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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洪下士死亡案]的真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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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yanwang 發表於 2015-4-15 10:09:41 | 顯示全部樓層
弊端歸弊端,訓練歸訓練,這起事件是因為訓練不足導致身亡?還是刻意虐待致死?至今還都沒有答案,軍中的事情可大可小、可有可無,只是媒體和政治人物,真的關心或了解這陣子的軍紀事件嗎?這一點我不明白,只是近年來,媒體每天都轟炸同一件事,反而已經凝虐到觀眾了
s7026g 發表於 2015-4-15 14:22:40 | 顯示全部樓層
就這新聞我覺得軍中管理真的恨鬆散,軍紀真的要好好上緊螺絲了!不然會一而再地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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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5199 發表於 2015-4-17 23:20:54 | 顯示全部樓層
時代在變樓上學長學弟都還在為這事件抒發意見甚感佩服現在國軍能打仗嗎太熱太冷不能訓練還要講人權當兵在以前是保家衛國現在是軍中樂園什麼人都可以對軍中插一手指手畫腳懂也管不懂也管部隊沒有鋼鐵般紀律與訓練還叫部隊嗎全世界新兵訓練像夏令營只有中華民國唉唉唉唉唉算了講再多也是狗吠火車
A702520 發表於 2015-4-20 20:49:2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3哨 201225199 的帖子

學長好    不知學長於憲校14隊時可否遇到賀區隊長?當年經過賀區隊的薰陶洗禮後,下部隊體能應該都不太會輸人才是
邱明宗 發表於 2015-4-20 21:06:50 | 顯示全部樓層
此案例應該是個人問題,然後是無限量的放大,自從國民政府撤退到台灣以來,在島上服役過的上千上萬的役男,不是大多數的平安退伍,然後投入台灣社會上拼經濟,成家立業的生活現今大環境上,所以此案例是如何,就由各位看倌去認定。
jch591020 發表於 2015-4-20 22:41:08 | 顯示全部樓層
不意外阿,選舉過後沒有什麼機會露臉沒有新聞可吵當然沒有後續的答案,軍中事本來就可大可小,只是以前不太敢報料所以很多事都壓下來,不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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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02520 發表於 2015-4-21 12:54:2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分享於:https://tw.news.yahoo.com/%E6%B4 ... F%B2-014308028.html4 U* A, ]. _9 P8 Z+ {/ R

/ P' X8 J1 Q7 n4 @洪仲丘悲劇不再 禁閉制度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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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m% A2 h8 X% f& P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不當管教致死,外界關注軍中管教制度。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刪除「禁閉」懲罰制度,「悔過」從1日以上、30日以下改為1日以上、15日以下。. G; t+ z4 T: v' U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悔過期間為1日以上15日以下,且悔過室設置、收訓作業、教育課程內容、通訊、管理人員資格、權責劃分、考核及其他相關執行事項辦法,由國防部訂定。
* e. D( B; p, c" G三讀修正通過條文也明定,被懲罰人對懲罰處分如有不服,都可向上級申訴。如果不服悔過處分,得依法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 Q  N" F! j* c4 q2 l& m此外,悔過處分執行期間,被懲罰人或他人認被懲罰人的人身自由受拘束者,得以言詞或書面敘明理由向法院或執行單位提異議。法院接到異議應即通知執行單位,執行單位應即送權責長官24小時內完成審查,如果異議有理由或無悔過必要,應撤銷或廢止原悔過處分;異議無理由,就須將被懲罰人連同卷宗移送法院,由法院準用提審法規定處理。6 ~2 Q# h# a- A' S$ e; 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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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單就為一草莓兵,改變了軍中制度
jiungo.5197 發表於 2015-4-25 23:21:32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當兵都已經爽了,還在那裡做刪東改西的,我想乾脆連國軍部隊都不要算了∼" D+ m8 U& p& b; f! N
服兵役是對個人的自我要求,及對團體生活的基本尊重,
6 D! m8 D& o# d1 a; c& i) f! n樓上的一句話,單單就為一草莓兵,改變了軍中制度0 |0 ?- E2 `0 n; u  n# u5 j
這真的不是全民之福~~~~~~
qoo188 發表於 2015-4-27 06:11:26 | 顯示全部樓層
純粹就是自己太過白目不長眼,就算現在當兵有多輕鬆好了,自己的行為就是要負責,而且他當兵還可以吃成這樣,太胖已造成他身體更大的負擔,這不像是個當過兵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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