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副說的對,自殺未遂的叫"任意損毀國家公物" 要視情況若是不成影響康復後再看心理復健,若判定無法勝任部隊職務強制退伍外加賠償,若是人沒死傷殘一樣要賠償過去所溢領的薪薪資所得(包含學費及溢領的薪資),若是掛了...就...算國家丟了一筆錢吧.
不知道會不會是兵變,還是不假外出又恰巧和民車發生擦撞,怕事情曝光不敢回營?唉~伸頭也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勇敢的面對自己才是勇者的行為呀!!如果是兵變的話,那誰沒有....我都嘛把自己被甩的故事拿來當笑話講給阿兵歌聽.
自裁對不起父母也對不起國家頒發的階級跟賦予的神聖任務.
排副,該軍官沒死在車裡,整理一下應該還可以用啦 !!
[ 本帖最後由 瘋狗 於 2008-4-18 20:4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