薰香精油瓶置車上起火 北市婦人愛車嚴重燒毀
資料來源:【中華日報】一名張姓孕婦去年開車時,因為車上放置亮碧思集團銷售的薰香精油,一不小心,精油瓶打翻了,將整個愛車正、副駕駛座前全部燒光,差一點爆炸,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批評,業者為了推銷薰香精油,竟然鼓勵消費者將精油瓶放置車上,這樣的情形,相當危險。
消保官黃鈺生表示,業者販售危險性商品沒有提供正確的說明書,違反消保法二十七及二十四條,應該受罰,並且賠償受害消費者的損失。
在市議員李慶元的記者會中,張小姐表示,去年十月,開車的時候,不小心和腳踏車發生擦撞緊急煞車,下車查看情況,回到車上,才發現車上的薰香精油瓶傾倒,並且起火,火勢經由異丙醇氣爆,包括引擎蓋內多方管線遭氣體燒灼腐蝕,整個過程相當危險。
張小姐說,她不只是消費者,也是這種薰香精油的傳銷經銷商,不過販售這項精油商品的集團,為了刺激消費,不僅鼓勵消費者把精油瓶放在車上,說明書也沒有標示不能放置的警語,民眾不了解,相當危險。
張小姐說,亮碧思集團賣的柏格薰香精油,都是用2002年的說明書,其實國外同樣產品,2004年的說明書已經加了不能放置車上的警語。但是即使她是經銷商,業者也未告知她。
李慶元議員指出,依據衛生署資料,薰香精油在國外主要是作為「改善居家環境衛生、居家芳香劑、消除煙味」使用,根據消保官的說法,它在法國甚至是放在廁所或是殯儀館停屍間,拿來除臭及除異味,到了台灣,卻成了有益人體的東西,顯然與這家亮碧思集團將薰香瓶取名為「理療燈」的用途相距甚遠。
李慶元議員也呼籲使用薰香精油的消費者,精油瓶不能放置在車內等易產生晃動、傾倒的場所,也不用過度迷信薰香精油具有理療效果,甚至使用不慎還有可能危及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局科長李金烈表示,其實這種薰香精油的成分,異丙醇佔總成分的百分之九十,其餘是水及植物精油,異丙醇的閃火點大約十二度,也就是說,只要高溫之下,就很容易燃燒,理化性和酒精類似,使用的安全性要特別注意。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副處長邱怡玲指出,民眾使用最好不要在密閉空間使用,因為濃度過高的異丙醇,容易刺激眼、鼻及喉嚨。
邱怡玲示,薰香精油的產品,主要是改善居家環境衛生,消除異味的功效,並沒有實際的療效,加上由於低燃點、高揮發的特性,民眾使用要參照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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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車上放置薰香精油,一不小心,精油瓶打翻了,
將整個愛車正、副駕駛座前全部燒光。 喜歡在車上放置薰香精油瓶的弟兄們請注意:由於薰香精油的異丙醇佔總成分的百分之九十,其餘是水及植物精油,異丙醇的閃火點大約十二度,在太陽高溫照射下,容易爆炸起火,所以應趕快從車上收起來不要在放在車上了,以免發生危險。
其實含有90%異丙醇的薰香油閃火點超低,不只燃燒時可能造成噁心頭昏的副作用,還是消防單位的易燃物列管品。
跟酒精那個理化性是很接近,大家想說你平常如果沒事,拿了一桶酒精放在自己家裡,如果沒事盡量是不要擺,這些易燃性的液體在自己家裡。」
薰香精油壞紀錄又添一筆,只能再度呼籲,除非完全正確使用,否則最好還是不要用。
[ 本帖最後由 fire409 於 2006-4-20 03: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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