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部長於昨日發言如下,詳見陳肇敏布達憲兵司令 勉持續淬鍊精進成長 3 O" ?& B- ?/ @ W' _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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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也指出,憲兵的任務是負責衛戍中樞、特種勤務、軍紀維護及支援三軍作戰等工作,並且扮演軍、司法警察的角色,協助治安維護與反恐制變的工作。因此,應該特別重視風險管理的觀念與傳承,藉以消弭各種危安因素於無形,確保所執行的任務都能夠圓滿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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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憲兵部隊中,能夠執行反恐作戰的部隊,除了憲兵特勤隊之外,應無其他憲兵單位能執行此任務。/ _+ ]* e ~+ E; Q: O
小弟在服役期間曾擔任連上軍書保管人,其中有一本70年代發行,專門講憲兵隊執行反都市游擊戰的教案 (詳細書名忘記了,必須要查)。內文針對各式狀況提出想定及教制令,但只要是敵方佔據建築物,有槍有砲要鬧出人命的,就一定是憲兵特勤隊擔任突擊任務,頂多由兵器連擔任支援組,外圍由裝憲營甲車及地區憲兵隊擔任警戒與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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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4 E, n# N/ r. |! q目前除了憲兵特勤隊之外,地區憲兵我想應該很難執行反恐作戰,頂多只能做到封鎖與警戒。小弟服役的時候,雖然也有反都市游擊戰的訓練,但畢竟只是皮毛。現役的學弟,我看連皮毛也談不上,因為訓練時數與役期都過短。, [3 ?( n8 t9 o5 V& [2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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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只能封鎖與警戒的話,我想就談不上反恐制變吧?應該只能稱做警備治安吧?此外,有學長能夠比較反恐制變與警備治安的差異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