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將軍遺孀不用花錢買勳章
今天登入論壇,看到有學長在憲兵新聞發佈區 » 其他新聞討論區 »發表的將軍遺孀花錢買勳章http://www.rocmp.org/thread-27391-1-1.html但因為權限不夠無法發表回覆,所以在這邊來表示一下小弟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這件事情是這樣的..
一九四七年死於國共內戰的陸軍中將張靈甫,其遺孀王玉齡年初寫信給國民黨前主席吳伯雄,希望能補發其夫原獲勳章。
但國防部的回函列出每個勳章的價格,要王玉齡花錢買。王玉齡表示,用錢買來的勳章沒有意義。
以下是報紙對這件事情的報導:
張靈甫遺孀申請補發勳章 國防部:花錢買
http://www.udn.com/2009/11/9/NEWS/NATIONAL/NAT5/5240057.shtml
要求補發勳章,殉國中將得繳錢? 李慶華:國際大笑話!
http://www.nownews.com/2009/11/09/301-2530524.htm
補發勳章先交錢 立委:白痴啊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247235.shtml
最後..國防部的處理...道歉+專案補發
張靈甫勳章補發 專案處理
http://www.mnd.gov.tw/Publish.aspx?cnid=65&p=38216
小弟對於張將軍甚為敬仰,但對於引發了很多人的不滿..尤其幾位立委更是以引起國際笑話跟白痴來罵國防部,小弟感到相當不解也無法認同
對於張夫人所說的..也很懷疑..
一九四七年五月,張靈甫在國共內戰孟良崮戰役自戕殉國,為不讓勳章落入敵手,死前將所有的勳獎全部銷毀。
順手查了一下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張靈甫
孟良崮地形不利導致張靈甫部重型武器難以發揮威力,最終經過四天激戰,74師在5月16日全軍覆沒。全部美式裝備的整編74師及整編第83師一個團32000餘人全部被殲,張靈甫陣亡。
張夫人所說的這一段歷史..小弟實在是感到難以置信的,張將軍殉國之前還會抽空去找鐵鎚來敲勳章嗎..
再找了一下..結果更讓小弟吐血的是..
http://www.nownews.com/2009/11/10/91-2530911.htm
1953年,24歲的王玉齡在孫立人的幫助下,捨棄母親與幼子,獨自到美國求學,自紐約大學財會相關學系畢業後,就此定居在該地,並將家人接過去。1973年,造訪美國的周恩來聽聞張靈甫的遺孀也在此,於是安排會面,並承諾她「可隨時簽證,自由進出大陸」,當時只有諾貝爾物理學家楊振寧與她擁有此待遇。
自此,王玉齡自詡為「促進兩岸交流的橋樑」,每年都造訪大陸一次,1996年為完成老母親心願,定居於長沙老家,2005年搬遷至上海與兒同居。
1973年時,每年都造訪大陸一次..這在當年叫做通匪吧..
好吧心胸開闊一點..別太計較..對於這位定居於大陸..
促進兩岸交流的先進.要來申請補發勳章
國防部按照規定..請他花錢申請補發
真的一點兒都沒犯錯..
好奇給他搜尋了一下 ,還真的給我找到了這個.
勳章遺失補發辦法
http://www.mnd.gov.tw/Publish.aspx?cnid=478&p=599
我很吶悶的想不透..
對於一個早年通匪又不住在台灣的殉職將領的遺孀.幾十年後.忽然來要求補發勳章.不論其背後有啥企圖..按照現行規定,這是他既有的權益都可以申請的
國防部不計前嫌.要他按照規定來申請補發..本來就要求要付工本費的,這有啥笑點..竟然可以引起國際笑話..
按照規定來辦理相關事宜..應該也不是白痴吧
一件本來做對的事,竟然會搞到把相關規定丟到一旁...
唉...
小弟認為國防部去道歉..然後違反規定專案去補發這才讓會人生氣的
[ 本帖最後由 aa19115 於 2009-11-13 11:47 編輯 ] aa19115兄
吾兄所言小弟另有看法
張將軍早年的功勳彪炳實不能不以成敗論英雄
單以最終其效法文天祥殉國
亦足以驚天地泣鬼神
國防部的處理...道歉+專案補發才是正確的 竊以為,
全世界,
遺屬遺孤得到故人的勳章啊、撫恤金啊,
天經地義。
因為張將軍故去,
使他們失去了蔭蔽,
張將軍留下了很多財產給家人嗎?
