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yu-chi 於 2008-6-12 08:47 發表
我回答你那麼多的問題
現在換我考考你
(申論題)
假如當你在執勤中遇到文官在"打懶"或"怠勤"或是"上班時早退"
而你去糾舉該員
試問他會裡你嗎?(50分) 而你是否有此權限呢?(50分)
本題共100分
代答一下...
1) 理不理會; 這個問題很 "奇怪"... 憲兵依憲兵勤務令掌職軍司法警察勤務時;
aa) "打懶"或"怠勤"或是"上班時早退" 屬 "抽象問題" 無確實行為定義; 無法判定是否違法違紀, 故本題屬不明狀態 = 奇怪
bb) 憲兵之軍法警察勤務時; 乃針對 "具有軍人身份(如; 持有軍人身份證之明確定義)" 者, 並非文官... 故本題屬不明狀態 = 奇怪
cc) 所以; 憲兵根本不必無聊到去弄這個 "奇怪" 的狀況, 故本題屬不明狀態 = 奇怪
dd) 若; 硬要問這個 "奇怪" 問題, 同時也硬要人家回答這個 "奇怪" 問題; 只能回答您... 端看這位 "文官" 有沒有良知來理會
ee) 結論 = 這個問題很 "奇怪", 種種與現行認知與法源衝突以及不合理組合, 所以小弟認定為不可能發生在地球上.
2) 是否有此權限;
aa) 這個問題是接續上題, 或可看為... 既不可能發生或存在; 那麼何來是否有此權限討論之解答?
bb) 結論 = 同上題之結論; 不再贅述.
<總結>
問題本身定義不明確且由各種已知法源及情境來判斷; 是不可能發生的問題, 故答案為 "問題缺乏明確定義; 無法解答", 倒扣出題者100分(抽象打趣扣分 (一題50分, 二題總計100分) )
憲兵是否有權限對海巡官兵執行軍紀糾察這個話題; 小弟個人認為... 就是簡單地; 根據法源視實際定義明確不含糊的情節來加以判斷, 在此虛擬了很多實境; 卻只打轉於意識型態上的 "是否可以" 罷了, 其實; 小弟想提醒各位長官學長的一點是, 只要是有關法律行為(違法一方, 執法一方); 不是嘴巴辯一辯意識型態就算數了, 明確定義之違法行為與糾舉時的適不適切法源與否, 才是核心, 在此這樣子的各種無明確定義與無法源討論, 是否只是不切實際不明法源流於意識型態的清談一場?!
原帖由 寧安 於 2008-6-10 22:32 發表於第10哨
雖因海巡官兵屬行政院不直屬國防部; 並非憲兵就絕對無法可管束糾舉海巡官兵, 只要是具軍人身份; 即受憲兵勤務令中相關條款(如四哨與五哨摘錄)之管束, 大部分守法守紀的海巡官兵當然大有人在, 但是一粒老鼠確實會壞了一鍋粥, 每個單位都是一樣, 榮譽一世; 卻也禁不起毀譽一時.
PS : 若是要討論適切法源與否議題; 建議審慎用字, 任何錯別字都可能造成誤導任何一方唷~ (如; 督導(非; 督倒), 理會(非; 裡會))
不好意思... 小弟直言直行; 若語多得罪長官... 敬請見諒~ [dabin9]
[ 本帖最後由 寧安 於 2008-6-12 14:16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