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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民生] 「罰站須學生同意」 校園內引爆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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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狗 發表於 2007-4-23 20:13:2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sw968 於 2007-4-23 17:30 發表
我說件家事給各位參考參考
家父家母他們都是國中教師已經退休多年,在我記憶中,從沒聽說他們打過學生......

家父教數學,曾經連續20年以上,三個年級的升學班,學校都交給他,天天輔導課,週週刻鋼 ...


以前的學校A段班(升學班)老師不打人的情況還真的不簡單,有令尊這種導師我是校長也會希望他能者多勞,但是我還是會考慮一位老師的辛勞,連續這麼多屆都丟給令尊帶,不會受不了喔 !!
但是....話說回來,A段班的同學向互間的競爭就已經很激烈了,哪有人會上課打電動看漫畫的,每個人都深怕自己的排名被搶走或擠下去,管教自然是比其他班輕鬆些,但是學生的成績反而成了壓力.

我們B段班到放牛班的,每天不是A書就是少年快報啥聖鬥士星矢啦七龍珠啦,有一次還有同學看A書被國文老師沒收,一拿到講桌上時老師臉都紅了,上課聊天被打到手腫了繼續講,被叫出去罰站就跑去打籃球,或翻牆去校外花個30塊打己道1942或雙截龍甚至西遊記泡泡龍之類的,喜歡的課只有音樂課......因為音樂老師胸襟很偉大又未婚 !!女生就是看言情小說不然就是尼羅河的女兒或是千面女郎,愛說話就咬粉筆不准拿下來,以前管學生啥手段都嘛有!!我小學一年級忘了帶課本就被罰半蹲蹲了一節課,就跟464學長說的一樣,誰回家敢說的自己討打 .
kenlokimo 發表於 2007-4-23 20:18:14 | 顯示全部樓層
天阿!

這是啥米世界!

那只要有一個人不願意上課,心情不好...

全班都要看他臉色...

老師連起碼維持上課的品質都有問題

因為..[罰站需要本人同意]

老師還有啥尊嚴阿..

連罰站都要對方同意..

同理可證

以後排長也沒有處罰罰站權力

因為..[罰站需要本人同意]

叫那些大官來帶部隊好了
黑狗兄 發表於 2007-4-23 21:07:5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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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客15號 發表於 2007-4-23 21:53:39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的學校教育就好像現在的部隊管教。以前學長學弟制重,學長都會負責好好教育學弟,當然在座的各位都有體驗過,不管是打或罵,雖然如此,成救出一批批優秀的憲兵,現在0800盛行,部隊多年的學長制的管教方式也漸漸式微,講什麼人性化??造就現在很多學弟是不是那麼瞭解憲兵的意義,當然還是有很多優秀的學弟。
學校也是,以前可以打可以罵,多數人不也都是這樣過來的,我媽還跟老師說『拜託,用力打,不乖就打!』,現在很多家長自己都不捨得打小孩了,怎麼會讓別人碰他的小孩,加上很奇怪的教育政策,以後一定會出現『老師你不要教了啦,反正我們不乖,你也沒輒』這樣的話語。
我始終相信打跟罵這種嚴厲的教育方式是會培育出人才的,放任管教只會讓優秀的人獨善其身,而多數人是無法發揮潛能的。
軍犬康岳 發表於 2007-4-23 22:15:31 | 顯示全部樓層
過去:家長的教育程度較低,高中畢業已經不多了,大專程度以上更是難得,一般家長多是國小國中程度,而家中的小孩也比較多一點,因此對於知識份子總是非常尊重(天地君親師),所以對於老師要小孩都惠說盡量打、盡量罵,只要是對學生好的都沒關係•

現在:教育普及化,一般家長的教育程度多為高中以上,甚至現在更多的是大學以上,家中的小孩又生的少,3個小孩以內再現在的家庭是很正常的,對於小孩都當寶一樣,而對於老師呢?認為老師會教的我也會教,只是我沒時間教,下課後就是將孩子往安親班、補習班丟,盡量給小孩金錢上的滿足,而不去管教小孩到底做了哪些事情,認為自己的小孩都是對的•

