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性侵女性友人還劫財 軍官到案
中華日報】在金門服役的現役中尉許姓軍官於日前返台休假,與友人在市中心的PUB喝酒狂歡,以酒醉為由電請友人A女駕車送他返家,不料,許某竟在住處房內以內褲反綁A女雙手,一夜之間連續性侵A女多次,事後,還拿走A女皮包內的現金,許某十五日被警方拘提到案,矢口否認犯行,警方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許某移送軍事法庭審理。
警方調查,許姓中尉軍官(二十七歲)於中學時代就認識A女,十餘年來均未與A女有任何親密的性行為,日前,許某休假返台與友人在市中心的某PUB喝酒狂歡至凌晨四時,許某因酒醉無法駕車,乃打電話給A女希望A女能駕車送他返家。
信任許姓軍官的A女即前往PUB搭載許某返家,不料,A女與許某剛進入房間內時,許某突然關掉房間電燈,A女發現情況不對試圖逃離時,因力氣不敵職業軍人的許某而被拉回房間,許某強行脫掉A女衣褲後,竟還以自身穿的內褲反綁A女雙手,一夜之間連續性侵A女多次,A女待許某精疲力盡後,才掙脫反綁,返回住處發現皮包內的三萬餘元現金亦不翼而飛,起初許某表示會負責,但事後許某改變口氣,讓不甘受辱的A女提出指控。
警方指出,昨天下午,警方循線帶回涉案的許姓軍官,許某初步坦承在兩情相悅下發生多次性行為,但矢口否認有任何性侵害的行為,不知為何遭A女指控。 原帖由 fire409 於 2006-1-16 09:13 發表
中華日報】
在金門服役的現役中尉許姓軍官於日前返台休假,與友人在市中心的PUB喝酒狂歡,以酒醉為由電請友人A ...
建議
直接拖出去種了............... 要他從地球表面消失,
軍中敗類..國軍之恥.....! 這個國軍的恥辱,直接一槍弊了他好了:mad: 不知道現在的陸海空軍刑法是否有廢除死刑..不然像這樣的軍中拜類.應該斃了! 原帖由 上尉連長 於 2006-2-5 18:48 發表
不知道現在的陸海空軍刑法是否有廢除死刑..不然像這樣的軍中拜類.應該斃了!
軍人犯案,是不是要由憲兵偵辦?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辦過這樣的案子 原帖由 rober 於 2006-2-5 20:28 發表
軍人犯案,是不是要由憲兵偵辦?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辦過這樣的案子
小弟記的有修過法,
90幾年後, 大部分軍人犯案, 是由警察先偵辦....看情形再由憲兵隊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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