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老潘 at 2005-10-5 13:08:
我似乎發現一事:兩岸在文稿有不同譯法,電影「絕地追殺令」的原文片名就是「USMarshals」。對岸電影名稱是「美國司法官」。
對岸如在學文類「USMarshals」的譯名是『聯邦憲兵隊』。所以可以知道:這一篇新聞稿( ...
報告老潘大大; 在下長期服務於日商公司, 在剛退伍學習日文時, 曾小小研究過在現代中文與日文的同異點及其典故, 如您所言; 清朝時期為求變法求新, 而自日本引進許多現代化制度; 包括"警察"及"憲兵"等這兩個制度及專用名辭都是由日本引進而一直延用至今, 而現在在下臨時找不到相關佐證資料以供老潘大大及各位網路上的學長學弟參考, 不過, 絕不是東洋的太陽比較大的心態, 而是歷史就是歷史, 在下謹小述事實, 而直接考據他人成功的經驗, 來成就自己, 不也正是變法改革的目的之一嗎, 所以, 請各位以歷史的角度來看待即可啦.
日本人對於憲兵也是抱以極高的評價, 在日本, 能當上憲兵也是像在台灣一樣; 萬中選一, 千錘百鍊成就出來的, 所以當有日本人問我服役時軍種; 在下當然是抬頭挺胸回答道; 憲兵!
而不只是回答道憲兵就足夠, 由於憲兵的歷練, 總是能在職場上得到不僅是台灣人甚至是日本人優良評價; "不愧是憲兵退伍!" 一日憲兵, 終身憲兵! 絕不能讓憲兵二字蒙羞, 大家加油啦~
梯次:忠貞445梯次
單位:憲兵201指揮部>226B4C>任務支援聯合警衛安全指揮部
駐地:憲訓中心>梅莊>松園>福山>大直警衛營>七海內衛連>寧安小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