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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失戀!兵傳簡訊請假判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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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wu 發表於 2007-4-27 23:47:1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9527 於 2007/4/27 18:38 發表
連長在連上叫自已連上的兵洗自已的車,是不是就不用管連長有沒有想貪的意思,就直接論貪污?因為兵是國家的,兵是國家養的,兵在部隊,連長叫來洗自已的車,就是貪了部隊的糧、部隊的响、部隊的人力、部隊的水?
...


是的,連長要阿兵哥用軍中的水幫他洗私家車,這種事如果被捅到媒體上,這位連長鐵定很難全身而退。起碼調任非主管職,考績與升遷也會受影響。

這種歪風沒被捅,是因為太多人鄉愿,不代表他是對的。

幸好,我遇到的幾位連長,沒有一位叫阿兵哥幫他洗私家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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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63033 發表於 2007-4-28 00:19: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mp464t 於 2007-4-26 23:41 發表
,心情不好利用這種方式向部隊長官請假,不過,隨即就將手機關機,都還沒獲得長官同意就逃兵,因此遭判刑,男子的姊姊強調,弟弟以前在校請假也用簡訊,以為當兵也行,反問為何不給他一個機會呢?
...


那好啊, 學校功課沒過要重修

這位仁兄顯然當兵當到被當掉了

那給一次機會, 請重新當一次兵吧

她姊姊是笨蛋還是智障?(原諒我用這麼重的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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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wu 發表於 2007-4-28 00:31:0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b763033 於 2007/4/28 00:19 發表
弟弟以前在校請假也用簡訊,以為當兵也行,反問為何不給他一個機會呢?

*************************************************************************

那好啊, 學校功課沒過要重修

這位仁兄顯然當兵當到被當掉了

那給一次機會, 請重新當一次兵吧

她姊姊是笨蛋還是智障?(原諒我用這麼重的措詞)


不知道打敗仗時,敵人給不給他一個機會?就像是打電動一樣,輸了,死了,按個鍵就可以重來。

在學校請假可以用簡訊,這代表學校教育出了問題。決不是代表無論到了哪裡都可以用簡訊請假。

會這樣想的姊姊,絕對笨不到哪裡去,相反的,應該算是有小聰明的。
只可惜聰明用錯地方。

[ 本帖最後由 sbwu 於 2007-4-28 00: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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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BUBU 發表於 2007-4-28 00:48:43 | 顯示全部樓層
看到這消息,我關心的並不是這位士兵的懲處(畢竟那都已經確定了)
讓我覺得最不可思議的地方是在於連上的後知後覺-對於該士兵的身心狀況居然渾然不知
我講一句白一點的,該單位心輔層層出問題!!
今天連上弟兄有遇到感情上的問題時,連上弟兄絕對會先知道,要不就是感覺有異狀
絕對不可能說發生就突然發生,事情發生前必定有徵兆~(拜託!晚上看弟兄講電話就知道十之八九)
察覺了是否有積極去關心該弟兄,或許不能有實際幫助,但是至少能夠給予言語上或是精神上的支柱
若是發現事態嚴重是否有向上回報。(一般人不可能有輔導的專業訓練吧!)
假如有向上回報,那輔導長是否有積極去了解狀況?還是只是敷衍了事??
我看過很多接受輔導的案例,只要是屬於輔導個案的,當事人有狀況絕對是會打給輔導長
說明自己目前的狀況-以士兵的狀況為例,若是按常理推斷,今天連上幹部(到連級幹部)有人有關心我
我若是遇到狀況我當然找那位關心我的人....很明顯該位輔導長失職

輔導長的工作並不是單純的做做好人,甚至更可惡的是做一個濫好人!

今天國軍的狀況我想各位學長都很明白
但是我相信如果該單位的輔導長能夠秉持著自己的專業,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危機管理遠比危機處理重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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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wu 發表於 2007-4-28 01:01:5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ARBUBU 於 2007/4/28 00:48 發表
今天連上弟兄有遇到感情上的問題時,連上弟兄絕對會先知道,要不就是感覺有異狀
絕對不可能說發生就突然發生,事情發生前必定有徵兆~...


很多人被女友拋棄是有徵兆的,但偶而也會有例外。
俺還在中心時,收到信興高采烈拆開來讀之後才知道俺被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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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LT 發表於 2007-4-28 01:09:5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查理 於 2007-4-27 08:38 PM 發表
wenrin 學長說的沒有錯
逃兵一天也是既遂犯

過去絕大部分
3天離營通報
那是作業上的程序
而讓大家產生誤解

實際上逾時不歸都是可以軍法起訴


我也贊成!

