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一手包辦
若要單軌制,想建議中央將其他沒路用的單位廢掉,薪水都給我們就好了呀!薪水一定比以前多,國家也可以省下一大筆預算。一、風災、震災、重大火災、爆炸災害:內政部。
二、水災、旱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經濟部。
三、寒害、土石流災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四、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交通部。
五、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想想災害防救法裡的主管機關,那一個有用,到頭來還是我們在處理。
更別說其他單位應該負責的鳥事...
[ 本帖最後由 fire409 於 2006-6-5 14:39 編輯 ]
頁: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