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怎麼辦呢!
前天禮拜三晚上八點多肚子有點餓
就跑到四張犁廟前想吃碗米粉湯
當我騎車要過馬路時
一輛機車飛快騎過來
我看到他停下來等他過
沒想到他好像嚇了一跳
(前面是一個90度的灣道)
往旁邊撞過去並掃到我一點點
他倒在路邊的機車上
一臉茫然救護車送他去進化路的醫院
我在警察局做完筆錄
警察說要我去看他一下
我照做不過我去到醫院卻傻眼
他跟我說他身上的傷沒關係
要我賠他褲子12000元
鞋子(限量)8000元
合計兩萬元
不然要告我到死
看官們你們覺得這樣合理嗎?
∼∼∼求解∼∼∼謝謝
[ 本帖最後由 jiungo.5197 於 2020-1-10 18:09 編輯 ] 依學長字面敘述(單方面陳述) 我個人是覺得下面的因果條件.
1- 現場路口是否有紅綠燈 你紅他綠 甚至闖
黃燈或紅燈 決定是你的責任或他 = 肇則比例
你多他少 他多你少.
如果沒有紅綠燈 還得看你在的位置是否影響正常
動線讓對方無法防範,如果可以防範 是對方應注意而未注意
起碼你注意結果 他是否有超速等等造成自己摔車 = 肇責比例
比如 你 3他 7 = 這告個鳥.
-
2- 你在現場 警察也沒說定你有完全責任 這要警察做事故鑑定
決定 肇責.
我看就現在的敘述 感覺是對方自己因注意而未注意
(你文字說你停下來但是何時停? 能否讓對方反應注意? )
總之 你回想 是你的問題比較大還是對方.
-
3- 告可以告 他的權利 但是告不一定告的成 ( 他字案 檢察官
會先問責再決定成不成 ) 如果真的是你的問題較大 成案機率
就成為 偵字案在進法院.
至於他要求你賠償 只要你覺得你的問題真的很少 雖然跟他有
對價關係成為關係人,但不代表整件事他受傷 他就是第一話語權
受傷最大的人,當你覺得 你的責任真的不大 ~
為何要接受他的 " 威脅 "
你可以反過來問他 為何你要求我賠? 真的是我完全造成的?
還是你的原因比較大? 既然是你 怎會要我賠 ! 如果是學長的
責任大~ 那你自己就斟酌吧, 但是可以提合理的 折舊攤提.
不可能用全新的市價去估算, 就算到法院 法官完全能接受
折舊的判定.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20-1-10 22:57 編輯 ] 我不是專業的法律人,僅以自身的經歷供你參考
首先跟交通隊申請車禍初判表
一個月後初判表出來如果你對初判內容有意見
可自費3000元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再來如果不想走法院可以向你居住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謝謝兩位學長的建議
發生車禍不是所有人想的
讓我覺得奇怪的是
他騎車撞我他受傷了是我的錯
他不要我賠他車損或身體傷害
反而要我賠他褲子鞋子兩萬元
我覺得很奇怪
警局做完筆錄
員警說要我去醫院看他一下
我也照做並送上水果及紅包
但到醫院卻聽到一段對話
說我∼光陪他褲子鞋子就陪不完?
心裡很納悶
是身體重要還是褲子鞋子重要
等著吧!看他要怎麼辦∼
[ 本帖最後由 jiungo.5197 於 2020-1-11 06:49 編輯 ] 原帖由 jiungo.5197 於 2020-1-11 06:46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謝謝兩位學長的建議
發生車禍不是所有人想的
讓我覺得奇怪的是
他騎車撞我他受傷了是我的錯
他不要我賠他車損或身體傷害
反而要我賠他褲子鞋子兩萬元
我覺得很奇怪
警局做完筆錄
員警說要我去醫院看他一下
...
既然學長已經完全認為 是對方有自己應注意而未注意
你只要主張這一點 你住意他了 他沒注意你.
你避他 他自己沒反應 就這一點你立場我覺得就足夠了
以我是第三者在看 以目前字面意義 責任他比較大
你雖然跟他關連 但是你有盡到你當下能做的 ( 停車 )
如果你也沒注意 你跟他撞了 你講的這一條有可能
有賠的 機率.
你也做到你該做的義務, 不代表你認罪!
他只是受傷方 不代表他不是 肇責方 !
今天你只是以關係人去關懷 不代表 軟土深掘讓他以為
你錯了!
所以就別鳥他! 你就靜觀其變 身段要柔軟 立場要堅定.
要賠 可以~ 精神上為了這件事給他一點慰問金 .
是我的話 3000以下 花錢消災, 要再機車~
就跟他說 那就照你說的去做吧!
告的 隱性時間等成本遠高於他付出的成本,
不成案的機率又很大.
他會縮回去的~
心裡要是真有鬼的人 發現詭計無法得逞~
縮的比誰都快 詐騙電話的 勇猛頑強 誰沒碰過.
光是大家假設 自己是檢察官的話~
真的有事 不賠車 人 !
賠褲子 鞋子, 上法院請他提出他要求的 賠償
褲子哪一牌? 現在市價多少?
如果你跟我講 菜市場買的 一條 20000 !請他提出 買的店家 發票, 說掉了.
請法院傳 買的店家 老板出庭 !
再說 路邊攤買的 ~ 店家找不到~ 看勒 ~
路邊攤賣 20000的 牛仔褲喔.
詐欺罪的 動機就幾乎成立了.
光是這一條 你就可以告他詐欺了.
鞋子是 喬登限量的嗎? 路邊店買的 8000.
反過來變成學長 玩他了.
他玩你 你就玩他!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20-1-11 08:31 編輯 ]
回覆 哨長 jiungo.5197 的帖子
誰對誰錯不是你或他說了算,申請初判表就是要看警方如何判斷,
你們各負事故責任的比重,
將來不論是上法院或調解都可以此為根據去談賠償金額,
個人財損也有年份折價的空間不是以新品來算,
你也可以要求他拿出購買的單據來證明衣物的價值,
學長你也可以搜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如監視畫面
將來提供給法官或調解委員,
事情碰到了就冷靜解決,別被對方牽著走,
[ 本帖最後由 yeacm 於 2020-1-11 16:57 編輯 ] 再等等看吧!
看是警察先來找我
還是對方來找我
我老婆說
心情放一邊快樂生活才重要
禮拜一再去警察局問問看
就只好這樣了 今天去警察局問
對方是否有來作筆錄
想說事情快作個了結
沒想到警察跟我說
對方沒來作筆錄?
想請警察連絡他看看是怎樣
警察居然說他沒留電話及地址
怪事~
當初他說要告死我的人
現在卻不見“人影”~~~ 所以,不能心軟,讓對方軟土深骨。
一天下午約18:30,我在路邊等綠燈。
路口碰一大聲。
一位年輕人機車想闖紅燈,撞到一位歐巴桑機車。
雙雙倒在地上。
大家都以為是年輕人闖禍。
警察來到,本來叫疼爬不起來的的歐巴桑,居然快速的自己爬起來,掉下來的機車碎片也沒撿,又趕緊騎上機車說沒事,她趕時間。
走啦。
大家嘩的一聲。
沒事。 車禍的發生,應該是沒個人千百個不願意遇到,既然遇上了,就心平氣和的等警察來處理,誰對誰錯在當時是無法判定,不和解就先接罰單,讓警察移送車禍鑑定,由鑑定車禍內成員,按交通法規、肇責下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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