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一般原則
一、任何急救,首重生命徵象的維持,勿忘急救ABC:A(Airway):暢通呼吸道
B(Breathing):恢復呼吸
C(Circulation): 恢復血液循環
二、需要特別急救措施的損傷:
胸部創傷:若造成胸腔與外界相通,可造成致命的張力性氣胸而暴斃,傷者的存活機會可能要視緊密封閉傷口的速度而定。令傷者儘量呼氣,呼完後儘可能屏住氣息,此時施救者儘快為患者封閉傷口(氣密) 腹部創傷:包紮傷口,治療休克。當腹內腸子或其他內臟由傷口突出腹部時,切勿試行將他們推回去。必要時可搬動突出的腸子,以便蓋住傷口。從急救包裡取出消毒敷料蓋上,並用生理時鹽水將敷料澆濕,然後用繃帶繞住腹部固定。嚴禁傷者飲食任何食物或液體。最好使用側臥,以免吸入嘔吐物窒息。
腹部刺傷:刺入物不可立即拔出,用敷料壓迫傷口兩側,用膠布固定或用繃帶做壓迫包紮後,以曲膝且側臥之姿勢立即後送。
頭部創傷:注意有無伴隨頸椎受傷,如有懷疑應將頸部固定。切記不可給予嗎啡治療。
如有下列情形,應檢查有無頭部外傷:
現在或最近曾有不省人事
耳、鼻部有血液流出
脈搏很慢
頭痛
嘔吐
曾有痙攣
呼吸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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