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269C570T 發表於 2010-10-21 11:36:00

草嶺潭七十四位殉難官兵入祀嘉市忠烈祠

發生在民國四十年的草嶺潭官兵殉難事件,近日終入忠烈祠,受後世永世祭祀與追思。
大水一來,74名官兵就被沖走了,幾乎可以說是一個連都沒了。
草嶺潭殉難事件或許無法和各戰役以身報國的革命先烈相比,但保國衛民的英雄事蹟,卻是值得推崇。

照片中的憲兵弟兄,應該是八軍團的軍中憲兵,依此旗隊陣仗,還真是浩大。

以下新聞取自yahoo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20/60/2fcdp.html草嶺潭七十四位殉難官兵入祀嘉市忠烈祠http://mna.gpwb.gov.tw/]http://l.yimg.com/f/i/tw/news/masterhead/mna_logo.gif 更新日期:2010/10/20 18:08

http://l.yimg.com/o/xp/mna/20101020/18/2294636114.jpg(軍聞社記者王智平嘉義廿日電)民國四十年草嶺潭七十四位殉難官兵,經內政部核定入祀嘉義市忠烈祠,嘉義市政府今天舉辦隆重的入祀典禮,藉以紀念官兵英勇事蹟,告慰烈士忠靈。

 草嶺潭殉難官兵入祀忠烈祠典禮上午九時在嘉義市忠烈祠射日塔舉行,由市長黃敏惠擔任主祭官,市府各處處長、陸軍十軍團指揮官黃奕炳中將、中區後備指揮部指揮官尹志浩少將、砲兵部隊測考中心指揮官陳積元少將、南測中心指揮官吳天安少將、後備九0五旅旅長陸保華上校、嘉義後備指揮官廖增吉上校及官兵代表近百人與陪祭。

 入祀典禮遵照民間法會儀式,首先由憲兵組成的軍旗隊伍,在前方引導法師及殉難官兵牌位,地方政、軍首長跟隨在後,以表尊崇,希望殉難官兵英靈在入祀忠烈祠後,能永遠庇護地方軍民安康。

 典禮開始,黃市長等人在禮兵引導下,向官兵靈位上香、獻花、獻果,並由民政處人員宣讀祭文,感謝烈士們為國為民壯烈犧牲精神。

 黃敏惠表示,為向草嶺潭殉難官兵表達追悼之意,地方各界以最崇敬與感恩的心情,感謝為國、為民犧牲,奉獻寶貴生命的烈士們。

 民國四十年五月十八日清晨,因連日豪雨造成山洪暴發、土壩潰堤,瞬間奪走七十四名官兵性命,軍民同感殉難官兵犧牲壯烈,於嘉義縣梅山公園建立「草嶺兵工殉難紀念碑」,每年五月十八日辦理追思典禮。

 為表彰草嶺潭殉難官兵英勇事蹟,國防部日前向內政部申請,提報入祀忠烈祠,內政部於今年九月一日核定得以入祀嘉義市忠烈祠,嘉義市政府為表隆重與尊崇,特別先於昨日引靈至圓福寺,進行誦經法會,並擇於今天正式入祀,讓後人得以永遠景仰與追思。


以下新聞取自yahoo新聞http://www.rocmp.org/post.php?action=newthread&fid=41&extra=page%3D1 圖文:致敬http://mna.gpwb.gov.tw/]http://l.yimg.com/f/i/tw/news/masterhead/mna_logo.gif 更新日期:2010/10/20 18:14
http://l.yimg.com/o/xp/mna/20101020/18/1930233467.jpg民國四十年在草嶺潭殉難的七十四位官兵,經內政部核定入祀嘉義市忠烈祠,嘉義市政府廿日上午舉辦隆重入祀典禮,由圓福寺引靈前往忠烈祠,官兵代表在忠烈祠門口排成兩排,向先賢們致上最敬禮,表達最深的追悼之意,並以崇敬之心,感謝他們為國犧牲,奉獻寶貴生命的忠勇精神。(軍聞社王智平)


