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地政務,戒嚴.
請問各位長官,學長們:以前的年代,"戒嚴"與"戰地政務",有什麼差別?
各有實施的方法與特定地區嗎?
金馬常說是"前線","敵前",與上述又有什麼差異?
我當兵時常聽到~~台澎地區~~金馬外島~~又代表什麼意思?? 回答:
本島只有戒嚴.外島另加_戰地政務_
外島差別待遇:外島除國軍還有"自衛隊"老百姓免徵地價稅和房屋稅.防區司令官一切作主
外島居民路上可招手攔軍車___搭便車.曾在南竿載5個娘们
本島:戒嚴與解嚴差別:戒嚴:不能亂爬山.不能去海邊釣魚不能亂批評.更不能罵「偉大的人物」
解嚴:哈哈!全部都可 "台灣<省>戒嚴令"只適用本島;
外島是用"戰地政務委員會",縣政府由委員會指揮戒嚴時候外島的行政區劃分是: "防衛區->"行政督導區"。功能等於本島的警備分區
防衛區司令就是島上老大,行政督導區主任差不多都是師長或政戰主任接。戒嚴的時候金門就劃成5個行政督導區。 防衛區=一級作戰區, 島上軍、政、警務全歸防衛司令統轄
金馬戰地政務說明沿革-按此 補充一下︰
1.戰地政務可能是實施戒嚴下的產物︰
(1).台灣之戒嚴︰
1949年5月19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公布台灣戒嚴令,宣告翌日起全省戒嚴。同年11月2日 行政院政務會議通過宣布全國包括台灣、海南島一併劃為接戰地區, 於1950年3月14日經立法院追認。
後再將台灣改劃為警戒地區(指戰爭或叛亂發生時受戰爭影響應警戒之地區),加上依【台灣省戒嚴時期軍法機關自行 審判及交法院審判案件劃分辦法】及政策考量,台灣地區實施的僅是﹙部分戒嚴﹚,當然更沒有戰地政務。
(2).外島之戒嚴﹙金馬地區﹚︰我在以前的書面資料看過為(戒嚴地域之接戰地域)
但一直查不到是何時?由誰宣布的?但是由 臺灣地區解嚴令及 宣告動員戡亂時期終止 研判,可能是在民國四十五年七月(政府劃金馬兩地為實施戰地政務區)之前,由金門暨馬祖防衛令部最高軍事指揮官另行依據戒嚴法第規定宣布為戒嚴地域之接戰地域(指作戰時攻守之地域),所以實施的是(完全的戒嚴﹚,當然付之於具體方案的就是金馬地區戰地政務的實施。
(3)由於金、馬是接戰地域(指作戰時攻守之地域),所以也就是通稱的”前線","敵前",當然軍人就可用 戰時軍律(91 年 12 月 25 日 廢止),戰時軍律最出名的條款就是敵前逃亡罪(敵前逃亡者,處死刑。
2金門縣最後一任「官派縣長」也是第一任民選縣長的陳水在,就是在警備總部政四處上校處長任內,以軍職外調方式,調任金門縣縣長。
防區司令官是中將(連各師師長都是少將) ,縣長卻只有上校,可見在戰地政務下,一般行政單位之地位有多低了。
3.大家還記得以前「雙十國慶」介壽館前閱兵時,與政戰學校花木蘭同受矚目的「女自衛隊」嗎? 非常感謝樓上各位長官的解說,感恩啦!!:o
長官說的自衛隊,讓我想到我680連有位1617 T 的學長,他的兵籍名條開頭是"金",是來自金門的學長,在我印象裡,當時金門與連江縣的"役男",如果服完兵役就可以來台灣工作,如果沒服役,限制就很多.
[ 本帖最後由 SC 於 2006-8-11 13:42 編輯 ] 原帖由 SC 於 2006-8-11 13:40 發表
非常感謝樓上各位長官的解說,感恩啦!!:o
長官說的自衛隊,讓我想到我680連有位1617 T 的學長,他的兵籍名條開頭是"金",是來自金門的學長,在我印象裡,當時金門與連江縣的"役男",如果服完兵役 ...
sc兄:
還有一點沒講到
外島前線,敵前........有軍中樂園:xd::xd:
本島......沒有:D:chr:
報告完畢....告 辭:c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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