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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兵歸隊迷路 田中徒步流浪到田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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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條 發表於 2007-11-24 10:47:2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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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你好
沒錯.小弟就是你想的那個光
小弟又不是阿榮.當兵當了20幾年都還沒退伍
退伍才去考的.目前在中部保警服務.5月份帶替代役男出來支援鐵路警察局
 樓主| chenpailiang 發表於 2007-11-24 11:53:2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大條 於 2007-11-24 10:47 發表
學長你好
沒錯.小弟就是你想的那個光
小弟又不是阿榮.當兵當了20幾年都還沒退伍
退伍才去考的.目前在中部保警服務.5月份帶替代役男出來支援鐵路警察局


哈哈哈...那學長不知道有沒有幫過我....
5年前還在軍中...有一次從員林要坐火車收假回隊上...
皮夾不小心在車站一樓遺失...我去鐵路警察局跟值班學長報案...
他很好心的幫我廣播,後來員林站的票務人員就檢到拿來給我了....
還被那個叔叔虧了一下:「這識別證頭毛真短...」
marco.teng 發表於 2007-11-24 19:19:5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更好奇的是政府這個(大??)機器的功能到底剩下百分之多少的正常功能?
台灣,也就屁大點的地方,八部二會眾多的衙門相關聯資訊的溝通管道到底暢不暢通?
中央,地方社會局與國防部的資訊流通到底是單向的還是雙向的?
每個衙門養這麼多人到底都在幹些什麼事?
放任高官顯貴的子弟逃避兵役而徵召家庭確實貧困的子弟入伍,我相信該員的家庭比國家更需要他,
徵召這類弱勢族群的子弟入伍的意義到底在哪?
服役期間還要分心家中經濟狀況,摸著良心說這樣的軍人戰時能有多少戰力?國家真的需要這種軍人嗎?
我想兵役法對徵召經濟狀況有困難的家庭的認定標準是否該有所修正,白紙黑字的規定是死的,更需實地了解吧;兵役法相關法令要修,貧戸認定的標準也要改.....
彈丸大的地方,也能出這麼多莫名其妙的狀況,家都不家了,終日侈言競逐國際豈不謬哉?

[ 本帖最後由 marco.teng 於 2007-11-24 19: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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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ronliao + 1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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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z7 發表於 2008-1-13 18:34:15 | 顯示全部樓層
做兵啊? 只要 [有關係] 那就沒關係, 要是 [沒關係] 那就有關係.  [競逐國際] 本來就是拿來哄騙小孩的口號, 就和年度高裝檢只是把報廢裝備 [整形拉皮/擦脂抹粉] 是一樣的道理.  例如: 基層連隊的拐拐 (PRC-77). 連上的通信士編了一句話: 拐拐, 拐拐 .... 都拐了幾十年了還在拐!

至於我們政府把這類自顧不暇的人物抓伕做兵有何意義? 這就和年度高裝檢把報廢裝備 [整形拉皮美容] 一樣, 都是 [把戲做足] 才能自我催眠. 要知道, 一根鎖鏈的最高負重強度是由這條鍊裡最弱的環節決定的. 所以對岸老共不耍抓伕充軍這種猴戲是有他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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