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有能力的學長(弟)轉述摯有能之人 係聞:國軍將採取募兵制,實為萬民所幸!然而又由新聞見將裁撤憲兵司令部,裁撤憲兵司令部故然是省錢的好方法,但是將憲兵之司法警察權取消責關係到憲兵特勤隊執法的適法性的問題不可不重視!我國的憲兵單位在國際上的評鑑中是具有高戰力的單位,定期的整訓, 刑法 軍法的修習,可說是最便宜而有效率的執法的單位,憲兵也是比較乾淨的執法的單位,憲兵司法警察權也是補足司法檢察官執行司法公正的ㄧ種行動力的局具體表現,多年來為了某些,或是ㄧ小部份人而放棄這種有效的司法行動力實為可笑,現在又為了省錢卻把最省錢的憲兵司法警察權給拿掉!真是奇哉!怪哉!如是要省錢就要用便宜又有效率的,例:當初將憲兵由海巡調走成立海巡部有省到錢嗎?有效率嗎?各個部隊缺額卻搞個替代役卻毫無效能!花的不是國家的錢嗎!錢要用在刀口上,現在經濟不景氣,ㄧ不景氣各種罪犯就會ㄧ一現形,是嫌警察勤務太輕嗎?還是要增加警力?憲兵執法怕民眾感覺不好!?這“民眾”是指那些人啊!“民眾”感覺不好是因為他們知道憲兵是不講情面的!是無法賄賂的!是鐵面無私的!因為大家都當過兵! 為了少數犯罪的人而放棄大多數人的權益! ; A Y, F' o. [& T% L$ n 憲兵特勤隊執法的適法性的問題也會跟著司法警察權的取消而無解。警察吃案時有所聞!為什麼…為勤務太重了!最便宜而有效率的執法的單位憲兵卻棄而不用,為什麼?為怕“民眾”感覺不好 !那民眾就不怕治安不好嗎!治安不好…“民眾”感覺就會好嗎好 !?!把憲兵的司法警察權拿掉,日後要在加回去…難哦!忠貞460 宇440655 上兵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