足夠一家人使用一輩子嗎?
若沒有,
如果她不看重張將軍,
要卸下張將軍留給她的重擔,
她就改嫁了。
她要完成故人未竟的孝道,
為故人的的母親養老送終;
完成故人未竟的父道,
將遺孤撫養成人,接續香火,
不暫時離開家人去求學,謀生,
還能有什么辦法呢?
至于說‘通匪’,
她一個無官無職也沒了丈夫的婦人,
能通到什么匪呢?
古代忠烈之后流落番邦,
朝廷也是撫恤褒獎,
也不會說他們通匪呢。
況且,勳章是頒給張將軍的,
遺屬只是領取罷了,
主要將來要傳給張將軍的后人,
難道孩子不是張家的香火嗎?
如果對她滿意與否作為衡定是不是該頒給勳章的理由,
那勳章就是她的勳章了,
不是她丈夫的勳章。
以上想法只是從婦女的角度出發,
偏頗之處敬請原諒。。
回覆 哨長 aa19115 的帖子
哨長點出了痴人的疑問國防部承辦人員,依規章請張夫人繳款補發
不知犯了什麼天條,竟然引起輿論躂伐,還要道歉
同一時期的新聞
一位新進員警未將通緝犯上銬枉死
大家都說他沒有依SOP行事所致
在台灣
怎麼做都是錯,理盲的社會
如果將軍之後補發勳章免費
小士官兵就得繳錢
那國防部是不是獨厚高層、欺壓弱勢?!
乾脆把「勳章遺失補發辦法」廢除算了
以免日後衍生爭議
張夫人這區區幾個沒付出去的錢
把張將軍從大家的記憶中喚起
痴人猜想
以張將軍志節,若有靈,此時「安內」重於攘外吧!
此話題較為值得深入探討,請各位學長學姐由各個角度面向來探討喔
回覆 4哨 痴人 的帖子
我贊成學長的說法.1. 既然有「勳章遺失補發辦法」, 承辦人員依此辦法處理. 並沒有任何不對. 照章辦事, 有人不
爽要被罵. 如不照章辦事, 也會被罵. 這不是讓承辦人豬八戒照鏡子嗎?
2. 張將軍的勳章, 學弟個人猜測可能有分兩個部份. 一是其殉國前自行銷毀, 另一部份是殉國後
有可能有追頒的部份. 在此新聞並沒看出是那一個部份.
3. 學弟個人比較好奇的是為何其遺孀, 在這麼多年後, 現在才想到這些呢? 如早年老蔣/小蔣還
在的年代要求補發, 我相信國防部二話不說, 根本不會收錢, 立刻專人送上.
有沒有可能是這幾年大陸方面, 對當時的歷史也開始比較客觀的看待, 同時好像也有依當時
為場景的連續劇出現.因時空環境的改變, 張將軍在對岸的歷史定位有所改變,其遺孀站在
這個浪頭才提出申請? 也許我是從人性本惡的立場來看這整件事.
4. 民主法治的社會, 原則上須依法,理,情. 來做事. 一切先以不違法為原則. 但多數人常從情,理
法來談事. 試想一個承辦人不按照法令條文走, 就便宜行事依例外不收費補發給其遺孀, 萬
一又有人有意見, 搞的承辦人丟了飯碗, 請問現在為其遺孀說話的人, 有人要幫丟了飯碗的
人說話嗎?
5. 我認為這事也不是沒有變通的辦法, 將官認命及勳章頒發都是三軍統帥的權責. 只要總統同
意事情就好辦了. 但依現在的政治氛圍, 講實話就如同廣告說的"吃這個也癢, 吃那個也癢" .
怎麼做都是有正反兩面不同的聲音.
[ 本帖最後由 pcy 於 2009-11-13 16:56 編輯 ] **** Hidden Message ***** 也許是我對政治不敏感吧,只對感情敏感,所以看了王玉齡女士的照片之后,對這位從二十歲開始就守寡的女子深深地佩服了!她非常美麗,卻像封建女子一樣地守節一生,這除了對丈夫的愛之外,還有什么解釋嗎?她那個時代已經沒有逼迫婦女守節的社會氛圍了。
張將軍的亡靈是恨她還是感念她呢?不知道。我知道張將軍曾經用激烈的方式對待過他的前一個妻子,可是對于這個在他無權無勢無能無力的時候,還一生顧好他家人的妻子,是什么看法?男人生前為國犧牲,死后希望國家能優撫家人,是正常心理吧。可是他死后遺屬真的得到妥當照顧了嗎?他為之效死的國家是否整肅、振作了呢?若沒有,他會不會傷心?
