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學長
你所提的重點問題,就是指軍事院校生不認定"役期"
這部分我的看法拙見,請學長指導
軍警院校生畢業後,依規定須服滿"法定役期"
法定役期也是自任官令始計,不計算在軍警院校就讀的年資
學長!不必太鑽研文字,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在就實務上,煩請學長端詳退伍令,你會發現.....................................
幾乎每位憲科三年半士官,都被技術性的提早一天退伍
後面的學弟更慘,入伍日期被硬改為~~~下部隊日期
就算想可以串聯加入,退伍令上的入伍日期,也都木已成舟豈能再更換呢
這些都是實務的現實情形,我們當初也討論過,不是我們不夠積極
建議學長換個角度,畢竟學弟近來比較忙,無法仔細鑽研其他法條
榮民證是以入伍日期計算,當然包含軍校受訓的年資
這部分是否可以做個界定,畢竟兩者差距真的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