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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權謀與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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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LT 發表於 2011-1-20 02:44: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4968|回覆: 3
領導幹部,除了本身學養和人品這種「儒家思想」外,可能也要參照「法家思想」,包括威勢(官有官樣),權術(以人互相制衡),刑罰(賞功罰過)。這些統稱為權謀,也就是一種操作玩弄(manipulate)屬下的方法。, @, F. H: |9 h/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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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是我看過或聽過的一些狀況:我不主張大家耍詐,但是偶爾,偶爾總是要看得懂,避免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鈔票,那就不值得了。更重要的是,各級幹部應該把「權謀」當作是「不得已的最後選擇」,而正常時候應該總是光明磊落,不要玩花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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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者的誠意和信用,是最重要的。看看已做階下囚的某前任領導人,今天他說什麼,都很難讓人相信了;因為他當權時玩遍了所有人,操弄了所有能操弄的族群和議題;也許一時能得遂其願,但是終有一天被人戳破真相。為領導者,慎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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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kayaki 發表於 2011-1-20 08:47:34 | 顯示全部樓層
煙排的文章,總是令小弟再三拜讀;其中的道理,不管是做人或是做事,皆令人在再回味。部隊即是一個縮小的社會,慶幸自己也經過這兩年的歷練,讓自己更能在現在的生活中,奮力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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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mokeyLT 於 2011-1-20 02:44 發表
: _) ~3 S4 z* F手段一: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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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此段,小弟有一點小小的意見,望煙排參考。! ~" q3 q: X+ ?$ e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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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霸凌,應該就只是單純的以大欺小,倚強凌弱;施壓者與受壓者之間應無所謂的直接利害關係,或可以說是毫無任何關係,單就以施壓者的拳頭,力量,或勢力大於受壓者,逼迫對方接受一些不對等或不平等的要求,進而讓受壓者必須去滿足對方。(寫到這,讓我想到當年的不平等條約,八國聯軍,不也就是霸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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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煙排所提的例子,個人以為有點不適當。如果輔導長是單純的以官階去逼迫排長去滿足他一些不合理的要求,這是屬於霸凌的範疇;但今天是排長犯錯在先,輔導長只是剛好抓到排長的痛腳而加以壓榨,而排長礙於理虧,也不得不就範,這應該不是單純的霸凌問題,應該是屬於同流合汙之類的其他問題了。# o  E8 k$ P6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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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覺有點雞蛋裡挑骨頭,煙排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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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mokeyLT 發表於 2011-1-20 10:14:0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副哨 ikayaki 的帖子

不是,這不是雞蛋裡挑骨頭,感謝您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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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t& ?  P% o$ p霸凌的定義大家不同,不過我還是覺得並不是所有聲音大拳頭大的就一定是所謂的霸凌。但是恃強凌弱這點,小弟很同意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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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那個案例,如果該輔導長認真去抓這種問題也就罷了;但是他顯然是為了要控制某些人,才選擇性的去找這些證據,利用其職權,讓當事人受到很大的脅迫。當然,我個人覺得,那位學長排長有點傻,這樣就被嚇到了;但是日後我在指揮部被人坳寫報告和作文,還不是一樣的模式。
a5351446 發表於 2011-1-20 16:44:37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也曾在海巡時親手抓了自己的士官兵利用晚上步巡群聚喝酒8 w# V* V. Y1 }+ X" L; W$ Y5 y  k
實際上我抓他們是因為他們太囂張 不長眼
7 n2 n2 b. G3 L  a+ z抓到隔天起床後就讓他們在集合場罰站到連長當天休假回來! T% U4 f& [: ^* m# |
目的是趁機給連長一點警惕
+ P% F2 `  L+ g: J2 @" R因為連長也是愛貪杯中物
" j/ J/ T/ j% w" W# I- v, w3 R我也不講怎麼處理. g$ r# q/ n- \8 X
讓連長自己接手看著辦. H- _+ _9 z4 B  F
我交接完就休假去了
7 t6 B7 X8 p8 J) z6 u回來我這個POA的桌上全是十行紙寫的悔過書
5 u8 C: O! H" i9 o! {2 q這個連長也是厲害7 D7 z( W  E" T5 X
知道我是預官 念書的
6 }6 u" N/ j6 v$ x就讓這些喝酒的寫悔過書3 q0 H& G# m, m: p0 B" Q# c
用溫和的方式解決這件案子, Z5 r0 x7 ?5 ^* g( Q
不過說真的讓他們罰站時
  E8 M+ f7 N7 a  {我的心情真的是五味雜陳& `# p5 r* F6 @3 ]4 F5 N- D
最後就把他們的悔過書歸到個人資料袋(政戰以前用的)
0 g! O: B% Z+ r( r! n; \8 L當作沒事給連長一個面子
7 K, V8 m8 v5 s- A8 P, R6 G6 X; r, O我後來對這些當天喝酒的也是一視同仁
8 Z! s$ o. @* f, v- N沒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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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LT + 1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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