教育高層單位呢?其實很多都是教授級的,去問問他們是否有實際上的教學經驗(不是大學那種較學經驗),很多應該是沒有的吧,他們也都往往認為歐美國家的比較好,就想要模仿,不過很多時候只是仿到外表,未考慮到裡子•

我的觀念中,教育部其實很多時候管太多了,限制老師的作為,卻不去考量現實的方面,我自己的親戚也是國小老師,不過現在已經退休了,他常說學生功課不好不可以處罰他,因為功課不好有時候是老師的教法有問題(老師不可能只重視單一,應以全班大多數人為主),但是對於操行方面的學生呢?該處罰還是要處罰,不過處罰的目的是要讓他知道錯,而不是因為他做錯而處罰,知道錯才會改,如果只知道處罰,那錯在哪裡還不知道的話,處罰就沒意義了•老師不可無緣無故處罰學生,要處罰學生也應該要適當,但是如果只是限制老師不能怎麼做,那老師將成為名副其實的教書匠,那師道所謂的傳道、授業、解惑也將成為歷史名詞而已,因為連受業上的管教權都有問題了,那其他就不用說了•
yu481009 發表於 2007-4-23 22:26:22 | 顯示全部樓層
處罰要經學生同意?  這真是天大的笑話!
如果真要這樣  那還要學校管教學生幹嘛?
如果受教的學生知道哪些行為不能作  那就不會有處罰的問題...
處罰學生是因為學生的行為出了偏差  需要矯治框正
現在說是要尊重人權...可是我認為直到學生達到法定成年年齡前  只能有部份的人權而已!
不然何以矯治偏差行為?
說是要向歐美看齊  可是真有學到精髓嗎?  我懷疑!
jershiou 發表於 2007-4-23 22:47:58 | 顯示全部樓層
古語有云:「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

處罰,只是教育的一種手段,不會是主軸

合理範圍的懲處權利不應當全然被剝削

家庭教育做的好,每個孩子都明白何謂「尊師重道」的話,試問誰願意去扮黑臉??

從前,人家都認為教師一職是鐵飯碗;現在,試問有多少人捧得起??
Stingray 發表於 2007-4-23 23:24:26 | 顯示全部樓層
不才一介窮教書匠...卻不認為"體罰需要學生本人同意"就等於老師沒有了尊嚴.事實上我對版上幾位先進似乎持"棒下出英才"的論點而感到不解...但這"不解"是因為我個人駑鈍~~在此也就不好意思再說些什麼讓各位見笑了.
但我可以跟大家分享一個想法~~體罰真的不是好方法!其實只要有用心~~學生看得到.找對方法~~學生就受用.真的投入~~成效一點點來也行.接著你會發現進步的幅度會愈來愈大!
回到這個討論串的命題...我想說:該不該體罰可以慢慢討論...個人嘴巴笨~~也不認為這事誰說服得了誰...識趣一點就不參與了!我倒是覺得教育部滿閒的..."罰站需本人同意"也拿出來規範了!?這些人...不罵他們?那真不知要去罵誰了?官啊~~只能說他們真有天份...討罵的天份!
sd80061 發表於 2007-4-24 00:11:4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 雲生 的帖子

我覺得這真的有點扯
我以前幼稚園跟國小還有國中都有被打過
家長還認為小孩要打才會怕
現在小孩是怎樣(雖然我沒多大 )
要打還要同意
都騎到大人頭上去了吧
wenrin 發表於 2007-4-24 00:42:4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雲生 於 2007-4-23 15:31 發表
立法院通過校園零體罰的法案,如果學生犯錯,老師該怎麼處分,才不會引發「體罰」爭議?教育部打算在本周公佈「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注意事項」,把老師能做、跟不能做的處罰,區分清楚,其中,老師如果要罰學生站立或靜坐,必須經過學生同意,而這樣的規定,引發爭議。


各位弟兄先別激動,看了大家的回文,砲口一致猛轟這件新聞,先別急,我們先來想想這段新聞背後的意義好了...

