執行,歐姓下士明知規定,對陳姓上尉的請託卻未拒絕,依陸海空軍懲罰法、憲兵隊槍櫃管理辦法,將2人各記申誡1次;如果上級要連帶處分他,他願意接受.


擺爛到這種程度!!
忠貞366 發表於 2013-12-28 14:47:26 | 顯示全部樓層

太離普

怎啦 看來太平日子過慣了身為值日官竟然沒有職務上的關念,  
下士服從長官命令沒問題
看來陳員平日對部屬有不妥+不合理現象
這週的莒光園地有播 , 部隊如有不合理可請上級調查原因--for1958專線
 樓主| 奶油 發表於 2013-12-29 07:08:3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副哨 忠貞366 的帖子

反正 ...  現在連智慧手機都快開放了!!有什麼事不會發生 ... 問題會越來越多!!
pangcahwawa 發表於 2013-12-29 19:56:51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這種事情類似的還真不少,只是看有沒有人爆料而已,就像...醫官本身是不是醫師,大家從沒搞清楚過,在部隊中幫你問診、下診斷的"有時候"不是醫師,這似乎不涉及陸海空軍刑法,但可以確定的是已經違反了醫事法規了。
國軍啊~!  別再鬆散到連原本支持的人都感到羞愧啊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1-23 22:13 , Processed in 0.025636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