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說我的經歷好了..我也是陸軍的軍中憲兵,當初我在137旅的時候,8軍團在X山的營區正在改建,所以他們也是全部驻紮在我們旅上,我們在站大門哨的時候,一切都是按照當時長官的規定嚴格把關,不管是什麼階級,只要擺濫出名的,自然要嚴格執行,就算沒帶識別證也是要他單位的人拿出來我才肯放人,如果當時真的有人執意要衝過去,我絕對會開槍;
但是有時候阿..
我認為你只要跟長官打好關係,有時候不需要那麼嚴格也無所謂,只是最基本的規定一定要遵守就是了,例如一定要停車開後車廂檢查、檢查車內的其他人..
像我當時光是看到車,我就知道車號跟什麼人了,在他們車在我的位置停下以前,我就會先幫他登記好了,跟他問個好.該看的看完.再最短時間內放他通行,偶爾聊天打屁一下,還常常會被請飲料呢!!熟識之後他至少也會給你的面子...打好關係.也是在裡面生存非常重要的..
""被電也千萬別怕"",絕對嚴格把關,就算我如果沒辦法處理也會立刻通知主任過來,不過以前我們兩個主任都是超挺我們的,還曾經下達就算是校級的.違規也要登記違紀..所以我認為這還是跟上級挺不挺你有很大的關係...
最後提醒你..被電要麻痺.絕對不能怕..越挫越勇.越嚴格...不然就直報戰情...搞的越麻煩越好.鬧越大越好..不守規定的他絕對會怕..
不過我覺得最濫的就是漢光演習的時候,那些住三軍聯訓基地的海軍陸戰隊了,
每個都胖的跟茶壺一樣,帶女人進營區.上山泡溫泉.故意不帶識別證.愛擺老愛電人..
我無所謂....我麻痺了~~可以鬧多大我就敢鬧多大.就怕他不敢.因為我當時相信我是對的..
要是想衝過營區.我就絕對叫衛兵開槍...那些官認為你不敢.所以他才敢衝...下次開一次槍看看.以後沒人敢衝過去..
不然就要上級裝設雞爪釘.看看誰想刺破輪胎的...
我不怕..我又沒犯法..學弟您說對不對呢?
根據軍事審判法第60條第1項第1款:憲兵士兵為軍法警察
還有...辱罵執勤衛哨兵是違法的..
公然侮辱跟暴行脅迫是違反部屬職責罪..
我怕什麼.......只要是對的.你都別怕
回覆pippen學長,單槓10下只是暖身
[ 本帖最後由 kidrock881 於 2007-9-24 13:5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