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不知道是看那個電視報導, 說美國有專門詐財的 律師.
勾串當事人 去製造事端, 比如在麥當勞消費點完餐後故意跌倒 說地板材質
過滑造成消費者傷害而控告索賠, 這律師就打官司, 贏得賠償金就 55分帳.
不然就是去餐館吃飯故意帶 蟑螂放進湯品, 最起碼可以吃免錢大餐,
也可以當場得到小額賠償, 店家都怕事也怕事情搞大, 所以都會息事寧人.
不然就是有消費者真的因商店商品過失而被傷害到, 本來只希望
得到合理賠償而已, 後來被類似律師知道去找當事人 把事情鬧大,
本來當事人可能希望只要合理賠償比如說 1萬美元.
變成讓這類律師搞大變成求償 100萬 ~ 1000萬美金.
有家美國航空公司墜機, 乘客是其他國家國民, 美國律師
就飛到該國找這些 罹難者家屬聯合在美國控告該航空公司.
假設每人本來是航空公司預計 幾十萬美金的賠償金 馬上變成
500-800萬的籌碼, 然後拉鋸談判 庭外和解, 律師再跟 罹難者家屬
按協議 %數抽佣, 兩邊都得利, 廠商大失血.
這還不誇張, 幾年前新聞報導 一位美國法院法官, 法官喔!
控告幫他 乾洗衣服的洗衣店洗壞他的衣服, 害他上班情緒
與 " 最愛 " 衣物失去的痛苦, 求償...
1000萬美金的樣子???
這世界會亂不是沒道理的.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08-10-21 19:57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