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再談大陸糾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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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doo 發表於 2006-10-10 14:05: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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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論壇上衆多朋友多大陸警備糾察和駐港部隊憲兵的了解相當之少
現就本人所了解的情況和各位報告,並嘗試澄清一些錯誤的概念

1.警備糾察不是一個獨立的兵种,僅指執行“警備糾察任務”的特定人員。總部和大軍區設有“全軍警備工作辦公室”和“警備工作辦公室”,該兩級機構為辦公機構,無特定的警備糾察隊伍,僅指導全軍警備糾察工作和負責本轄區内部警備糾察工作。戍區、各警備區和省級軍區(正軍級單位)設有軍務処,對外稱警備処,各自下轄專職警備糾察連在各自轄區内執行警備糾察任務。部分軍分區、警備區(正師級單位)設有軍務科,對外稱警備科,各自下轄專職警備糾察排在自己轄區内執行警備糾察任務。人民武裝警察警備糾察工作由各級別的警務工作部門指導業務,但是沒有專職的警備糾察分隊組織。執行警備糾察任務的時候對外統稱某某地區警備司令部警備糾察。


2.警備糾察工作主要指由軍隊組織實施的特定區域性管理工作,主要是對軍隊人員和車輛在營區以外的活動實施紀律監督。(請注意描述哦!~)
主要包含:“三個維護、一個執行、一個協助”
維護軍容風紀、維護軍車運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維護軍隊聲譽和軍人權益;
執行臨時性警備勤務;
必要時協助地方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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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92 + 3 警備科,令人懷念的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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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toodoo 發表於 2006-10-10 14:09:52 | 顯示全部樓層
引用詳細的條款來説明解放軍警備糾察人員的任務

中國人民解放軍警備條令
(1997年10月7日中央軍委員會發佈)
第二章
第三節
第二十一條 警備執勤人員依據本條令的規定,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
在營區以外的軍人、軍車進行檢查糾察;  (二)對外出軍人、軍車違章違紀行
為予以糾正,必要進時留違章違紀人員、車輛和違禁物品;  (三)對嚴重違反
軍隊紀律並阻撓糾察人員執行公務或者威脅公共安全的軍人,可以采以必要的強
制措施;
(四)對有嚴重違法違紀嫌疑的外出軍人,進行盤問和檢查;
(五)對損害軍隊聲譽和權益的行為予以制止,並進行必要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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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toodoo 發表於 2006-10-10 14:11:30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二十五條 檢查糾察勤務通常分成若干檢查糾察組實施。組長由班長或者
副班長擔任,必要時由軍官帶隊。
檢查糾察執勤人員應當佩帶“糾察”臂章,著便服檢查糾察時應當主動出示
《警備糾察證》。
福城之子 發表於 2006-10-10 18:59:13 | 顯示全部樓層
呵呵!我就是大陆的,楼主说的很对,大陆没有专门的宪兵.只有在外检查军车和军纪还有军事通行牌照的警备纠察队.其主要原因是中国大陆的军警车辆有大量的特权...所以假冒的军警车和军警人员特别多,所以这个也是纠察的重点之一!!楼主很不错,看来对大陆还是比较了解的
 樓主| toodoo 發表於 2006-10-11 10:34: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福城之子 於 2006-10-10 18:59 發表
呵呵!我就是大陆的,楼主说的很对,大陆没有专门的宪兵.只有在外检查军车和军纪还有军事通行牌照的警备& ...