首先,立法院是說要讓學校"零體罰",我不知道現在法律是否有明文規定"體罰"的定義,但是很明顯的,他是說"不要體罰",並不是說"不要罰",這是應該注意的一點。當然,他們也把"可做"及"可不做"的處罰方式做出條文規定了,所以說,處罰還是有的,只是,不可以做出明顯處罰身體的方式而已...

依新聞分析,他舉出兩種方式的處罰必須經過學生同意,就是罰學生"站立"或"靜坐"這兩種,其它在規定內的方式並沒有要經過學生同意,這點也必須明白。

到這裡,整件事情應該就比較明確了,並不是所有老師想處罰學生的情況都要經過學生同意,別被新聞媒體給誤導了...,依我看,其意思也應該不是所有的處罰都要經過學生同意才對,是某些有爭議的方式,必須詢問經過他們同意如此而已...

唸過刑法的人都知道何謂"罪刑法定主義",即是"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為限",簡單的說就是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你做的這件事是犯罪的,就沒有處罰。從這個道理來套在現在學校師生之間的關係最為巧妙了,請問學生的"犯罪"行為(做錯事)誰認定 ? 又處罰方式是誰決定 ? 處罰又是誰執行 ?你我從小到大都知道,就是老師,沒錯吧...

有時後學生認為對的事,老師卻認為是錯的,所以學生行為之對錯由老師決定,老師除了決定你的行為認定對錯外,也私下決定了對你的處罰方式,這就是說,在學校,老師是檢察官,同時也是法官...,他負責犯罪的偵查,也對偵查的結果做出判決,最好玩的是,他也同時執行處罰方式...

其實,這才是歪曲的教育方式,各位認真想想,不是嗎 ?

也許有弟兄會反駁我說,學生就是到學校學東西的,不能讓他有自主判斷對錯的機會,這種判斷權應該交給老師才對,因為老師才是受過完整教育的學者...。我想說的是,學生接受教育,要學的就是判斷對錯,而不是老師要學的,老師是要教他們學習判斷對錯才對,這才是真正的教育...,如果對錯都讓老師判斷,學生怎麼獨立思考,又怎麼進步...

例如,課堂上在討論一個類似哲學的問題好了,甲學生有甲看法,乙學生有乙看法,老師有老師的看法,當學生的看法與老師不同時,難道這個小氣老師認為可以對該生動用處罰權,不合道理吧,學術的討論絕不是一言堂的,與對錯甚至無關吧....,不要笑,我們這種封閉的教育說不定也造就出這種老師呢 !

好,回到這件新聞,各位反向思考,這樣,是不是師生之間更有尊重性了,做錯事不是不處罰,而是處罰方式給予限制,給予明文化,明確說出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哪些做要得到當事人同意。就像我們如果不小心被警察拘留,或者嫌疑犯在調查程序中警察用沒有明文規定可用的方法用刑逼供,誰會同意...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絕不是跟各位弟兄唱反調,引各位弟兄來圍剿我,因為我一直都是用各種角度考量事情的人,我只是用另一面來思考這個問題的正面性而已,媒體在報導新聞時多多少少有煽動讀者情緒的導向,各位別看了標題就先胡亂生氣,沒有事情一定是對的,當然也沒有一定是錯的,我們讓老師的處罰方式有個條例化,可能也是我們教育改革的一小步也說不定...

謝謝各位耐心聽我的反向言論,請多包涵,這只是逆向討論,不同意的話,看看就好,不要生氣...

[ 本帖最後由 wenrin 於 2007-4-24 01: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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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4貢獻 +6 收起 理由
steven + 3 學長的觀點十分有原創性,同時也點出了 ...
sbwu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Stingray + 1 同意!該討論的不是標題...而是教育的本 ...
雲生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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