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409 發表於 2005-12-20 09:56:52

【轉貼】替代役男偷加油

【資料來源:中華日報】
 在台中縣霧峰警分局的替代役男陳冠銘,涉嫌竊取警備隊的加油卡,免費加油三百元,警方根據加油站請款資料查覺有異,十九日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陳冠銘(二十二歲)於四月間調派到霧峰警分局服勤,在警備隊協助巡邏等工作,近來警方收到加油站請款資料,發現烏日鄉一處加油站在日前有一筆持警用機車加油卡的加油費為三百元,由於是越區加油,且金額不合常理,派員進一步調查。
 後來發現是警備隊替代役男陳冠銘騎自己的機車,並持加油卡加油,由於他騎乘的不是公務機車,而且是偷走加油卡,在回家時為自己的機車加油。
 警方並發現陳冠銘在服役期間曠職嚴重,已多次給予懲處,據統計曠職已達一百四十九小時,如果達到一百六十八小時,就可依妨害兵役罪嫌移送法辦。
 警訊時,陳冠銘指出,他被記曠職時,大都是在寢室休息,他無法接受警分局的行政處分,警方仍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發表於 2005-12-20 10:29:43

不管人是否在寢室中
值勤時間不在工作崗位上就是矌職

mp432 發表於 2006-1-7 18:54:36

替代役的風評很差問題又多
反而給用人單位帶來很大的困擾
如果不行乾脆廢掉替代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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