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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案例分享】擦撞事故處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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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興 發表於 2005-9-2 11:56: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31311|回覆: 25
奉大盤帽學長指示,將車輛擦撞事故(註:1)處理過程提供大家參考。



小興今天開車從地下室車庫出來,被講電話中的巡邏警車以倒車的方式給擦撞了!而且當時地下室還有車輛出來,車陣中進退不得、狂按喇叭下僅有輕微凹痕。但是差點就給凹去了。提供給各位參考.....。


   警員:先生,你轉彎時都沒有注意車前狀況嗎?  (照片~現場-1撞擊點)

   小興:那麼現在是要怎樣處理?

   警員:反正巡邏車也沒有怎樣,那你可以離開了。

   小興:喔!我還沒問您的臂章編號及為什麼紅線停車?(照片~現場-2紅線停車)

    警員:我現在正在執行公務,希望你不要妨礙!

   小興:那就是沒有和解的機會囉?(小興拿起手機向110報案告知地址與車號...)

   警員:喂!先生你先掛斷電話、你把車輛開去修理,費用我來負責。

   小興:那麻煩你寫下和解書。

   警員:你先把車子開去修理,不要擋住其他車輛行駛。

   小興:開走可以,你先寫和解書!我要白紙黑字。

   警員:車上沒有。

   小興:你穿著雨衣、配槍的勤務狀況下?難道車上會沒有車禍處理箱?

   警員:..........               (照片~現場-3車道出口)

   小興此時拿出鐵樂士噴漆與照相機,逕自定位照相。這時因摸魚而肇事的倒楣警員、終於拿出紙張寫下了和解書,並立即付款後離去。


註:目前車禍輕微擦撞、無人傷亡,在警方的術語稱為A3車禍。在標線拍照後,即需將車輛移到路旁;以免多吃一張妨礙交通的罰單。警方也希望這類輕微財損的車禍,可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8條所述、由當事人自行和解,得不報告警察機關。A2車禍屬有人受傷,應迅速對受傷者施予救護,並保持現場、儘速報告就近警察機關。並在肇事地點兩端處、放置明顯標識。那麼A1車禍就是有人死亡,如果是要在現場等待檢察官相驗者、就會等上一段時間囉!

[ 本帖最後由 大盤帽 於 2006-1-12 13: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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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409 發表於 2005-9-2 12:13:21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興 at 2005-9-2 11:56:
奉大盤帽學長指示,將車輛擦撞事故(註:1)處理過程提供大家參考。



小興今天開車從地下室車庫出來,被講電話中的巡邏警車以倒車的方式給擦撞了!而且當時地下室還有車輛出來,車陣中進退不得、狂按喇叭下僅 ...


興哥:你這樣做非常正確,但你好像少拍一張照片,那就是你的愛車右側的碰撞點。

[ Last edited by fire409 on 2005-9-2 at 12:28 ]
 樓主| 小興 發表於 2005-9-2 12:25:23 | 顯示全部樓層
1.fire409學長有交待,學第立即補上~小小擦撞的真實照片

2.呼叫南瀛2號,現場沒有人員受傷,請91車學長返隊。另外請幫忙通知清潔隊前往現場處理一褲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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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409 發表於 2005-9-2 12:34:24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興 at 2005-9-2 12:25:
1.fire409學長有交待,學第立即補上~小小擦撞的真實照片

2.呼叫南瀛2號,現場沒有人員受傷,請91車學長返隊。另外請幫忙通知清潔隊前往現場處理一褲子的...

南瀛台收到(南瀛台為南縣消防代號)南瀛91 南瀛91 任務取消請歸隊,謝謝!辛苦了!
大盤帽 發表於 2005-9-2 12:40:14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興 at 2005-9-2 11:56 AM:
小興今天開車從地下室車庫出來,被講電話中的巡邏警車以倒車的方式給擦撞了!而且當時地下室還有車輛出來,車陣中進退不得、狂按喇叭下僅有輕微凹痕。但是差點就給凹去了。提供給各位參考.....。


呵!呵!..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

真是寶貴的經驗分享!..

原來理直而氣壯時,天王老子都可不必懼怕!!(除了流氓以外!:h:a..
這招一定要學起來!!..
武定橋 發表於 2005-9-2 13:01:50 | 顯示全部樓層
輕微擦撞最好是和解啦
否則送鑑定還要鑑定費用
還要浪費時間
最麻煩了
但是如果堅持要送鑑定時
而您的愛車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及車體損失險(甲、乙、丙式)
記得通知保險公司
由其是投保丙式險的車主
一定要持有事故三聯單
才能要求保險公司理賠
由於丙式車險即是所謂的車碰車損失險
意即一定是要與動力汽、機車(包含挖土機、農用車)產生碰撞所生之損失
且具有報案紀錄
保險人才能進行理賠
至於第三人責任險是針對第三人之財損、體傷、死亡
當對方駕駛遇有上述情形
保險人也會依責任進行攤賠
小弟我最近也撞車
對象是一位不講理的女士
我在等待紅燈
她從後方迴轉過來
強行切入我右側(我右側毫無行車空間)
原本並無遭她推撞
但綠燈亮起,我直行時,
卻遭她從右後方追撞
她又故意移動現場(不讓我有進行標記、拍照的機會)
我下車與她理論
眼見她載有一幼童
隨即聲明不會因為她乃弱女子而欺負她
並問她想要如何處理
她竟然站三七步、擺出太妹姿勢,表示不關她的事
我說:小擦傷,你陪我錢就好了呀
她說:是你撞我,我為何要賠錢
我說:小姐,我綠燈直行,明明就是你撞我,不要虎爛好嗎?
她說:那你幹痲要踩油門,而且我沒有踩油門喔
我說:小姐,綠燈我不走,難道停著阻礙交通嗎?妳說你沒踩油門,車卻會撞 
   上,請問你的車是卡到陰的嗎?
後來她表示要報警,我認為她不講理,於是我也同意
過了一會,警員、我的朋友們、她媽媽都趕到
警員當然希望我們和解
我也希望呀(送鑑定要錢,還要開一張未保持安全車距耶)
但是那女子反說我恐嚇她
我的天呀,我被她恐嚇還差不多吧?
我要求她賠我一千元就好
她卻一副委屈樣,跟剛剛的囂張態度完全不同
只堅持要送鑑定
拜託送鑑定對我不划算,對她更是不划算
警員知道來龍去脈後,又看到小姐不講理態度
私下叫她媽媽賠我錢
她媽媽願意,就賠我一千元
可是她女兒還囉哩叭唆的
我都快抓狂了耶
拿了一千元,簽了和解書我就走人了
算她好狗運,是個女人
男人的話,我才不會放過他

[ Last edited by 武定橋 on 2005-9-2 at 13:52 ]
dunhill男孩 發表於 2005-9-2 14:39:08 | 顯示全部樓層
小興學長做的不錯喔~

不過說真的~對方還是國道交通警察也!想隨便把小興學長打發走~

真是........!難道這就是我們的褓母???

希望警察要再加點油~

車上真的最好有照相機.粉筆...等之類的!
遇到車床族好偷拍~~~不不不!是發生事情可以拿來記錄
萬寶路 發表於 2005-9-2 14:53:57 | 顯示全部樓層
國道一隊的車
學長您的處理方式令人佩服
chenpailiang 發表於 2005-9-2 20:34:28 | 顯示全部樓層
看丟鬼....為什麼我看不到照片....
誰來救救我...
六合 發表於 2005-9-2 21:24:08 | 顯示全部樓層
不不不!我是看不到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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