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uofm 於 2007-1-4 14:35 發表
報告中將司令+營站主任+發言人
小弟實在不清楚大家限制東限制西的用意到底是什麼
貴版取名為"論壇"
就該有容乃大接受各方言論意見
只要發言不侵害個人隱私 或破壞國家社會秩序
我想 大家情緒的紓發無須那麼緊張吧
我家大狗咬小貓 我很無耐
隔壁鄰居亂倒垃圾 我很打抱不平
樓上王阿姨取媳婦 我很感動
這些不都是情緒的紓發嗎
不需要來限制新進網友這些那些的
那我寧可去手機王po文好了
唉~ 沒有那麼嚴重啦~~
憲兵台北市調查組 調查官
[quote]MP269C570T:
原文發於建議新使用者註冊7~15天後才能發言,原主題為「糊塗」。與建議新使用者註冊7~15天後才能發言之主題差異性較大,故獨立切割成一主題,並修改主題為「言論自由」。
援引法規為本論壇言論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醒)
會員發表之言論,於標題中,出現「拜託」、「請問大大」、「新手疑問」、「急件」、「分享一下」,或其他無法從標題看出文章大意之用語者,管理員得逕行修改,或先以短訊息或於討論區版面提醒之。
前項規定於下列情形亦適用之:
一 會員使用orz、kuso,或其他非漢字之次文化文字(所謂火星文、顏文字、注音文)者。
二 會員發表之言論,雖未侵犯著作權,但未附來源者。 [/quote]
[box=yellow]寧安警告 :
kuofm大哥; 若您曾服務於憲兵, 甚至是調查組調查官; 那您應更清楚何謂知法守法以及以下三件事...
1) 民主是架於法治之下; 有條件的自由, 並非無限上綱, 更非一人得道; 萬人不悅, 若您還不清楚本論壇限制用意; 本座現在提醒您閱讀以下摘錄言論管論辦法; 並請自覺自重!
2) 論壇定義; 本座在此不與您討論國學釋義, 但請您記得; 本論壇為退伍後憲非官方後憲論壇, 後憲論壇創立宗旨為言論管理辦法第一條明載如下; 請您遵守, 否則請便, 不送!
3) 相信您於註冊時; 也閱畢了言論管理辦法全文並按下同意後; 方可進入註冊程序, 您既已於註冊時; 簽了同意, 現在何來糊塗說之有? 是誰在糊塗? 請看底下附圖; 助您回憶!
摘錄版規 :
◆第一條(本規定之適用)
為促進憲兵暨軍事學術之精進,聯繫憲兵暨其他軍種同袍之情誼,特設立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以下簡稱後憲論壇)。
論壇之言論管理,依本辦法行之。後憲論壇所有會員,應遵守本辦法。
(中間略)
◆第九條(警告)
會員經管理員為前條之提醒,仍不改善者,記違紀警告一次。但管理員得先施以規勸警告。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違紀警告一次。但管理員得先施以規勸警告,並得鎖定回覆:
一 宣揚或貶抑特定宗教信仰之言論。
二 發表色情言論。
三 發表令人心生恐懼之言論。
四 發表歧視性之言論。
五 發表人身攻擊或挑撥他人作人身攻擊、爭吵之言論。
六 發表涉及民族主義之言論。
七 發表涉及中國統一或台灣獨立之言論。
八 發表有利或不利特定候選人或政黨活動之言論。
九 發表其他與各討論區名稱顯不相關之政治性言論。
違紀警告,得併扣憲金或積分。
(以下略)
(按一下詳全文) 中華民國後憲論壇言論管理規定(九五)法字第九五0七0七號令[/bo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