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冰之饗宴 於 2005-7-7 18:54 發表
我在軍管區軍法處排服役時候
曾聽軍法官說過,大部分點(教)召不到的都是外地工作
家屬收到人令後又沒有即時通知
等到被通緝了才知道..
大部分的都是以罰錢了事,但如果有前例或故意不到的
就會真的被法辦了...
實際案例:
我曾請的一個司機,他家住在新竹關西山裡面,還挺難找的
結果教召兩次通知都沒到,因為家屬沒辦法連絡到他,結果被新竹團管區
依妨礙兵役法辦,我們都不知道,只知道早上到公司,
挖勒怎麼那麼多警察,台北市的幾乎各分局都來了,好不熱鬧啊
原來是要抓人的,我們那位司機就這樣被帶走了,反正誰帶走與我無關
法院判決6個月徒刑,也是可以役科罰金一天900元,這位仁兄屬於月光族
沒錢繳納,結果在新竹看守所住了半年,不是我不幫他,因為他才來一個星期
怎麼幫他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