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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務] 【大陸網友詢問】台灣的憲兵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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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 發表於 2005-8-4 16:08: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7167|回覆: 4
本人从小就喜欢宪兵,认为宪兵很威风。但是没见过真正的宪兵。1 w- g$ \- N/ B  X& Z/ ~
现在也对宪兵很感兴趣,但很难找到资料。4 {5 d* v; z; a/ D
在这里终于学到很多知识,也碰到很多真正的宪兵。8 V1 m8 Q4 c: P
我现在觉得宪兵不象想象的那么遥远,也都是普通人,看起来也非常普通(除了那顶有点夸张的白胶盔)。但从另一个方面说,宪兵又比我想象的要优秀(从各位的回忆中感觉你们很自豪)。6 E$ p, `! m, u7 E0 h- }3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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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些问题想请教各位。
( e# a* M& D& _7 L+ \1,各国宪兵编制有“团、营、连、排”的还有“中队、小队”的,是翻译不同吗?还是确实有区别?
! R4 [5 v. }, x0 T( K这些编制和是否参加作战有关系(前者要作战?)?还是前者是军中宪兵而后者是地区宪兵?/ h( u) W+ s" s5 x! ^6 y
2,宪兵违法违纪是什么单位查处呢?还是宪兵吗?
2 q5 k! X7 {. ~# @1 ^, w1 @& O1 U3,我看到很多时候你们外购服饰,会不会造成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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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8-4 17:21:24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兵弟兄您好:* E. g8 d9 t' E+ \- x4 d
很高興您對我憲兵感到興趣,也歡迎您多多造訪本站,與我們多多交流。8 G4 z% M9 Y" l9 f$ ~, B; ]
以前的中華民國憲兵,挑選很嚴格,訓練很嚴苛,戰力很堅強,但的確如您所說的,我們都是普通人,和其他三軍弟兄一樣,都是很普通的役男。只要憲兵能達到的標準,其他三軍弟兄一樣能達到,只是憲兵部隊對於榮譽與傳統的要求,是非常之高的。6 d& {( b6 o, ]: T) c) d# `

8 Y1 t. C$ p7 b: W) s9 S; ]3 T針對問題回覆如后:, g; A7 Z  |$ M/ X: _5 E
1.這個解釋起來很複雜......,等小弟想清楚再回答。
& V& x4 f* o7 f% t  ]不過這部分牽扯到各國的兵力編制與組織再造,例如以前國共戰爭或是對日抗戰,中華民國單兵、伍、班、排、連、營、旅、團、師、軍、軍團、兵團等等的編制,現在卻簡化成單兵、伍、班、排、連、營、旅、軍團。
7 v! l3 L% t! ^/ ?( ~編制與組織層級,主要是看各國的軍事需求,且同樣是連級的單位,在後勤單位的連隊,人數可能五十人不到,在戰鬥單位可能是上百人,而有些連隊的兵力卻可能高達近兩百人。
/ M' I! _. M, z中華民國憲兵的兵力編制,大約和陸軍相當,但卻有些許差異,更別說是和他國相比。4 h4 n# n5 D+ v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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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憲兵違法違紀也是由憲兵單位查處,基本上憲兵就向警查或是公安一樣,有自己的轄區。例如某憲兵隊負責某地區的軍記維護,只要在該憲兵隊的轄區之內,不管是憲兵本軍弟兄或是陸海空三軍的友軍弟兄違紀,還是會由該地的憲兵登記處理。; V1 `1 I, J+ Z$ g$ X
然後往上呈報,上級單位在發文給被登記的單位,被登記的單位就以此做依據實施懲處。/ C2 V" e3 M& T) ]# |: c, [
而違犯軍法的話,不管是憲兵或是其他三軍弟兄,由憲兵逮捕後,移送軍事法庭審理,判刑確定的話就移送軍事監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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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r8 U+ \$ Q7 [) g7 Q  {0 D7 S3.憲兵的服制都是憲兵司令部發的,當然有時會因為撥補速度過慢或撥捕的數量不足、尺寸不對等問題,有些弟兄會自行外購。但是前提是必須要和部隊使用的規格一樣,不然買了也不行用。
 樓主| 小兵 發表於 2005-8-4 18:05:57 | 顯示全部樓層
MP269C570T:谢谢!9 j2 \( \4 v) G  a

5 f9 o3 g( v; i2 h1 Z关于第2个问题,由本单位处理同一系统的违法、违纪事件,会不会造成包庇?5 }* T0 f4 K( V+ y: }
民间警察违法可以由检察机关查处,而宪兵作为军中警察,是不是也这样呢?我想总要有制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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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军队应该有宪兵,宪兵是军队法制化的必要条件。4 j7 t) s" u+ u7 J: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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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看了西方宪兵的起源,主要是由于西方警察制度的历史也很短,而中国很早就有完善的警察制度,比如衙役、捕快,是不是也是中国古代对宪兵的需求不是很迫切的原因呢?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8-4 18:23:50 | 顯示全部樓層
雖然同是憲兵,不同單位的憲兵學長學弟,也不見得會彼此買帳,特別是擺明看起來就很爛的人。
# g0 X5 {' I+ q當然也是很容易因為是同屬憲兵的關係,加減有徇私的狀況,不過基本上以前的憲兵訓練很嚴格,比較少違紀的狀況。* d  l& c7 S9 c$ o/ _' v. [  L
至於違法的問題,憲兵只是執行逮捕的軍法警察,還是要受到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署的指揮,並不是說你想徇私就可以徇私。萬一真有徇私的狀況,那徇私的憲兵被抓到,判刑會比一般人更重。基本上違法被憲兵逮捕,大多都已經蒐集證據差不多,一般的武裝憲兵或是憲兵調查組只是被指揮去抓人而已。1 }, n) |- v: W: h1 S) s! x& g  j
違法也要看違反甚麼法?如果是軍法的話,應該都是憲兵在執行逮捕的勤務。如果是軍法以外的,例如詐欺或是煙毒等,只要具備司法警察身份的,例如警察、調查局、海巡查緝隊等等,只要證據確鑿,都有權利可以抓的。
. R8 f! j8 ^2 l; B4 x$ P軍隊法制化,並非一定要有憲兵不可,而是要將軍法單位獨立出來,不受軍事單位的指揮與干涉。
9 q9 j- _  b' A$ R! h$ s# F" x例如以前中華民國在部隊軍團層級就有軍法官,軍團司令可以暗示軍法官.....,後來則是將軍法系統獨立出來,類似司法系統有三級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署,就不受部隊主官的干涉。
4 E# f$ e  p7 q憲兵獨立於陸海空三軍以外,可以超然行使軍記糾察等權力,也可做三軍的表率。且憲兵有自己的司令部、學校、訓練中心,和三軍單位互不隸屬,才更不會受到友軍上官的壓力。' O  u. g; W& \6 U0 H  W) J

) P/ I" E2 l: `[ Last edited by MP269C570T on 2005-8-4 at 06:24 PM ]
 樓主| 小兵 發表於 2005-8-5 09:16:16 | 顯示全部樓層
谢谢!
$ P4 X( A: P; O! w+ ]) ~; `
6 ~; y" f2 C" o9 o# Y( n  m+ t4 ~不过我想秩序要靠制度来实现,而不是仅靠执法的个人之间是否互相买帐来维护(大陆叫自觉性),所以应该靠制度(纪律/法制)来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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