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檢察官喜歡指揮憲兵進行辦案? 原因只有兩個字─「保密」. 警察因接觸社會人事環境較複雜, 紀律容易受社會大染缸影響, 有洩密的疑慮, 警察在辦案行動前通風報信的實例也不是沒有過.
憲兵是軍紀的守護者, 當然紀律嚴謹, 檢察官因此比較信任憲兵, 沒有洩密疑慮, 檢察官揮憲兵行動某種意義上而言是對憲兵紀律的肯定. 現在憲兵兵力縮編, 又要抽調兵力檢察官, 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不兵力支援就是得罪檢察官, 以後大家還有需要互相配合的地方, 到時檢察官給你難看, 你敢不支援嗎? 就算要拒絕, 營長或憲兵隊隊長出面還不夠力, 至少得指揮官出面才行. 根據法律規定, 檢察官揮憲兵其位階等同於團級指揮官, 就是憲兵團團長, 現在則等於指揮部指揮官. 不過幹到指揮官一般都很注意和檢察官的關係, 檢察官提出支援要求, 也只能接受, 將不滿放在心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