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奇 發表於 2011-7-17 02:36:39

要讓性工作者何處措其手足??

性專區授權地方 勵馨批中央卸責
【聯合報╱記者李晏如、陳洛薇卅台北報導】 2011.07.16 03:21 am

新版社會秩序維護法同意地方劃設性交易專區,但無一縣市願設立,性工作者擔心屆時可能「娼嫖皆罰」,出現比現在更嚴重問題。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表示,地方須因地制宜決定是否劃設,不能樣樣都靠中央決定。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批評中央作法無濟於事,是「卸責政策」。對台北市長郝龍斌公開表示不歡迎性專區,日日春關懷協會執行長鍾金竺也批評郝龍斌的說法,昧於現實。

吳敦義表示,地方政府必須衡量當地狀況和民意接受程度,決定是否成立專區。他並舉離島建設條例博弈條款為例,澎湖縣也辦過公投,「地方政府最了解各地社會狀況與共識,應在權責內扮演執法角色。」

「性產業早就存在台北市多時,比郝執政時間還久!」鍾金竺認為,政府與社會大眾皆需看清現今性產業結構的難以動搖,與其討論專區的設置與否,不如好好規畫產業現狀,與鄰里社區間的關係。

紀惠容指出,性產業和民代黑道權勢關係的盤根錯節已行之有年,地方首長現在表態,難保幾年後會否抵抗不了地方壓力。「今日若選擇不實行性專區制度,產業並不會消失;若實行,只怕警察權力腐化更快。」
【2011/07/16 聯合報】
這性產業的問題
吵吵嚷嚷很多年
看起來又是一個不了了之的無解之局
我覺得這白日青天之下,尚能容納神女
怎麼就不能給人家一個合法合理的工作環境??
是既得利益者怕少了個刮錢的管道??
還是保守人士認為這些人是尿壺
有存在的必要但不能見光
所以必須要先把她們污名化,好讓自己處在道德的制高點??
這要讓性工作者何處措其手足呢??

linyuhsiung 發表於 2011-7-17 10:29:17

屙....這個問題我也不知該怎麼說.與其讓這些業者偷偷摸摸,倒不如設定某些專區專責管理,禁?騙誰啊?酒店、小賓館、按摩理容院一堆,不讓這些行業見光問題更多,政府單位、警政單位收黑錢的一堆,你們沒聽錯,是一堆而且是一大堆!

9527 發表於 2011-7-17 12:26:35

這個議題其實蠻有爭議的,所以大法官在解釋罰娼不罰嫖時有大約點了一下,其實以民主國家來講,「性自主權」、「工作權」、「生存權」都是基本人權的一部份,國家即指保護一個人的「性自主權」而對於性侵者違反當事人自主之意願而給予相關法律效果,那為何又要在社會弱勢在社會上為求生存而行使「性自主權」予以限制。
性工作及情報工作是全世界最古老的行業,而且就整個中國的歷史來看,即便是秦皇時代也沒禁止性工作吧,若說歷史上真的有,那大概只有文革的時候,難道台灣要走民主的回頭路嗎?
檢附釋字666號理由書,各位學長可參照一下黃茂榮、陳新民大法官協同意見書,兩位大法官對於666號大法官解釋的結論是相同的,但是他的立論基礎是與其他大法官不同,但寫的也蠻不錯的,各位學長有空可以參閱一下。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 本帖最後由 9527 於 2011-7-17 12:34 編輯 ]

張致華 發表於 2011-7-17 17:47:10

政府首長,都是一付滿口的仁義道德,說的都是為人民
結果,澳門與南韓賭場出沒,更別提性產業的爭議
性產業只有地下化,才有錢可撈,才有利可圖
合法化後,不論黑白都無利可圖,所以才有不設立專區的言論
現行的性產業,造就相關週邊產業良多,只能做不能說的
熟不知合法化後,人蛇偷渡集團的最大油水斷糧,這些所謂的有力人士沒搞頭了,當然反對到底。

承昀 發表於 2011-7-17 18:14:08

大家在社會工作
無奈都是為了能活過明天~給自己或家人更好的生活
只是用不同的方式工作
在科技公司當主管~在外就是人見人攀
大家都想攀~
那這些性工作者呢~在外就是人見人躲
看到都想閃
這就是社會的現實
政府一值都沒拿出好辦法~只是一在的壓制
參照別國的作法~看看國外人怎麼去看待這件事
不去改革哪知政策是否有誤~
還是為了能再多收一些黑錢
油水再多賺一些呢?
這也只能另一種~雷洛時代

abb431128 發表於 2011-7-18 11:20:41

蔣經國先生在民國61年間,推行的『公務人員十大革新』,就未將公娼廢除,確實是很人性化。
在綠洲山莊時,會到綠指部醫務所,找一位駐在綠洲山莊內的醫務兵聊天,偶而跟她到831看看----不消費-----
綠島的831位於公館村,大約有14名工作小姐,曾有一對北部來的2姊妹。
每週4下午,可能是上過莒光日,會搭乘3/4中型卡車,到醫務所檢查。
我曾一次跟老婆,開車經水上交流道往嘉義市,在快速道路上太早下交流道,便下車到路邊民宅,請教嘉義如何走。
裡頭的小姐都說:她們不是這裡的居民。
一瞧,原來是私娼區,好險未被拉進去。
這些地方一看便知,警察會不知道嗎?剷除的掉嗎?

阿士 發表於 2011-7-18 20:14:50

最原始的產業,有人類它就存在
但是一些假道學的人士總是以道德為藉口
試問,如果她們有謀生能力願意去從事這種工作嗎?
警察怎會不知道,只是爭隻眼閉隻眼,大家都有油水!
或力的只是有力人士和黑道,性工作者只能默默被剝削
頁: [1]
檢視完整版本: 要讓性工作者何處措其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