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年代真的不同了吧 ......
這些孩子的所做所為, 這在我當兵的年代, 可都是不可饒恕的大忌, 犯天條.
我想跟我差不多年代的學長 / 學弟 應該都很清楚, 槍是軍人第二生命, 不管任何情況 .... 槍不可對人!! 尤其是自己人. 槍是拿來打仗的!!! 這是長官和學長們再三告誡, 且代代傳承的 .... 被抓到, 警閉是跑不掉的, 這也表示阿兵哥根本不珍惜及尊重這把槍.
相機不能帶, 攝影更不可能, 我相信學長們的回憶照都是私底下留的.
營區抱女兵??? 想都別想像!!! 部隊就是部隊, 就算是以開放管理著稱的美軍, 也不允許營區內有這種事發生 ..... 還著軍服 .... 番號臂章清清楚楚 ..... 更扯的是還PO上網, 罪加一等. ( 我們那時代還沒網路啦 .... )
女兵還大開胸膛, 秀出吊帶黑內衣讓人抱坐身旁或腿上, 這在我們年代根本不可能. 那還有什麼心裡輔導????? 起碼都要關一個月, 甚至送軍事法庭, 不是嗎????
想搞怪, 愛秀, 自由開放, 就不要選擇當兵, 部隊本來就是個保守的環境, 任何國家都一樣, 要不還需要什麼軍紀??????? 到工廠上班就好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