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學長 學弟以火力支援你~~並如有需要 以全部力量支援學長:gud:
感恩啦,請支援一個加強排人力,配備六六火箭彈組與T-74機槍班,另攜行六零迫砲兩門。無線電通訊伍兩伍。
尊請空軍防砲軍中憲兵支援防空機砲,不是要打敵機,是打那些爛人落跑的飛機,哈哈
這兩天天氣不錯,拍了些還不錯的相片,心情好哩。哈哈 看來不想打仗這一點兩岸年輕一代倒是差不多阿
之前音工作關係常進匪區...
那邊的年輕人對於流行訊息的關心程度
遠遠的超過了解放台灣的啦呵呵 steven:本篇文章由於違反版規第二條第四款 使用人身攻擊,或是意圖煽動他人作人身攻擊、爭吵之言論,得予以刪除。版主於此將原文編輯刪除,另當事者也因連續犯故已遭移送禁閉。
[ 本帖最後由 steven 於 2006-5-3 23:44 編輯 ]
回復 #24 j8w 的帖子
老弟, 您沒有資格教訓這塊自由土地上的所有人喔 !六和是小弟服役的學長, 我更不容許您對他的無理,
以他年紀來講, 當您長輩還有餘.....現在的中國人口德都與您這般人一樣嗎 ?
小弟認識不少對岸朋友, 文化素養高過您許多, 該好好檢討囉,
您這樣無理取鬧的行為, 別讓外人笑掉大牙 原帖由 j8w 於 2006-4-27 02:38 發表
那个叫六合的,你没救了.你真丫能装,到时候你肯定跑的比谁都快.
敬告j8w; 您已觸及版規第二條之四及之五, 您尚屬新註冊會員, 仍於免責期, 但請自重, 若屢勸不聽; 將依律處分!!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三日後憲網壇(九四) 法字第九五0八一六號令 定訂發布全文十一條
第二條、一般性發言、個人資料及簽名檔之處理:
一、禁止使用含有違法(憲法、刑法、民法、陸海空軍刑法)、恐怖、色情的個人帳號名稱、頭像、簽名、簡介、上傳檔案及引用連結。
二、重複或是毫無意義之發言,中華民國後備憲兵網際交流論壇管理團隊得予以刪除。
三、注音文條款刪除
四、使用人身攻擊,或是意圖煽動他人作人身攻擊、爭吵之言論,得予以刪除。發起紛爭的會員,予以加重處分。
五、中華民國後備憲兵網際交流論壇各討論版禁止討論有關色情、宗教、政治等敏感話題。
七、簽名檔圖片最大高度限定遵從會員用戶組限制。
八、發表文章主題需明確,簡要地表達核心問題,並於主題選擇欄內選取切題的選項,如無相關切題選項,請於【】、四個字內給予主題下定義。
九、禁止使用「拜託」、「請問大大」、「新手疑問」、「急件」、「分享一下」....等等無法從主題看出文章大意的方式發表新主題。 印象中在一次歷史課當中 老師這樣分析給我們聽....
他的說法是 早在對岸決定建造長江三峽大壩的時候
就已經放棄武力犯台了 而改用一些演習的方式嚇唬我們...
原因在於 大壩下游 一些重工業高度發展的地區都在那裡....
據說江面跟地面已經相當遙遠了.....
萬一潰堤......下游精華區....就會變成汪洋一片....
兩三億人口跑不掉........
當然這是他老人家的看法....是不是真的會這樣 就不知道了..... 小弟個人的立場而言,如果台海開戰是因為部分極端份子惹起的,小弟是會去指定地點報到的,但是會不會參戰是一回事。沒有理由為一些義和團所惹出來的禍,去拖累台灣這些年來的繁榮與其他百姓的生命。
有道理/不必为了别人的一厢情愿而让自已来做炮灰.生命可贵,不做无益的牺牲品.
支持你的立场. 原帖由 克里斯 於 2006-4-27 08:31 發表
印象中在一次歷史課當中 老師這樣分析給我們聽....
他的說法是 早在對岸決定建造長江三峽大壩的時候
就已經放棄武力犯台了 而改用一些演習的方式嚇唬我們...
原因在於 大壩下游 一些重工業高度發展的地區都在那 ...
三峡大坝设计时考虑了战争的因素.
况且它是民生设施.对方没有人性的话就应当别论了, 原帖由 sharka 於 2005-9-13 11:37 發表
我一定會打
不過是為了這片土地上的親人、朋友與弟兄打
至於真的因為是那些爛人引起的,請憲兵弟兄支援火力,先幹掉挑起的人,然後再反身抵抗敵人
你的忠贞精神相信大陆的军人也敬佩
只要这件事是认为让你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值得。
但希望你的忠勇精神不要被利用。
他可以跑了。为何要军人来做牺牲品
还有你讲的烂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