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政治文所污染,要談政治的人去別的地方,此處不歡迎. 學弟個人認為,聯誼性質的地方,確實不要扯到政治是比較好啦!
政治問題,連夫妻都可以吵到離婚了!更何況是朋友呢 !?
一點小小意見!還請各位學長學弟支持! 我決對支持不是被逼的
是真的雖然我最菜啊~
學長說的都是對的~~
我有加分耶~
讚啦~~
就讓高牆倒下吧!
為了避免政治文在論壇上搞分裂跟破壞.為了論壇有和平的明天.
我的建議是.全面禁發.一發就刪帖.眼不見為淨.
但有些時候"殺雞敬猴"是必要的.至少有提醒作用和安撫情緒. 關幾個有那麼難嗎?雖然論壇是大家的園地,我本不該大放厥詞,這樣非常不尊重各位管理幹部,我也是軍中幹部出身,也深知管理眾人的困難,總是要做到面面俱到。但是拒絕政治不是大家的共識嗎?怎麼還有人談論政治而不被懲戒,那之前因講政治被關的人,又何足以讓他們信服呢!嚴格一點只是為了讓我們有一個清淨的發表空間,這並沒有不對嘛 ,因為還是有其他地方讓他發言嘛!這是我的個人意見,大家參考一下。 禁閉室長回答;
提出主題或討論政治議題之言論; 除本論壇原就不容許, 但以呼籲方式理性規勸, 而執行口頭勸戒, 紀律警告, 禁閉思過, 乃須經由法源認定, 由輕而重; 呼籲, 刪除, 警告, 禁閉, 禁訪, 相信各位長官學長可以從威望獎懲公告看板之歷史禁閉公告查詢因政治議題致禁閉處份法源根據程序如上之認定, 並非管理團隊沒有處理現行狀況, 而是確實依照中華民國後憲論壇管理辦法(九六)法字第九六0一一0號令來依律處置, 但不可諱言; 若發言者以非明顯字眼來討論; 攻訐; 謾罵者, 確實會成為人為主觀認定上的複雜度增加, 簡而言之; 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相信廣大忠貞會員皆有雪亮雙眼可看穿, 也因此; 版規也修正加入了第六條第一項之人身攻擊,或以隱喻、暗諷等方式,刺激、挑撥他人作人身攻擊者。並已在實施, 現實社會中亦是如此; 即使法源依據再完美, 惟仍需靠基礎會員們全體一心, 拒絕本論壇倡言禁止之議題, 且充分相信管理團隊依律處置之認定與程序, 則為會員之光, 論壇之幸, 讓我們大家一起來; 繼續推廣政治文退散運動, 謝謝大家!!
摘錄版規
(以上略)
◆第五條(刪除)
會員發表之文字、圖像、音樂、上傳檔案及引用連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刪除之:
一 圖像之連結網址已失效者。
二 重複發表者。
三 未註明來源之轉引者。
四 不符討論區性質者。但管理員得移動至其他性質相符討論區者,不在此限。
五 偏離主題者。但管理員得另開主題或仍有助於後續討論者,不在此限。
六 受警告、禁閉或禁止訪問之處置者。
................................................
◆第六條(警告)
會員發表之文字、圖像、音樂、上傳檔案及引用連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警告一次,併扣憲金或積分:
一 人身攻擊,或以隱喻、暗諷等方式,刺激、挑撥他人作人身攻擊者。
二 宣揚或貶抑特定宗教信仰者。
三 侵犯著作權者。
四 令人心生恐懼者。
五 涉及歧視者。
六 涉及色情者。
七 吹噓、貶抑、辱罵或主張以武力攻擊特定民族或國家者。
八 涉及中國統一或台灣獨立者。
九 有利或不利特定候選人或政黨活動者。
十 與各討論區名稱顯不相關之非政策討論者。
................................................
◆第七條(禁閉)
警告累積達二次,並再度違反前條規定,致記警告者,禁閉七十二小時(三個曆日),併扣威望或憲金。
會員發表之文字、圖像、音樂、上傳檔案及引用連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前項之限制,禁閉一百六十八小時(七個曆日),併扣威望或憲金:
一 發動或鼓吹捐輸,有意圖斂財之虞者。
二 內容空洞且短期內大量出現,有意圖擾亂論壇秩序之虞者。
禁閉期之縮短,由有執行禁閉權限之管理員,視情況決定之。
................................................
◆第八條(禁止訪問)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訪問:
一 攻擊或破壞本論壇的程式與伺服器者。
二 以多重ID,利用論壇從事不法行為,或是其他有損會員權益之情事者。
三 禁閉後再度違反第六條或第七條之規定者。
四 意圖斂財,經戰情室確認者。
五 個人帳號名稱、頭像、簽名、簡介,有違背法律或公序良俗、彰顯商業、政治或宗教團體標誌和活動,或其他影響本論壇重大利益者。
六 違反第六條或第七條之規定,或其他影響本論壇重大利益﹐論壇總司令認為有直接禁止訪問之必要者。
前項第五款情形出現時,管理員應先通知會員,限期更改。
(以下略)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禁閉室室長寧安敬上
[ 本帖最後由 寧安 於 2007-5-22 21:49 編輯 ] 在戰情室尚未有統一的說法前,小弟先代答。
首先要感謝所有關心論壇的學長,沒有你們的支持,論壇難有今日的規模。政治口水的確是撕裂你我情感的罪魁禍首,也感謝推廣此活動的Hank長官的用心。
但針對會員指正的政治議題部分,不是管理員不處理,也不是以前關的很快,現在沒在關。而是版規已經修改了,也改很久了!
現行的版規已經是第三版,對於政治口水與政策討論有了更進一步的規範與界定。再者版規已明定,會員違規時所會受到的處分,以及違規的範圍。
例如禁閉室長所PO出的版規第六條,共有十款警告項目。要關禁閉也要有達到禁閉的要件,要禁止訪視也有禁止訪視的要件,不是管理團隊想要怎麼幹就怎麼幹。
第二版和第三版版規在頒佈實行之初,或是有新管理員上任,都會有一陣子的適應期,偶有管理員錯引法條或是程序錯誤,故論壇在版規以外另設有申訴信箱之救濟制度。
所幸管理員中有具有多年實務經驗的法律學者,不斷的提醒我們要依法行政,照程序走,不可以為了達到目的而忽略了程序正義。
我憲兵乃是軍隊中執法之兵種,雖然我們都退役了,但對於相關的程序正義與法條引用,還是要有一個基本的認知。
版規雖然不是法律,但卻是論壇的規範,今天我們不能因為管理員的個人好惡而錯用版規來懲罰會員,更不能爽關誰就關誰。
請對版規有誤解的會員多花點時間在仔細研讀一下版規,特別是第六條警告的部份,現行版規並沒有規定不可以發表政治文章,而是把政治口水的定義在第六條明定清楚了。
政治口水多涉及人身攻擊、辱罵特定國家或民族、宣揚台獨或是統一等。這才是現行版規所禁止,也是禁閉室長所特別標註出來的紅字部分,請不了解其涵義的會員勿擴張解釋。更不要因為擴張解釋而擅自指摘他人,引起不必要的紛端。
再怎麼嚴謹的版規,也都會有漏洞或是不足之處,唯有不斷的照現況修訂,才能最盡善盡美。除了版規的規範及管理員的維持秩序之外,更需要全體會員遵守與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