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mp202 發表於 2006-5-3 00:25:40

原帖由 j8w 於 2006-4-27 02:16 發表
台湾,哎.........无可救药了.

看到這位j8w仁兄的話語,再看看他的論壇職稱 " 憲訓學兵 " ,實在覺得有辱我們中華民國憲訓中心的招牌,雖然他並不代表全體的對岸人民,但怎麼都沒有對岸的論壇成員出來糾正他呢?
請問版主可否比照憲訓中心的模式將他憲退呢??

auditorkimo 發表於 2006-9-13 15:54:07

原帖由 chinesemp202 於 2006-5-3 00:25 發表


看到這位j8w仁兄的話語,再看看他的論壇職稱 " 憲訓學兵 " ,實在覺得有辱我們中華民國憲訓中心的招牌,雖然他並不代表全體的對岸人民,但怎麼都沒有對岸的論壇成員出來糾正他呢?
請問版主可否比照憲訓 ...
大陸的朋友請別管我們的家務事好嗎?多檢討你們自己比較好。關於這個新聞,Tony想分為三個部份來分享:
1.就當事人而言:不管是搶劫或自殺,都應該嚴厲譴責,這種死都不怕的行為,怎會怕活著好好解決債務所衍生的任何問題呢?沒有任何問題是無法處理的。更何況欠債頂多就是還錢,不會抓去關的啦!(真是傻兵,如果有人暴力討債或威脅你,找連上長官弟兄準沒錯啦!還能幫隊上破獲一次刑事案件,至於要如何讓他們入罪與繩之以法,實在很簡單...):titter:
2.就親友弟兄而言:多多關懷你身旁的親友弟兄,一發現有異狀,務必邀集多位親友弟兄共同開導並協助提供解決方法,不要讓當事人做傻事。尤其是要注意是否面臨暴力討債的公司非法討債或恐嚇,讓當事人情急之下鑄下大錯。
3.就政府而言:政府最大的功能就是要營造人民有安居樂業的環境,把那些暴力討債的公司全力掃蕩,並讓負債的老百姓有活下去的希望與更生的方法。

前幾天也有現役刑事偵查員搶劫農會的新聞,再加上多起全家共赴黃泉的案例,這些都反映了許多老百姓日子真的很難過,在低收入高物價的時代,確實有許多父母孩子生活極為"拮据"。我最怕發生下列情形:
1.就當事人而言:認為是政府、家人或社會對不起我,讓我走投無路。
2.就親友弟兄而言:認為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他都已經成年了,如果不說出來,我有什麼辦法?
3.就政府而言:認為國家有法律,他犯法就要依法嚴辦,個人做事個人擔.....。

上述三點都是角色錯亂,不負責任的講法。讓我們共同努力來營造一個有溫情有節制有愛心的社會吧!:o:o:o

[ 本帖最後由 auditorkimo 於 2006-9-13 20:24 編輯 ]

a122b357 發表於 2006-9-13 16:10:50

現在的兵怎麼會沉淪到這種地步呢???
難道真的是學長沒辦法教讓部隊教育下陷
不知道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嗎???
偶在中心時曾有一位495梯士官大隊學生逃兵抓到後在看守所過了三個月送到我們連上來繼續服兵役不到兩個禮拜的晚上又再度逃兵後來唉~~
逃亡期間搶劫2次判死刑...........一條生命就.....

9527 發表於 2006-9-13 16:18:50

卡債害死人這事講實在的,當事人長這麼大,他父母養他好說也有二十年左右,都管不好他了,送來部隊第一天開始,犯的錯全都是部隊的錯,當兵前的不良習性及嗜好才是事情的因果吧…卡債的現象應該是社會的責任及教育的問題,並不能全怪部隊,因為這是社會普遍的現像,卡債害死人的新聞及自殺的新聞也時有所聞,這已經是國家的社會問題了,今天會報部隊這樣,也是因為他剛好在當兵而以,只是軍方比較好欺負經常概括承受,所以媒體都用放大鏡來看事情。

ponkoo 發表於 2006-9-13 17:07:57

原帖由 a122b357 於 2006-9-13 16:10 發表
現在的兵怎麼會沉淪到這種地步呢???
難道真的是學長沒辦法教讓部隊教育下陷
不知道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嗎???
偶在中心時曾有一位495梯士官大隊學生逃兵抓到後在看守所過了三個月送到我們連上來繼 ...


我們這一期的同學耶
我怎麼全然忘了這事
學弟知道這事件的始末嗎
好讓我好好回想回想..:o

a122b357 發表於 2006-9-13 18:06:57

原帖由 ponkoo 於 2006-9-13 17:07 發表



我們這一期的同學耶
我怎麼全然忘了這事
學弟知道這事件的始末嗎
好讓我好好回想回想..:o
當時應該是該員在士官大隊第一次放假未按收假規定回隊進而逃兵後經緝逃人員抓回看守所待了三個月左右分發至我們29c起初大家不知他的來路一星期後大概知道他是495的學長為何進我們這一梯我們全然不知2週後的晚上他趁晚上休息時間藉口上大號將衣服拿至廁所於當晚的01:25跟內衛兵報備上廁所後 換衣翻牆而出開始了另一次的逃兵事件發生後連上一位魏姓士官在幾週後將他抓回送至軍事看守所事件過後連上班長告訴我們該員的狀況因他在逃亡期間搶劫2次知法犯法軍法宣判死刑
唉............下場就是...打靶去了 :crw:
頁: 1 2 3 [4]
檢視完整版本: [轉貼]又是卡債害死現役學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