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 發表於 2005-10-5 10:04:29

【轉貼】華裔李松加入憲兵隊伍8年面臨嚴峻挑戰

在美國憲兵﹙US. Marshal﹚的隊伍中亞裔面孔並不多﹐華裔更是少之又少﹐李松﹙Tong Ly﹚﹐是其中能講流利華語的資深華裔警員。 自小隨父母從越南移民美國的李松﹐加入美國憲兵洛杉磯分隊已有8年的歷史。之前﹐他曾經在美國海關服務﹐多次執行重大任務。李松表示﹐加州是全美通輯犯最多的地區﹐也是聯邦重罪犯最多的州之一﹐因此主要負責犯人押送和遣返的憲兵們﹐時常面臨嚴峻的挑戰。比如一些罪犯對判處不服﹐一些罪犯千方百計逃跑﹐等等﹐都使得押送的憲兵處於非常危險的境地。

李松說﹐練就一副良好的體魄﹐不僅是勝任工作的基礎﹐也是保證自身安全的根本。他介紹說﹐美國憲兵雖同屬於聯邦執法部門的一部分﹐但其訓練難度卻是聯邦所有的執法部門中最高的。按規定﹐所有申請加入美國憲兵的人士在獲得錄取後﹐都必須經過16個星期的體能訓練﹐長跑及追擊速度必須達到每八分鐘一英里﹐一分鐘應完成40個仰臥起坐﹐40個俯臥撐也應在一分鐘內完成。而這種良好的體能狀態﹐需要一直保持﹐因為所有在第一線執勤的憲兵﹐每半年就需接受一次體能測驗。

李松表示﹐儘管每次執勤時都有其它警員一同前往﹐但有時也難免出現意外﹐必須一個人面對犯人﹐這時候就需要特別警惕﹐隨時做好應變準備。目前在美國憲兵的隊伍中﹐亞裔的比例非常低﹐他希望更多的華裔加入憲兵隊伍﹐他認為﹐對於有一定的教育基礎、體能優良的華裔年輕人來說﹐憲兵是一個值得嘗試的行業﹐特別對於30歲以下的年輕人來說﹐更是如此。

【轉貼自國際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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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看到的奇怪新聞。印象中U.S.Marshals 是美國司法部所屬的聯邦執行
(法)官,它的職責類似我們的法警跟調查局的工作,主要任務是保護陪審員、
法院官員及證人的人身安全,並依司法部長的命令,在國內及國外追查聯邦通
緝之逃犯。怎麼會翻成"美國憲兵",還是說聯邦執行(法)官也是憲兵的一種呢?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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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章最後由 steven 於 2005-10-5 12:06 PM 編輯修改]

npb_lions_18 發表於 2005-10-5 12:06:23

Originally posted by steven at 2005-10-5 10:04:
在美國憲兵﹙US. Marshal﹚的隊伍中亞裔面孔並不多﹐華裔更是少之又少﹐李松﹙Tong Ly﹚﹐是其中能講流利華語的資深華裔警員。 自小隨父母從越南移民美國的李松﹐加入美國憲兵洛杉磯分隊已有8年的歷史。之前﹐他 ...


可能是各國的認知不同吧!不過李松真的有毅力!不錯,值得有心想效法的人學習!

5200928 發表於 2005-10-5 12:39:09

嗯∼∼∼只要有心真的都能做到∼∼∼
如果他在臺灣∼∼
說不定他就是憲特的一員喔∼∼
呵呵

老潘 發表於 2005-10-5 13:08:18

我似乎發現一事:兩岸在文稿有不同譯法,電影「絕地追殺令」的原文片名就是「USMarshals」,對岸翻譯片名是「美國司法官」。

對岸如在學文類「USMarshals」的譯名是『聯邦憲兵隊』,所以可以知道這一篇新聞稿(國際日報)應是美洲地區的華文報紙,而且搞不好記者就是大陸人。

大陸原本沒有警察只有「公安」,改革開放以後似有向「警察」正名的趨勢。

「警察」這個漢譯字猜想應也如「憲兵」字源一樣,是日本漢字,跟清末的行政制度改革可能脫不了關係?   當時慶親王奕劻將日本憲兵引進國內成立「憲兵」學堂,第一支成立的憲兵部隊不叫「憲兵」,而是「陸軍警察營」。 請問DDS版主?「警察」漢字是否是日本字?

所以小弟的看法:對岸因無早先因無司法警察設置,故將Police均視憲、警一體?
http://images.dvdempire.com/gen/movies/2235h.jpg

六合 發表於 2005-10-5 13:13:44

華裔年輕人毅力!不錯

a323314 發表於 2005-10-5 14:15:24

以後都是東方人的天下

Infantry 發表於 2005-10-5 17:18:46

Originally posted by steven at 2005-10-5 10:04 AM:
在網路上看到的奇怪新聞。印象中U.S.Marshals 是美國司法部所屬的聯邦執行
(法)官,它的職責類似我們的法警跟調查局的工作,主要任務是保護陪審員、
法院官員及證人的人身安全,並依司法部長的命令,在國內及國外追查聯邦通
緝之逃犯。怎麼會翻成"美國憲兵",還是說聯邦執行(法)官也是憲兵的一種呢?
U. S. Marshal和憲兵是風馬牛不相及,倒是另一個Provost Marshal和憲兵有關,詳細或許要請Hua站長解說解說。

Hua 發表於 2005-10-6 03:23:11

Provost Marshal?
請問是電影嗎......小弟沒看過耶......:crw:

ikayaki 發表於 2005-10-6 05:31:18

US. Marshal 據我所知是直接受法官管轄的執法人員通常是由法官指派勤務的
我以前上班的公司是做和版權有關的曾經有和 US. Marshal 一起去執行抄店的經驗
US. Marshal 是依照法院法官的指派給予我們必要的協助與保護

有機會的話在和大家說一說合作時所發生的趣事

Infantry 發表於 2005-10-6 18:29:16

Originally posted by Hua at 2005-10-6 03:23 AM:
Provost Marshal?
請問是電影嗎......小弟沒看過耶......:crw:
Hua站長,Provost Marshal我是在一本介紹德國憲兵歷史的書中看到的,書中只提及,盎格魯薩克遜國家的軍隊採用所謂Provost-System。然後又提及,Provost Marshal擁有在軍事領域內的警察權,並替軍事法院工作。

然後就沒有進一步說明了。所以,我想,你在美國,或許有可能了解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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