這件事分成兩部分∼不要混為一談:

1.他有沒有犯下逃亡罪,或是意圖長期逃亡?
2.他如果有犯前開的罪∼是否判刑太重?

關於1.我想是毫無疑義的(請看我以前的帖).先是有不歸營的意圖,後有未歸營的行為;聯絡又中斷,顯然就是不要人找到他.不管理由為何,這麼大一個人了,難道不知道逾假不歸是犯法的?更何況,不知道是犯法的,並不能作為犯法的藉口;犯了就是犯了,有罪就是有罪.
關於2.既然1.是成立的,那麼有罪就要判刑.根據軍犬康岳兄查出的法條,這個本刑可能高達五年,也可能宣告緩刑就算了.因此量刑8個月,是屬於這個範圍內,比較輕的處罰!但是不管怎麼說,軍法官判刑的依據,還是事實上的犯行,是否屬於故意和惡意.顯然這名士兵的犯行,不是無心的,而是有預謀的∼不然怎會將手機關掉,意圖避免連上人員的掌握和追蹤?事後的悔意,更是看不到;只看到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狡辯.換了是我當軍法官,不判他一年以上,都已經是法外開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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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LT 發表於 2007-4-28 01:25:45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提供一個個人的經驗.

在86年1月底整訓期間,我剛出院後兩三週.有一天操課完回到寢室,發現BB摳有一個來電紀錄,一看是我家的號碼,不知道家中發生何事?所以就打電話回家...沒人接...

打到我媽辦公室去∼結果好心的阿姨告訴我,我媽住院開刀了!我馬上去找連長告知狀況,他也馬上准我一天假(1800∼第二天2400)去看看.我回家後直奔醫院(就在我家旁邊),那時我媽已經從開刀房出來,麻醉還沒退.所以我就守著病床,到了第二天約2000,我覺得我還是不能離開∼父親和妹妹都在國外,沒人照顧她.所以我就打電話報告連長,希望再延3日的假.

事實上,整訓期間,連長是無權放人三天假的.必須營長親自批准.所以連長叫我自己回營去,向營長報告.我當時很生氣∼因為這只是[程序]問題,比我母親的身體和安全重要嗎?但是命令就是命令!我在交代護理站的護士,請她們稍微多看顧我媽一下以後,就開車殺回龍勝營區.先向連長報告收假,再到樓下營部找營長.營長不在,是副營長留守,這次他批了假簿;於是我才能再開車,回去看護母親.

我想失戀心情不好,和我母親開刀,這兩種事情的輕重緩急,可以分得很開,差得很遠吧!但是我還是依照命令和程序做事,因為當軍人的基本條件,就是守法守紀!我不相信這個兵會不知道這個道理;只是現在年輕人,很多都把它當兒戲,現在玩過頭了吧!是男人就要對行為負責,否則當初別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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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東之虎 發表於 2007-5-2 16:49:0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linch1969 於 2007-4-27 11:43 發表
到底有沒有把當兵當做一回事,難道他們把當兵看做是安親班嗎? ..........無言



早就已經被當成

免費扥兒所了...........

[ 本帖最後由 極東之虎 於 2007-5-2 16:57 編輯 ]
極東之虎 發表於 2007-5-2 16:55:5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b763033 於 2007-4-28 00:19 發表


那好啊, 學校功課沒過要重修

這位仁兄顯然當兵當到被當掉了

那給一次機會, 請重新當一次兵吧

她姊姊是笨蛋還是智障?(原諒我用這麼重的措詞)



她姊姊沒當過兵當然會說出這種話

不過這位天兵沒有其他家人當過兵的嗎?
conan 發表於 2007-5-2 17:25:3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mokeyLT 於 2007-4-28 01:25 發表
我提供一個個人的經驗.

在86年1月底整訓期間,我剛出院後兩三週.有一天操課完回到寢室,發現BB摳有一個來電紀錄,一看是我家的號碼,不知道家中發生何事?所以就打電話回家...沒人接...

打到 ...



你可以帶著醫院證明與連絡方式(醫院護理站電話)向營長請假
我不相信營長會不准假
營長需要的是一個證明文件
有任何事情營長好做交待好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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