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日前,因有事到復興崗旁的軍用品店,老板問我一個問題。他說某些部隊因為有裝檢需要而需製作軍用車牌(因原發號牌已受損不堪受檢?)問我是否知道有何店家有在製作這種車牌,部隊方面可提供文件委託書來給店家製作。 3 }, Z. _8 s' e# X* y, e ; j9 i" @* ^1 _2 u3 B學弟當時第一個想法是:車牌這類物品是屬於特種公文書,應由相關權責單位來製發。(民車號牌由公路總局監理站製發,軍車應該是由國防部相關單位吧?)如果任意製造使用可能會有涉嫌偽造文書的部份。而且我想應該也沒有人會作這種生意吧?所以告知老板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後,老板就笑笑說他去跟部隊的人說。 H c- m/ I+ H4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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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軍牌真的損壞,應該是將毀損的號牌送交國防部相關單位再換領新牌,這是我的想法。但實務上應該如何操做呢?請教有經驗的學長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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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拍謝;我沒待過機車連,我不知道機車連的任務?為何沒向相關單位申請大型機車?不可能吧!當年憲兵單位除了機車連外,那個單位有大型機車?就算有;大型機車適合野戰嗎?街道巷弄的靈活性?不太行吧!DT應該還是最佳車輛(這方面癡人學長應該比我懂)憲兵那來那玩意兒? 2 L9 c$ B J# G+ Z: o* Y o' G6 i' k% M7 P
申請裝備;有時那有那麼簡單?我們連66火箭彈都沒,PVC水管成了"最佳"的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