MP476 發表於 2010-10-21 15:45:58

剛剛去軍聞社的網站看了一下,看到了二位士官級的猛男”現”兵,身材之壯碩把甲服上衣,都撐成一圈、一圈的米其林輪胎人,也把不甚明顯的給燙線撐不見了,槍肩帶也給撐掉落了,勤務腰帶後方的固定鋁片也撐到走位,莊嚴神聖的入祀典禮,甲服穿著如此隨便,真是OOXXX 

http://mna.gpwb.gov.tw/MNANew/Photos/ShowPhotos/HIGH/1/55614-1.jpg




圖片來源:軍聞社

誠哥 發表於 2010-10-21 16:53:53

回覆 哨長 MP269C570T 的帖子

民國四十年五月十八日清晨,因連日豪雨造成山洪暴發、土壩潰堤,瞬間奪走七十四名官兵性命,軍民同感殉難官兵犧牲壯烈........

只聽過草嶺地震走山............
草嶺兵工殉難.這段確沒聽過............
向先賢們致上最敬禮,表達最深的追悼之意,並以崇敬之心,感謝他們為國犧牲,奉獻寶貴生命的忠勇精神。

這以前就該追晉忠烈祠....未何半世紀後才........

不知以前當官腦袋裝甚麼東西!!!

張致華 發表於 2010-10-21 22:14:23

忠烈祠祀辦法
第 二 章 入祀事蹟
第 2 條殉職官兵有左列事蹟之一者,得入祀忠烈祠,並得建立紀念碑或紀念坊。
一、身先士卒衝鋒陷陣者。
二、殺敵致果建立殊勳者。
三、守土盡力忠勇特著者。
四、臨難不屈或臨陣負傷不治者。
五、其他忠烈行為足資矜式者。

第 三 章 入祀程序
第 4 條合於第二條、第二條之一或第三條各款事蹟之一者,依左列規定分別層報
核准入祀或建立紀念坊、碑:
一、忠烈殉職官兵:由其原屬部隊填具事蹟表並造具清冊,報由國防部轉
    內政部核准。

第 6 條忠烈祠之入祀及紀念坊碑之建立,由內政部核准時定之。
忠烈事蹟特著及建有特殊勛績者,入祀首都忠烈祠,並得同時入祀原籍直
轄市或縣 (市) 忠烈祠,入祀首都忠烈祠者,應經總統明令行之。
其他忠烈行為,入祀原籍直轄市或縣 (市) 忠烈祠。

原來忠烈祠是內政部管理
與國防部無任何關聯:drl: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張致華 發表於 2010-10-21 22:19:41

http://mna.gpwb.gov.tw/MNANew/Photos/ShowPhotos/Low/1/55614-1.jpg


我也很懷疑!!!
這兩位真的是士官嗎??
因為槍肩帶露餡了
為什麼都得一定要學儀隊
掛上士階級...問題是又不是儀隊

而且!!甲種符合身到不可思議的地步
連正統的儀隊都會自嘆不如:chr:

施純佑 發表於 2010-10-21 22:51:13

這些事蹟在嘉義梅山公園入口處有立碑記載
這些罹難官兵均為當年退守時來台,大多數在台無親人

可口奶酥 發表於 2010-10-22 01:44:59

原帖由 MP476 於 2010-10-21 15:45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剛剛去軍聞社的網站看了一下,看到了二位士官級的猛男”現”兵,身材之壯碩把甲服上衣,都撐成一圈、一圈的米其林輪胎人,也把不甚明顯的給燙線撐不見了,槍肩帶也給撐掉落了,勤務腰帶後方的固定鋁片也撐到走位,莊 ...
報告學長,君不見勤務盔是歪的、雙腳膠圈一高一低、立正姿勢完全一個不標準,

手隨便伸進去輕輕一撥,保管那手臂手掌馬上離開褲縫,

再看那甲服,這不就是傳說中改合身後再交由代工廠甲服代工出來的產品嗎:titter:

總之,學長要習慣,這假日823的學弟要留營,有學長要陪我進慧敏教他做甲服嗎:xd: :xd:

byronliao 發表於 2010-10-22 05:06:19

回覆 5哨 張致華 的帖子

報告學長
國軍禮儀有規定喪禮禮兵階級,沒記錯的同儀隊,需﹝榮譽上士﹞階級,
喪槍隊好像也是
制度如同旗隊掌國旗官...也需﹝掛階少校﹞彰顯對國家或亡者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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