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幫長官背債走絕路?

[複製連結]
sst101 發表於 2008-8-14 11:11: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10054|回覆: 5
轉載民視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8/08/14 09:01
一名空軍退伍管財務的士官日前尋短,家屬事後發現,士官疑似為了幫部隊長官核銷龐大應酬費用,被迫向軍中同僚借款,利滾利債台高築,逼得士官走上絕路。目前警方找來包括軍官在內6名關係人到案,調查是否有違法放貸的事實。
受不了債務逼迫,走上絕路的退役士官陳凱翔,是在陽明山上的空軍雷達站指揮部擔任總務,他的叔叔出面伸冤,拿出姪子生前傳給他爸爸的最後一封簡訊,直指軍中長官欺壓部署,害他四處借貸,積欠了400多萬,為了怕連累家人,叫爸爸不要理會黑道的逼債行為。
叔叔說,陳凱翔去年9月退伍後,就一直有人打著竹聯幫前虎鳳隊隊長王蘭的名號,登門討債,被逼急的陳凱翔,今年6月12日突然失蹤,他工作的汽車公司來電,家人才知道,陳凱翔虧控了公款97萬。
叔叔拿出借貸的合約書,指控軍中有人放高利貸,警方也緊急約談6名涉嫌放貸的債主,軍方也展開內部調查,務必還給死者公道。
....................................................................................................................................
依法行政很困難,但不依法行政出包,下層的幹部及業務士官兵都是要負起那種苦果。
憲兵還有一種任務就是情資收集,這種事一般連隊都不會做而且分數很低,例如;友軍單位不當管教、軍品盗賣、軍記等問題,都可靠平常的關係得到情資(這可能覺得沒什麼但都可救人於水火)買裝備補缺額等

用以下文字補訴                      軍中(地區)憲兵刁海巡憲兵            之文
其實我以憲兵為榮,但不認為憲兵的格調高於任何軍種或(海巡)憲兵。
憲兵隊在他的轄區(如同大門衛哨的兵),依勤務守則執行,而不依軍種產生勤務差別。以前單位軍官用自己的車去調查,用油來補貼(自己發錢於公務上)。被單位的一顆花找小兵拍照上回報指揮部。結果當然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了。
只是同一單位還會搞成這樣。其實想開一點這不是刁難,這叫各盡其職而己。如果不各盡其職軍中很多問題還是會不斷發生,憲兵應該是把問題糾舉出來,並不會因為誰是誰,但卻會因為人情或認識等等而通融。
預防事情發生,總比隱瞞最後不可收拾的好。

[ 本帖最後由 sst101 於 2008-8-14 11:15 編輯 ]
evan3833 發表於 2008-8-14 13:54:51 | 顯示全部樓層
又看到國軍負面新聞
卻已麻木
因為軍人屢屢出包
也都已經不是新聞了


軍方何時才能改進?
愛的教育管教方式有用嗎?
再這樣下去
連募兵制都會有問題
國防部真的要用心處理這些狀況了
asun 發表於 2008-8-14 14:51:16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大家不必把這類「負面新聞」看得太負面。

軍中是社會的縮影。警察和司法機關每天要逮捕、審判多少人,每天又有多少人被關進監獄?

同樣地,軍人來自社會各階層,有違法犯紀的行為,從宏觀的角度看,其實是很正常的。否則何必要設軍監、軍事法院和軍事檢察官。

如果把違法犯紀軍人的案情摘要,每日由各軍事法院逐一公布,那才會嚇壞人哩。

軍人涉及犯罪活動其實常態現象,大家應該關注的是,某一類犯罪與某一特定軍種單位的犯罪案件,是否反常增加。

軍人犯罪的個案並不能代表整個國軍的現狀。但如果類似的個案累積成一種趨勢,軍方就應針對重點展開查察與防治。

舉例來說,新店軍人監獄在民國43年成立時,是全台灣最大的軍人監獄,共收容了3500餘名受刑人,其中,叛亂犯占百分之十九,貪污犯占百分之卅六,為最大宗。以人數和比例來對照現在,或可顯示出兩個時代的不同。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abb431128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烈嶼MP 發表於 2008-8-14 15:21:38 | 顯示全部樓層

徹底失望!

我們不也幫政府背債走絕路?
"不惜動搖國本,查到底???"---8年!
肥了綠地!藍天有望嗎?
日頭赤映映,随郎顧性命!
我們就撑著!慢慢等吧!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山魈 + 1 精闢!

檢視全部評分

星光 發表於 2008-8-15 10:32:55 | 顯示全部樓層
現今社會只有錢在做人 沒錢的什麼都不是
愛的教育勒 你對別人有愛他還不見的愛你
肥了綠地!藍天有望嗎?
當然有望阿.罰單一直開.之前不會開的路段現在都在開了
災害補助縮水.大學招不到學生.0分就可以讀
為了錢什麼事都做的出來.藍天現以不是藍天還有彩虹耶~
jiungo.5197 發表於 2021-2-1 14:45:19 | 顯示全部樓層
背書是講幫一個人作保
也就是當債務人還不起時
作保人就要共同負當債務
有些人認為幫人作保
是保到債務還清為止
其實這是錯的
作保應該每年一簽
過了一年作保人就沒義務共同負擔債務
所以什麼事情看開一點別拿生命開玩笑
遇到事情別慌好好處理
總有轉還的餘地~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1-23 19:17 , Processed in 0.314210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