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o200ar 於 2013-5-31 00:18 發表 大概20年前.我在大陸.當初的法律是沒有法律.定案是在餐桌上的.說好就好.明天哪個有最先說好.嫌疑人先送看守所.進去了也是要做工的.嫌疑人的親人就在外做工作疏通.一疏通.多關個幾天.因為好處太多了.不能放太早..我當 ...
檢舉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覆 回覆並轉播 回覆後切換到最後一頁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1-24 13:27 , Processed in 1.923912 second(s), 4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