那個時代的知識女性好多有自己政治理念,可能是激烈的時代氛圍造就的吧。例如孫中山先生的妻子宋慶齡女士,不知道大家是不是討厭她?只是想說,她們是女人,有愛丈夫的一面,可是那個時代又讓她們有自己政治理念的一面。孫立人將軍是他們一家的朋友,孫立人將軍的一些理念和蔣先生也很不同,郁郁不得志而死,也許這一點上看法,他和王女士是契合的。‘反蔣’,和‘叛國’,不一樣的概念,也許王女士念念不忘丈夫生前的功勞,或是看到一些怕死的人卻升官發財了(當時這種亂象難免存在,今人看了也許不奇怪,但對當時功臣遺屬來說,很受傷),覺得對功臣之后的照顧反而被忽略,孫立人將軍那樣的真心愛國之人也被忽略,進而對蔣先生不滿吧?孫立人將軍之后的作法,也是憂國憂民的理念使然,不是為了叛國或通匪。王女士之后作法,也是這種不滿之心的表現,也許她覺得是替死去的丈夫不值,或是替丈夫出氣(只是推測)。
至于說他的勳章是否適用「勳章遺失補發辦法」?可能他的妻子堅持認為不是‘遺失’,惟恐人們忘了張將軍是在什么情況下銷毀勳章的,她也是以前時代的人,他們那個時代對用錢買勳章一事,看法和現代人不一樣吧? 身為一個軍人.保國而生救國而死.這是多麼崇高的情操與精神.
張夫人十七歲嫁予張將軍.十九歲喪夫..
直至如今垂垂老矣..
申請張將軍生前勳章留做晚年回憶那又如何..
我想這原是美事一件.讓軍人的榮譽與尊重再度被提起.
讓從未接觸戰爭的後生晚輩能一睹烈士英雄的忠勇事蹟.
但..拿錢來換......卻讓這一切都變成了惡夢.
真想把三字經都給罵出來..失望還是失望..:shy:
回覆 哨長 aa19115 的帖子
謝謝哨長熱心!我也是對這件事想發表個人想法但權限不夠的人。勳章價值是在表彰受勳者的功績與貢獻,若受勳者能名幅其實且功績傳世,才會使授勳更有意義,激勵國人愛國情節與軍人氣節。以已故 張靈甫將軍帶領的74軍抗日與國共戰爭期間所戰功,絶對是值得表揚,足以留名青史。
一般批評部分,王玉齡夫人有無資格代表張靈甫將軍申請補發勳章。個人淺見,自 張將軍殉國至今,近60年,王夫人當時花樣年華,卻仍一直以張將軍遺孀自居,終身未嫁,多年來在對岸為捍衛已故先生名聲奔波努力,個人覺得她絶對有資格的。至於維基百科上所提到:”拋棄...定居後將家人接過去”,自己認為這段描述有相當大的矛盾,若當初真的狠心拋母棄子,又何有後來定居後接家人過去住的行為,個人大胆猜測,極有可能當時離開也是迫於無奈下之對策。
其實以國共二方對抗戰名將後代照顧與拉攏比較,姑且不論原意為統戰陰謀與否,對岸做得的確比台灣當局好很多,許多來台將門之後,若非中央黃埔軍系或蔣家身邊大紅人,所受到照顧實在有限,這點早在多數報導談及,故當初有些人做了親共決定,也無所厚非,之前兩岸對立時代,會擔心勳章流入敵區,恐被不當使用,以如今兩岸關係,應無須多做過度擔憂。
既然功勳將門之後,申請補發,又何必拘泥工本費,使其備受禮遇,也代表對先人應有之尊敬。如果承辦人員因不熟悉歷史,建議爾後不妨先Google一下.
以上僅為個人淺見,錯誤之錯,歡迎大家多多指正。
[ 本帖最後由 Jknight 於 2009-11-14 05: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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