我來自大陸
戰區司令部所在地
赤血 發表於 2008-7-7 20:12:47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共的警备纠察、纠察、宪兵

由于军队体制不同,不少台湾的朋友对大陆的“宪兵”不了解。
大陆军队编制主要由解放军(海、陆、空、二炮)和武警两大力量组成。简单地说,解放军对外,武警对内。
大陆对MP的理解就是“军中警察“,所以责任范围比台湾的MP要小。
(1)警备纠察:负责范围包括海、陆、空、二炮、武警,最牛气了。他们的头盔一边是写“警备”,另一边是“纠察”,盔上三色线
(2)纠察:负责范围限定在各自军种,故称为:海军纠察、陆军纠察、空军纠察、武警纠察。他们的头盔两侧都是写着“纠察”。盔上的三条线是单一颜色,武警纠察例外。
(3)宪兵:仅在驻港、驻澳部队中这么称呼。

所以,大陆警备纠察或纠察都没有台湾宪兵“民事”的权责,大陆的武警没有台湾宪兵“军中警察”的权责。所以还真不好比较。
另,在50年代,大陆有“公安军”一军种,负责保卫中央,也管“民事”,后取消。也有人把公安军看成是武警的前身。

[ 本帖最後由 赤血 於 2008-7-7 20:23 編輯 ]
Infantry 發表於 2008-7-8 01:09:2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赤血 於 2008-7-7 20:12 發表
由于军队体制不同,不少台湾的朋友对大陆的“宪兵”不了解。
大陆军队编制主要由解放军(海、陆、空、二炮)和武警两大力量组成。简单地说,解放军对外,武警对内。
大陆对MP的理解就是“军中警察“,所以责任范围比台湾的MP要小。

赤血兄,其實大陸對MP的理解沒錯,反倒是台灣對MP的理解有誤.台灣的憲兵,更正確地說,中華民國的憲兵若要翻譯成英文,正確的對應是Gendarme(這原來是法文,英文也拿來用).換言之,MP只是我國憲兵的其中一支而已,並非全部.這是中華民國還在大陸時就這樣了.
opatseg 發表於 2009-4-6 13:41:49 | 顯示全部樓層

大陸憲兵 = 警備糾察

原帖由 d61103 於 2009-4-6 09:35 發表

請教您 大陸對於這方面真的會抓嗎?還是各省縣市有不太一樣的標準?
....

您好,感謝您的回帖!

-----在大陸地區穿大陸現役的軍服,警服,武警服是違法的,公安,糾察都有權監管和處罰。各地都一樣的。

因為論壇一位對岸學長 之前去海南島旅遊 穿的正式論壇紀念衫還有這後憲小帽 也沒有人盤查之類的
-----因為去大陸的是台灣朋友,所以可能無所謂的,但是大陸人要是買來日常戴我認為不是很妥當,起碼公安會糾正,沒收,罰款。。。。。。

另位您提到的糾察 是軍職嗎?還是一般類似志工之類的?
-----糾察其實就是憲兵,只不過大陸不這麼叫而已,在北京的一些特殊地段經常殼看到帶身材高大,面目俊秀的頭戴白色頭盔,穿禮服,帶紅臂章的糾察人員,一般是管理軍車、軍人軍紀等問題,但遇到刑事也可以協助警察抓捕等等

下面上一些大陆纠察的图片供有兴趣的朋友们参考



图片都是摘自互联网,并非我原创







[ 本帖最後由 寧安 於 2009-4-6 14:28 編輯 ]
DDS 發表於 2009-4-7 11:54:01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款車是抄襲日本三菱的PAJERO加長型1991年份樣式
不過日本並沒有生產加長型的敞篷車, 應該是自行鋸掉車頂而來的。




PAJERO原本的敞篷吉普車只有如下這一款,
考慮到車體結構的安全性, 前座車頂仍然保留, 只開個天窗。

cqxsd88888888 發表於 2009-5-12 15:37:5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DDS 於 2009-4-7 11:54 發表


這款車是抄襲日本三菱的PAJERO加長型1991年份樣式
不過日本並沒有生產加長型的敞篷車, 應該是自行鋸掉車頂而來的。

http://upl ...



这谈不上是抄袭

这是长丰猎豹

长丰猎豹是合法购买的日本三菱的知识产权后生产的

当然

我认为军队用这款式的车

的确让普通百姓有点不太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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