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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歷任憲兵司令小故事--羅楊鞭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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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愚 發表於 2011-12-27 11:11: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8561|回覆: 9
羅楊鞭中將由台灣省警務處長卸任後,接任為第十一任憲兵司令職務,當時筆者還是情報處上尉參謀,印象比較深刻有兩件事。, X  o2 _" t' H  D: X1 V1 R
羅司令習慣用禿筆批示公文,內管處購買集大莊最好、最貴狼毫筆,司令在用筆之前,親自以剪刀將筆鋒剪掉才用;案子在簽稿書寫「楊鞭」兩字表示同意,禿筆簽上筆劃多的名字,看起來就像兩團大黑墨汁滴在紙上,難以辨識這還算是好的。萬一加注了司令個人意見,任誰也看不出到底是什麼意思,處長端著簽呈親自當面請示時有所見。* r+ ?1 R% T& }1 L& V/ c
清楚記得筆者曾簽某重要案,逐級上呈經科長、副處長、處長,副參謀梁0荷少將有意見,加簽「基於某因素擬不准」,結果司令批示「不准不准  楊鞭」,案件回到手上只好歸檔;隔了兩個月後司令問及此案辦理情況,急忙調出案卷隨著處長面報司令未辦,司令看完批示不怒反笑:「嘿!我的不准是批復參謀長加簽不准,意思就是准情報處所簽,快點辦。」
: ^0 O/ E1 Y' e. P哎!批示不明確,參謀難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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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ronliao 發表於 2011-12-27 22:38:05 | 顯示全部樓層

+ Z8 ]! ^2 c9 ]所以羅司令﹝不准不准﹞是給參謀長看9 k1 O" {4 r0 x4 T; F
後面﹝楊鞭﹞是代表同意副座得簽呈
) Q/ K# o7 h; D) t1 u
wenrin 發表於 2011-12-27 23:24: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慕愚 的帖子

這"不准不准"看起來有兩種不同的意思,一是說"不能不准"--也就是"准",二也可以解釋不准兩次,是大大的"不准"。...真是...語意不清,難以猜測...$ l: b) N! p: W7 @- f! \1 p5 ?
  P3 r# M5 o! U
現在不會有人這樣批公文了,准或駁都應該會有明確的意思表示,主管寫的不清不楚,那可能正好會給底下的人大作文章,因為,我可以說我解讀中文字句的意思就是那樣,你的意思到底是如何,既然可以有各種解釋,我當然是採取對我有利之意思表示執行。3 w/ w7 S/ k" r: n, `/ r
% c- ?& L6 m/ h  }& ^  e2 ?& L/ |
這位將軍這樣批,呵...實在令人不敢恭維他的文字造詣...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8 00:38: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3哨 wenrin 的帖子

其實高司幕僚作業公文上簽有一定流程,參謀擬稿簽章-->科長核稿簽章-->副處長-->--處長-->副參謀長-->參謀長-->副司令-->司令核定後;反向流程回到參謀手裡由科長督導執行,科長也以為司令不同意所造成疏失,語意不明司令官也不好責備4 b2 v9 z# h/ [: N6 r* b0 P. S7 s4 A

; F/ w" u4 Q0 _8 t: y" r% [[ 本帖最後由 慕愚 於 2011-12-28 09:36 編輯 ]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8 09:39:4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byronliao 於 2011-12-27 22:38 發表
6 y& p% U3 a( s: ^0 j: I) `
0 K6 h' d: B" `" N所以羅司令﹝不准不准﹞是給參謀長看/ P6 Q, M! s* f2 l$ u! v1 b
後面﹝楊鞭﹞是代表同意副座得簽呈
% d. s+ _: S' u+ m" y

+ F0 `5 \' \* H( s& F還好不是急迫性案件,要不然還不知道哪個人要當替死鬼
asun 發表於 2011-12-29 08:14:2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慕愚 的帖子

請教副座:
8 }$ U6 t; l( x6 z6 G
( ?' M; K  a7 }您在當參謀時寫簽稿時,一定看過無數長官的批示。1 q2 {2 J2 W( o" s5 c# j. U+ A, L
不同的長官有不同的習慣,比方說,批「閱」、「悉」,或者只簽名,或者簽名的字體大小,也許就代表了不同的意義,您可否再開示幾個例子?多謝。
  r- M2 h7 X. f1 a+ X
訪客,本文章隱藏的內容需要積分高於 20 才可以瀏覽,你目前積分為 0
Lemis 發表於 2011-12-29 09:03:33 | 顯示全部樓層
這跟小小孩講話沒有兩樣+ o# ^1 d" Y7 e' G8 t
大人要小小孩做什麼 小小孩耍性子會說不要
1 Y# t  Z% w/ U; c6 ~這時候大人如果說不要不要的話 小小孩往往會反應不過來而傻眼
4 ?; ?7 p  y3 R3 c5 b譬如說 大人叫小小孩吃飯 小小孩說不要( A6 x# i. f1 J4 e% A4 U
大人說 那麼不要不要吃飯 其實意思還是要吃飯
$ H2 h) X$ [7 R0 A# o/ c小小孩就搞不清楚是要吃飯還是不要吃飯了2 D* g8 ~" m8 H! ]

8 ?- f- A6 y9 O/ M, y嚴肅的公文裡面出現這種批示 不禁令人莞爾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9 09:48:1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6哨 asun 的帖子

「閱」、「悉」、「簽名」多用於例行、專題、成果報告,若有提示則加眉批。
3 @- c/ h1 [- C2 t' V7 ]# i! A高司幕僚作業嚴謹需展示主官意志,屬決策或重大案件簽稿需由最高首長決行,「簽名」、「可」、「如擬」、「速辦」最是常用;後續文書擬稿上呈,依授權由參謀長以下主管階層,則僅能以「如擬」代行;字體大小謹是主官(管)習慣並沒有其他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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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n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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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e 發表於 2011-12-30 12:03:26 | 顯示全部樓層
早年陸勤部司令批示公文更是經典,一張簽呈只批了一個字,參謀們百思不得其解,後來經由高人指點後才知道是大可不必,果然是官大學問大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30 16:45:5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9哨 mouse 的帖子

高司文書作業是有嚴謹「文書作業程序手冊」作規範,類似批示大【可】謂之【不必】實屬趣談,聽聽就好不可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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