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隊長,- W3 x! O0 c$ S7 `6 c+ u2 E
- ^% t7 O6 H/ ]4 a1 d當年績效壓力確實很可怕, 我想這也沒辦法. 7 b, F' I/ `' }" [/ b" b
西區隊捅出這樣的紕漏, 說實話不值得同情. 這跟績效的壓力一點關係都沒有. 隊長有提到這有一定的SOP. 不敢說百分百的如實執行, 如有按照此SOP的精神來做, 基本上就算有壓力, 也不可能犯這種錯誤. 如說這是因為壓力才肇成的錯誤, 個人是不能接受.
' e7 ? r% x8 i; z2 c8 f% O7 W# B1. 分組警務士收到撤缉公文, 應確實與通緝公報或通緝令比對. 並隨時要與老闆大憲兵官更新
7 F4 e6 V; E! j! B% F 名單. 印象中名單確實更新, 這好像是以前分組被督導的重要項目之一.
/ u5 P4 E& z( s! O! Q, f# \- m2. 大憲兵官不敢說每日, 但其碼要不時與緝逃開會, 或利用各種方式了解其查緝對象及進度. ! B% F; R. c L- {, R
如此可確實掌握查緝對象. 如果連這個都做不好, 該分組績效怎麼可能會好.
3 Q _- f1 P6 O" Z9 p1 a3. 緝逃要隨時更新通緝資料, 畢竟一組緝逃人員, 要查緝的對象數量是有一定的, 大致上也有地 . H0 k) ^+ }& T5 I# c$ ]5 ]; k
緣關係. 不可能手上名單落落長, 真有一大串, 恐怕也只是中看不中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