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尉連長 發表於 2006-9-22 23:21:48

玉山官邸士官上網找援交

〔記者吳岳修、許紹軒卅台北報導〕一名負責玉山官邸內衛區保安勤務的年輕憲兵士官,因寂寞難耐,竟利用勤餘時間溜出官邸,上網找援交妹,沒想到被警方逮個正著,由於士官身分敏感,警方偵辦極為低調,士官還私下拜託警方「辦快點,等下還要回官邸執勤」。

負責調派玉山官邸勤務的國安局官員表示,這名憲兵士官是由國防部支援,若經調查後確認有違規情事,會從嚴查辦。

台北市警松山分局日前執行正俗掃黃勤務,警方同步展開網路巡邏,在一個名為「金×梅」的色情網站性經驗留言板上,發現一則刊登「找援交妹」的訊息,內容露骨直指「台北哪裡可以找到援交妹,可以跟我聯絡」,同時留下個人網路即時通帳號聯絡。

警方立即偵查,派出女警與嫌犯周旋,透過嫌犯所留的網路即時通帳號取得聯繫,對方坦承有意找人性交易,並要求與女警見面「當面驗貨」,性交易價格則視情況3千到5千元不等,嫌犯指明一定要在當晚9時進行,見面地點則選在中正紀念堂大中至正門牌樓下,否則交易取消。

警方根據嫌犯指定時地前往埋伏,在確認嫌犯來意後立即表明身分,將23歲的林姓男子逮捕,林某見東窗事發,嚇得全身冒汗,私下向警方透露自己隸屬國防部警衛大隊,目前派駐總統玉山官邸擔任安全士官,希望警方高抬貴手放他一馬,然林某違法屬實,警方斷然拒絕。

據悉,林某獲悉將遭法辦後,態度轉為低調,改口要求警方「辦快點」,因為凌晨時分還要返回官邸執勤,他只是利用勤餘時間溜出來,聽得警方哭笑不得,不過由於林某身分特殊,再加上目前國內政爭紛擾,玉山官邸內外風波不斷,警方在偵辦上極為低調謹慎,對外一切封口不談,全案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消息來源:2006.9.21自由電子報)

只能說這位弟兄真是太不小心了.除了難過遺憾外..讓全體戰戰競競.努力值勤的弟兄.因為他個人的犯行背負莫大的羞辱.心裡面也不知道要說甚麼.單位的主官管看來要多關心自己的弟兄了!

mp432 發表於 2006-9-22 23:44:03

真搞不懂現在的年輕人在想什麼
每隔幾天都有關於軍人的負面消息傳出
玉山官邸似乎也是流年不利禍不單行

嘟嘟 發表於 2006-9-22 23:48:07

真是不自愛......在那雖然苦,不過待遇都不錯!只能說....準備退伍吧!

auditorkimo 發表於 2006-9-23 00:03:57

原帖由 上尉連長 於 2006-9-22 23:21 發表
〔記者吳岳修、許紹軒卅台北報導〕一名負責玉山官邸內衛區保安勤務的年輕憲兵士官,因寂寞難耐,竟利用勤餘時間溜出官邸,上網找援交妹,沒想到被警方逮個正著,由於士官身分敏感,警方偵辦極為低調,士官還私下拜 ...
這件事確實對我憲兵聲譽有些影響,不過,Tony對警方用女警"釣魚"的方式也覺得不敢苟同,其實,這位士官與女警事實上都已滿二十歲,且是你情我願的狀況下,別說未遂,就算真的辦事了,是否真的違法呢?我感覺這位士官比較像被仙人跳!:lol::lol::lol:

總之,男女交合,如果皆已成年且未婚,且沒有強暴脅迫的狀況下,說違法實在太嚴重了啦!:o:o:o

[ 本帖最後由 auditorkimo 於 2006-9-23 00:09 編輯 ]

小豬 發表於 2006-9-23 07:12:44

這件事確實對我憲兵聲譽有些影響 :L
但Tony 士官長從比較幽默的角度來看這件事...佩服也同意你的說法!:sppt:
對呀!說不定那位學弟和女警一見鍾情, 一拍即合呢?:kiss:
憲警本來就是一家嘛....:lol::lol::lol:

9527 發表於 2006-9-23 07:46:37

原帖由 上尉連長 於 2006-9-22 23:21 發表
〔記者吳岳修、許紹軒卅台北報導〕一名負責玉山官邸內衛區保安勤務的年輕憲兵士官,因寂寞難耐,竟利用勤餘時間溜出官邸,上網找援交妹,沒想到被警方逮個正著,由於士官身分敏感,警方偵辦極為低調,士官還私下拜 ...
國防部警衛大隊及特勤中心並不一定是要憲兵科才能在那服役,而且雖然現在沒有了指職了,但之前指職有招生國防部警衛大隊的類別,這些人也是掛憲兵科的,但從來沒真正在憲兵單位服役過……………

HOPE小饅頭 發表於 2006-9-23 07:49:45

可是援交是不合法的~!!

那名士官如果是要和人交往,那也就算了.可是他要援交妹,就是要買春了啊!學長怎麻能還覺得那是對的行為呢?:mad::mad:

雲生 發表於 2006-9-23 08:51:19

原帖由 HOPE小饅頭 於 2006-9-23 07:49 發表
那名士官如果是要和人交往,那也就算了.可是他要援交妹,就是要買春了啊!學長怎麻能還覺得那是對的行為呢?:mad::mad:
妹妹說的是
不管是不是釣魚,是不是一見鍾情
身為一位軍人用勤餘時間溜出官邸上往尋找援交妹就是不對
不自愛的小弟兄污染我憲兵名譽

老潘 發表於 2006-9-23 11:39:25

本案並非俗稱的「釣魚」,要由警方主動發出援交訊息"亂槍打鳥", 引誘想援交者自己找上門才叫「釣魚」。依新聞稿述,本案無爭議,該名士官明顯觸法,依目前判例,法院會採認, 這位士官官司吃定。

"...在一個名為「金×梅」的色情網站性經驗留言板上,發現一則刊登「找援交妹」的訊息,內容露骨直指「台北哪裡可以找到援交妹,可以跟我聯絡」,同時留下個人網路即時通帳號聯絡。"


    這一個網路留言舉動向外發出援交訊息就已經觸犯了「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可以處以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罰金。

swh 發表於 2006-9-23 13:07:00

報告各位學長學弟,
小弟以前的服役經驗中,
也碰到過某號稱"天下第一營"的弟兄,
上網援交被關禁閉。


2005年那時候他們可真黑啊:s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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