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痛
聯合報第九版報導:司令部開放,吳乃仁也前去探望他的兒子,吳很低調,司令部參謀長主動熱情,盧司令聞訊也親自熱情邀請共進午餐,吳婉拒...。看了這則報導,個人感到很心痛,吳乃仁與其他服役弟兄的家長有什麼不一樣?為何會勞動參謀長與司令大駕?是不是因為吳的職務----主管資本市場最重要職務?蔡森豪期別較低個人瞭解較少,盧某人,個人對其略知一二,本以為爬到現在這個職務,應該知足與珍惜,沒想到X性難改,讓個人為這個大家庭感到難過。
考慮一整天,不說難過;說了,不知道是否有違論壇規定,若然,請版主直接將這篇東西刪除,謝謝。
回復 #1 紅土伯 的帖子
紅土伯長官好, 學弟們當天幾乎都有見到吳先生,現場看到他...的確很低調, 完全沒有排場, 當天大家就是猜他有親人在服役,
盧某人小弟跟他不熟, 對他沒有映象, 當天才曉得他擔任過201指揮官 紅土柏
官場自有歷史就是這樣了,紅土伯就不用太難過了,畢竟有PLP才能快速升官阿
[ 本帖最後由 brentchu 於 2006-5-29 08:21 編輯 ]
不是PLP讓人難過
最主要這當中隱含著『武官愛財』的隱憂,吳某人並不是什麼長官,充其量也只擔任過民進黨秘書長(希望沒記錯),對盧的升官無法產生關鍵影響力。余前司令才因涉嫌炒股由國防部調查中,我們的大家長.........,為什麼?
另一個心痛的故事
跟這個主題相關,但似乎無關!?民國67 or 68年間,特戰轉編憲兵,有一位好像原職『隊長』,陸官正期42期,編到特勤隊擔任分隊長,相當優秀;68-69年間被選派警官校(現警大)受『跟監行動』與『情報佈建』種子教官訓(由以色列主管行動與佈建主管擔任教官,各情治機關選優送訓,憲兵只有兩個名額;後來由調查局比照該課程設計,擴大辦理,分批招訓各情治單位幹部),這位42期的優秀同仁(好像在營長任內評比最優),調任104組組長(花蓮憲兵隊),卻在任內被監察官『查獲』『疑似』『貪污』,『虛報挪用』情報經費,記過調職,結果沒多久就退伍。
也許大家會覺得這不是罪有應得?
監察官查獲的真的是事實,可是,花蓮隊長真的被冤枉了!
這也是曾經讓個人心痛的故事,他真的『認真』『負責』『盡職』,
他完全依照上級命令行事,只因為是他的上級......,憲兵就損失了一位優秀幹部。
這與本主題有何關連?
花蓮隊長等同花東地區指揮官,他的上級是司令部,他的長官是司令部『業管』主管,這個人就是.......! 原帖由 紅土伯 於 2006-5-29 01:26 發表
聯合報第九版報導:司令部開放,吳乃仁也前去探望他的兒子,吳很低調,司令部參謀長主動熱情,盧司令聞訊也親自熱情邀請共進午餐,吳婉拒...。
看了這則報導,個人感到很心痛,吳乃仁與其他服役弟兄的家長有什麼 ...
紅土伯長官:
你老也不必太過心痛....所謂..官場文化..就是如此....吳某雖非達官顯要.但在xx黨也算舉足輕重.媒體曝光率.
也滿高....再者.吳某不論各黨各派均少樹敵.可謂為人海派.人脈極廣......
換各立場.角度.下去想.....換成我是司令.參謀長..我大概也會這樣做...
出來接待....又恐人家說攀親附貴.
不出來接待...人家又說你屌...找天在立法院找人又修理軍方....況且.人非聖賢.身為憲兵大家長.難保哪天
底下單位.人員.出狀況.總是要拜託別人處理善後....見面3分情....中國人的民情文化本是如此.連法院法官.
判刑.也是從...情..理..法..的角度為出發.....
在位者.總有些想法.用意.立場.是我們無法揣摩和理解的.....
小弟認為.事情看單純一點.對我們市井小民來說會好過一點....就把他當作.....
朋友或名人來家中作客.主人熱情招待邀請共進午餐.以盡地主之誼
或許這樣想會好過一點......呵呵... 小弟認為
不管來的是多大的政府官員或是啥階級
只要他的小孩認真的服役,不丟憲兵的臉,這才是重點啊
而且小朋友無權力選擇父母啊,父親也是因為工作關係而有所其身份
這都是命運的安排
我們不妨將這個事件看成:「一位平凡的父親單純的關心兒子的服役狀況而已」
真的不需要看待的如此嚴重啊
況且我想這位先生應該沒有大聲嚷嚷:「你知道我是誰嘛!???你要是怎樣怎樣,我就讓你怎樣怎樣.......」吧?
這個題目不就正好跟學長所提問的「有沒有遇過有背景的同梯」相回應嗎?
小弟也曾講過,大我三梯但只早我三天退伍的學長
老爸是前空特司令
來旅上看過他
只跟旅長講簡單的幾個字「一切按照規定來」
於是操到破月為止
[ 本帖最後由 sharka 於 2006-5-29 11:00 編輯 ] 我看了那天的新聞其實吳先生去懇親是很低調的,也沒有什麼排場,沒想到還是被認了出來,其實是部隊主官仰承上意的心態使然,不能以一視同仁的方式對待所有的士官兵與家長才會造成諸多紛擾,若「文官不愛錢、武官不怕死」,則國家風氣與實力一定會改善的! 原帖由 Stanley 於 2006-5-29 16:18 發表
不小心按到回上頁+重新整理,以致重複貼文,請版主刪除多餘貼文,真是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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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克里斯 於 2006-5-29 16:23 編輯 ] 原本可以被當作是「人之常情」的事件,在「有心人」眼裡,總是被拿出來反覆炒作,竭盡所能地雞蛋裡挑骨頭,非得把當事人鬥臭、鬥垮為止...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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