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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席琳狄翁」 打工被罵愛錢【聯合報╱池祐靖卅應屆國中畢業生(彰縣和美)】
2010.07.17 03:00 am
二次基測考完,為了買席琳狄翁的專輯,開始了生平第一次的打工。
對於我這個窮國中生來說,席琳狄翁的專輯要兩千元,實在是天價。我在下訂單時感到很心虛,畢竟這是我第一次花上千元去買媽媽口中的「不必要浪費」。但是為了席琳狄翁那令人感動的天籟之音,我還是狠下心買了,事後當然被家人狠狠罵了一頓,所以,要趕快把錢賺回來。
我和朋友決定去補習班打工。第一天還算順利,雖然打電話招生一直被拒絕,我的朋友甚至還被咆哮,但辛苦是有代價的,當天打工兩小時就現領了二百元。
隔天興沖沖的去,沒想到一個自稱「陳姊」的資深主任,將我們這些「非班內生」集中起來,用尖酸刻薄的話痛罵一頓。
首先問我們對他們的英、數課程是否有什麼不滿,責怪我們「毫無向心力,可以不用做了!」只因我們未報名他們的課程。她甚至說:「我們不是慈濟,更不是慈善機構,沒事白養你們這些非班內生做什麼?」她並表明:「我給你們最後期限,如果今天中午之前,招不到一個學生來參加明天早上的試聽,就可以走人了;至於那些招到學生的人,我會調查,如果那人沒來聽課,那麼這兩天的薪水就不用給了,也不用來上班了。」
她還說:「說穿了,你們就是貪圖我們的打工錢。小小年紀就有這種愛錢的心態,實在是很不好!」我們實在是聽不下去了,忍住怒氣,趕緊離開現場。
這次的打工經驗雖然很不愉快,但至少讓我明白,社會是很現實的。只管你能否幫它賺到錢,只要毫無成績,不管你有多努力,一樣是毫無利用價值的「垃圾」。這也算是我第一次打工所學到的最可貴的經驗吧!
看了這則讀者投書,若是他的文章屬實,我會覺得這樣的年輕人相當的難得,這樣的補習班「資深主任」,卻是常常見到,令人齒冷的生意人。
我說這年輕人可取之處有五:
1.他很坦率,有喜有惡,不扭捏做態;
2.他知道自己要什麼,並且找到正當途徑去獲得;
3.他懂得家人的感受,並沒有耍賴硬要家人代為買單;
4.他知道工作的辛苦,也知道必須付出代價來得到想要的東西;
5.他被無端辱罵後,懂得「忍住怒氣」,化憤怒為合理而合法的抗議行動,並沒有讓脾氣發作,修養不錯。
而這個商人,這個陳姓的「資深主任」,真的是一個毫無可取的小人物,自以為是,沒有任何對人的基本尊重。我說這個所謂「主任」至少有七大罪狀:
1.沒有禮貌!人不能因為對方年紀輕而又為自己工作,就動輒辱罵。要罵也要講個道理。
2.奸詐!局外人一看就知道,徵求工讀生只是幌子,其實她們真正目的是要偷偷的把這些工讀生拉進來當學生。
3.刻薄!當老闆的,一天給多少工資是事先講定的,要是覺得肉痛,就降低工資呀!表面上給兩百塊,事後又找名目去尅扣,既要自己的面子,又不顧屬下的裡子,這種人除了叫她刻薄,找不出更好的形容詞。
4.自私!「我們不是慈濟,更不是慈善機構,沒事白養你們這些非班內生做什麼?」真不懂她在說什麼,人家靠勞力賺取鐘點費,還要受妳的奚落,這哪是「白養」?!只有自私的人,才會忘記別人辛苦的付出,只想到自己付錢付的肉痛。
5.霸道!這個「主任」有沒有好好看過自己徵人的廣告呢?有沒有事先對工讀生解釋清楚規則呢?如果按時計酬,那麼有無績效又有何關係?要是按績效計酬,當初雇用時就該說清楚,況且補習班也並未因績效好就給予獎金的約定吧!這樣凶惡的對待工讀生,其實卻是該班自己的問題,令人覺得相當的霸道。
6.無恥!難道說,工讀生打工賺錢就是「愛錢」,補習班拼命拉人不擇手段,就不是愛錢?話又說回來,誰不愛錢?拿這種大帽子亂扣人家小孩子,自己有沒有好好反省自己?真是無恥到了極點。
7.囂張!以為人家是國中生,未成年,就可隨便欺負嗎?講難聽點,這樣囂張,難道不怕自己的店被砸嗎?如果不是她自己開的店,難道不怕陷害老闆蒙受損失嗎?
我在補習班工作過,知道補習班有許多黑暗面(消防不合規定,超收學生,逃稅,教學品質低落...)。不過像這種潑辣,無恥,沒人性的所謂「主任」,在別的行業也許常見,但是在一個文教機構來講,我還是第一次聽說。 菸排已經將一切透徹分析感想了, 害小弟我想了半天還是再也講不出其它未盡之處, 不愧是菸排~ :sppt:
如同菸排所言; 故事中年輕人的真誠可貴正好對照了社會上不肖業者的虛偽低劣, 真是可惡至極, 那麼地小鼻子小眼睛又卑鄙地只會詐欺; 難怪就只能在那小池塘混, 而不是龍騰青天, 算牠可憐, 而故事主人翁的真誠可貴; 期望永保這份真, 繼續修身; 將來必能齊家, 對社會必定有貢獻~ 慈善機構的「主任」也是很愛錢的
而且慈善機構都不把員工當人看
因為都當「神」看
他「希望」員工能幫她「實現」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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